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省人社厅人社秘〔2019〕127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补(换)发工作的通知》精神,证书补办需要经过当地人社部门逐级上报至省人社厅进行补办,详情请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