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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桐城市城市园林绿化公众满意度调查的批复

信息来源:安徽省统计局发布时间:2019-06-10 10:57被阅览数:

安徽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桐城市城市

园林绿化公众满意度调查的批复

皖统函〔201949

 

桐城市统计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开展桐城市城市园林绿化公众满意度调查的请示》(桐统字〔201918)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此项调查。

根据《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印发的调查表右上角应当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该项调查项目表号自编;制定机关为桐城市统计局;批准机关为安徽省统计局;批准文号即此函编号;有效期至20197月。

请你局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在实施前,将正式文件及调查方案一式3份报省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处存档。

  附件:桐城市城市园林绿化公众满意度调查方案

                         

 

2019610

安徽省统计局   

 


附件:

桐城市城市园林绿化公众满意度调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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