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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安徽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

信息来源:安徽省统计局发布时间:2019-10-14 17:17被阅览数:

安徽省统计局发文,对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

一、背景

我国经济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统计工作转型变革的任务十分紧迫。我省统计基层基础现状与统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基层统计力量薄弱、业务素质不高、工作流程不规范、基础资料不完整、企业配合程度不高等问题,制约统计改革发展。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调研时,各级各部门对此都有反映。为不断提高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依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乡级统计工作规范》《安徽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安徽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等“三个规范”,制发《安徽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

二、主要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过不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统计源头数据“防火墙”,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持续提高我省统计数据质量。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督促乡镇(街道)巩固首席统计员制度,配齐统计人员;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管理,稳定基层队伍;强化基层统计人员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建立基层统计人员备案制度、首席统计员述职制度,强化工作评价管理。

(二)加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账,完善统计资料管理,确保数出有据;完善统计报表审签,规范查询纠错;优化操作流程,方便基层实施。

(三)加强部门统计。落实机构人员,建立责任制,实行部门统计规范管理。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统计部门要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对基层基础现状调研分析,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切实保障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经费。

(二)明确工作责任。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是统计部门“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分管负责人负主体责任,各统计专业按照各自职能,指导做好本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负具体责任。各地要督促乡镇(街道)进一步明确相关领导、首席统计员、专兼职统计员的责任;督促联网直报企业明确法人代表、统计负责人及统计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法治保障。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基层统计人员综合培训内容,将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纳入“双随机”执法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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