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

信息来源:安徽省统计局发布时间:2020-06-12 16:10被阅览数:

为进一步推进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提升工作效率,确保会议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原则

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会议决定原则,做到实事求是、集思广益、有议有决。会议主持人要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大家的正确意见。参会人员要主动负责地发表明确意见,积极参与讨论。

二、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

1. 审议上报或联合上报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以及代省委、省政府起草的重要文件;审议面向全省出台的各类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重要规章制度。

2. 部署全省重大统计工作任务、重要课题研究。

3. 研究全省重大普查、调查、统计信息化建设项目安排,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及以省统计局名义签订的重大合同等事项。

4. 贯彻落实局党组会议决定,通报相关工作执行情况,研究年度工作思路、清单、总结等全局性工作。

5. 按照财务规定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的经费使用事项。

6. 研究局机关各处室和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7.其他需要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研究和通报的事项。

(二)会议主持。

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三)会议频次。

一般每月召开1次,原则上安排在每月下旬。根据需要经局长审定可随时召开。

(四)议题确定。

根据工作需要,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议题,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局长同意后安排上会研究。每次会议安排的议题要适量,重大问题可以专题讨论。

(五)参会人员。

局领导班子成员、副总统计师、办公室主任、会议内容涉及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主要负责人如不能参会,需请示主持人同意派其他同志参会。涉及《中共安徽省统计局党组与省纪委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工作机制》中确定的相关议题,由办公室通知省纪委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派员参会。根据工作需要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其他列席人员参会。出席人不得少于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

三、议事程序

(一)会前准备。

1.议题酝酿。拟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议题主办单位应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多方面因素,重点就必要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进行分析,确保所提议题依据充分、符合政策法规、切合工作实际。

2.起草初稿。议题主办单位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起草初稿征求意见。初稿应包括起草背景和过程、主要依据、主要考虑、主要内容、请示事项及相关佐证材料等。

3.征求意见。议题主办单位要将初稿发各相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涉及外单位或市县内容的需征求他们的意见;分管局领导要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主办单位关于议题酝酿、起草初稿、请示事项及征求意见等情况的汇报,审查议题的必要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前瞻性及请示事项,研究反馈征求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提出完善上会汇报材料的要求等。

4.审查材料。将上会汇报材料提交执法监督局(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报告。

5.提交材料。议题主办单位根据分管局领导主持召开座谈会提出的要求,在进一步完善和通过合法合规性审查的基础上,按规范形成提交上会的汇报材料,包括起草背景和过程、主要考虑、主要内容、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涉及资金使用的须征求办公室财务部门意见、涉及统计调查制度、调查方案等方面的须征求设管处意见)、合法合规性审查情况、请示事项等,汇报内容要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字数一般不超过1800字。

6.确定议题。议题主办单位填写《安徽省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题审定表》并依次送签,经局长审签后,作为最终上会和存档的整套议题材料。上会汇报材料由办公室统一印制,并在会议召开前1个工作日送各参会人员,其中涉密材料只在会场发放、且会后收回。

7.  通知开会。会议主持人确定开会时间,办公室负责通知局长办公会出席、列席人员和省纪委监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8.熟悉材料。各参会人员在收到上会汇报材料后,要认真学习研究,充分酝酿,做好发言准备。

(二)会中决策。

1.充分讨论。议题由主办单位负责人汇报说明,参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明确的意见。最后,由会议主持人作总结发言。

2.逐项表决。根据讨论的议题内容,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3.作出决策。会议主持人根据参会人员发表的意见,并参考表决结果,对审议的议题作出同意、不同意、修改、补充程序和材料后再次审议等决定。如对某一议题分歧较大,应暂缓作出决定。会议研究事项以会议主持人最终综合汇总确定意见为准。

4.会议记录。会议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并同步做好录音。会议记录要用统一制式、有页码编号的专用记录本,载明会议编号、时间、地点、主持人、正式参会人员、请假人员(包括事由)、列席人员、记录人员、会议讨论议题,详细记录参会人员对各议题的讨论、表决意见和会议最后决定。会议录音要及时刻制成光盘并标注时期、议题等,连同会议记录一并保存。

(三)会后落实。

1.编发纪要。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起草,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参会局领导会签后报局长签发。除保密外,会议纪要一般发至领导班子成员、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和各单位。

2.落实事项。由局领导根据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负责落实。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局长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跟踪督办,防止决而不行,确保落实到位,一般在下次局长办公会议召开时,就上次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3.决策修正。根据工作进展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需要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仍应及时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再次审议决定。

四、纪律要求

(一)参会人员应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参会。除特殊情况或重要工作并经主持人同意外,一般不得请假。

(二)拟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属分管局领导职权范围内的,原则上不再提交会议讨论,由分管局领导决定。议题内容涉及2个及以上单位的,主办单位要主动与相关单位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经协商意见仍不一致的,主办单位要提供相关单位的书面意见以便会议决策。分管局领导因故不参加会议的,该议题原则上取消,改在下一次会议讨论。

(三)领导班子研究决策重大事项,须以会议讨论形式进行,要根据不同内容和议题召开不同类型的会议,不得以传阅、会签和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会议集体议事。会议讨论决定重大工作部署议题时,应事先向分管省领导汇报。

(四)局长办公会议指定参会或列席的单位应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到会时,经主持人同意可由负责人参加,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五)会议议题如涉及参会人员本人或配偶、子女、亲属等利害关系的,本人应当主动回避。局长回避由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定,其他人员回避由局长决定。

(六)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除准许在一定范围内传达、通报或公布外,不得泄露会议讨论过程和情况,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制度所涉及的内容,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级部门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和要求。

(二)2018529日印发的《安徽省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同时废止。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