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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统计局2019年统计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安徽省统计局发布时间:2020-05-11 17:21被阅览数:

今年以来,在国家统计局精心指导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及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及时跟进统计服务,得到有关方面充分肯定。历时14个月,圆满完成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统计改革国家试点,研究建立了适应跨区域、跨行业市场经营主体的统计报表制度,有效探索了并重统计改革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为全国推进并重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积累了经验。近两年直接执法检查1158家单位,是2016、2017年总和的3倍以上,频度之高、力度之大、尺度之严前所未有,执法利剑作用更加彰显。依法依规开展“四经普”,国务院经普办反馈我省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0.22%,明显好于全国平均水平(1.09%)。下大力气废止全省统计系统自行制定的66%统计报表、48%统计指标,有效减轻了基层负担,得到省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等制度规范,源头数据治理体系更加完备。

(一)坚决落实党中央及省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联合省委组织部在省委党校举办为期3天的“完善统计体制、强化统计监督”专题培训班,各市、县(区)政府及省直部门分管统计工作负责人参加培训;省统计局召开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和2次各市统计局局长座谈会;局主要负责人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再次解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到省委党校(行政学院)作了主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的辅导报告。着力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全省统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局党组召开21次中心组集体学习,开展为期5天半的集中读书学习、6次研讨交流、7个专题调研、11次“四项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尤其是举办学习研讨成果展示会、开展支部党建互学互评、组织班子成员蹲点调研体验基层统计报表填报等特色做法,得到省委巡回指导组充分肯定。目前,局领导班子检视的14个问题已有11个整改完成,其余3个正在推进之中。认真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聚焦五方面突出问题制定35项整治措施,局领导班子成员分赴12个市开展集中调研,督导省、市、县(区)统计局上下联动整治,目前已有32项整治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他3项正在全力整改。全力配合首次国家统计督察。成立6个专项工作组,在接到督察通知后短时间内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全程配合、保障督察组开展工作,得到督察组认可。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历时3个月,及时高效完成材料调阅、个别谈话、驻点联络、信访接待等工作,以及意识形态、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保障驻点巡视工作顺利完成。

(二)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把入库关。利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和比对机制,加强企业入、退库审核管理,确保名录库单位不重不漏、基础信息准确完整。今年前11个月,全省“四上”企业新增5543家、退出4701家。严把采集关。实时监控全省联网直报企业一套表数据,今年以来按月通报、排查疑似问题清单13774个,并对账销号、强化实地核查。利用联网直报平台加载“统计法治宣传”专栏,在企业登录平台时自动弹出专栏,督促企业依法填报数据。严把审核关。依法依规核实修正企业历史失实数据,客观反映当地发展实际。完善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体系,月度指标数据经处室集体研究、分管负责同志签字确定,季度分市主要指标数据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严把检查关。今年以来,省局直接开展执法检查21次,检查企业(单位)694家、比上年增加230家,立案查处92家,给予46家统计违法企业行政罚款处罚,认定17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36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形成统计造假必须付出代价的强大震慑。严把问责关。全力配合国家统计局立案调查铜陵、肥东经济普查违法案件,做好蚌埠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依纪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10月21日,省委召开书记专题会,专题研究铜陵市、蚌埠市、肥东县等5个地方和单位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问责意见,对其中28个单位和党组织及86名干部进行问责,其中省管干部18人(9名厅级干部)、处级干部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

(三)高质量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建立日报告、通报、督查、责任追究和快速反应等8项工作推进机制,压紧压实普查责任。在普查关键环节,局负责同志均带队赴一线开展调研,检查工作流程、措施落实和数据质量,并将调研梳理出的问题反馈各地立即整改。在普查登记阶段,先后召开全省进一步依法依规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座谈会、各省辖市统计局局长座谈会,强调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依法依规开展经济普查,狠抓普查数据质量;利用普查数据平台及时查询疑似问题企业,核实修正、消除普查主要指标逻辑性差错、数据不匹配和重复单位情况,累计下发疑似问题清单12.1万条,最终核实修正7.4万条。同时,开展事中质量抽查,省经普办组成8个检查组,分赴16个市、32个县(区)、128个普查小区,核查普查单位的真实性和数据填报的准确性,及时整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根据全国事后质量抽查的反馈结果,我省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仅0.22%,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同时,认真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成立省级人口普查机构,省政府常务会拟于近日研究。召开全省第七次人口普查准备工作布置会议,全面启动各地普查准备工作。

(四)持续深化统计改革创新。有序实施三大核算改革。稳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印发我省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做好普查年度各市GDP统一核算工作;编制完成2016、2017年度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物量);探索编制2017年度全省资产负债表,并报国家统计局审定。圆满完成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统计改革试点。自2018年9月获国家统计局批准开展试点以来,及时成立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试点市、县上下联动,精心设计试点方案、报表制度,搭建数据生产平台,强化业务培训,顺利完成9181家试点调查单位年报和定报数据的采集、审核、验收工作,研究建立了跨区域、跨行业生产经营的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统计制度,达到了试点预期目的。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建立《创新发展季度统计监测体系》《绿色发展季度统计监测体系》,按季监测反映我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进展及成效。完善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制方法,及时反映全省服务业经济活动的月度运行态势。将营商环境调查评价由国家统计局确定的2个市扩大到全部省辖市,我局撰写的调查评价报告被省政府直接转发,为各地各有关部门改进完善营商环境提供了客观依据。

(五)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强化重大战略监测。及时跟进长三角一体化、中部地区崛起、长江经济带、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开展统计监测,按月编发《长三角三省一市主要指标对比》《中部六省主要指标比较》等统计快报,按季编发《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数据要情》,为省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撰写的3篇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分析报告获省领导批示肯定。强化经济形势分析。每月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每季度牵头召开17家省直部门参加的主要经济指标监测预判联席会议,准确把握经济运行脉搏,及时研判全省经济走势,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提供决策支持。今年以来,撰写《统计分析》《统计专报》254篇,获省领导批示39篇次,多篇报告在省委、省政府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化重大专题调研。围绕区域经济、营商环境、医药产业等重大专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篇调研报告被省领导批示。其中,《安徽大别山革命老区脱贫成效显著》《制造业聚焦主业情况调查报告》获国家统计局主要领导批示。强化统计信息宣传。今年以来报送省“两办”信息被采用156条,其中省委办公厅采用43条,居省直单位第3名;省政府办公厅采用113条,居省直单位第2名。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全面宣传展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国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六)不断巩固统计基层基础。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召开全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实地观摩学习部分乡镇(街道)推进规范化建设的先进做法,开展规范化建设合格验收,推动省政府印发的乡级、企业和部门统计工作“三个规范”落地见效。加强基层统计业务建设。编制《安徽省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培训手册》并同步录制培训辅导视频;开展全省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统计知识测试;将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平台向基层延伸,全省3000余名乡级以上政府统计人员参加学习。举办全省乡镇(街道)优秀统计员培训班,编发《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亮点展示手册》,为基层创优统计业务建设提供示范。加强部门统计。召开55个省直部门首席统计员业务培训会,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业务。严格统计调查项目申报、审批,2019年受理审批统计调查项目14个。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联合17家省直部门加强经济形势研判,联合30家省直部门共同推进“四经普”,提请省政府将28家省直部门列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全年选拔12名正、副处长和10名正、副调研员;稳步推进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改革,晋升一、三级主任科员51人,一至四级调研员34人。配合省委组织部推荐一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在北京大学举办为期一周的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举办全省统计分析大赛和7期统计大讲堂、4期读书会等。选派7名干部到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县(区)统计局挂职锻炼。全省新增29人取得高级统计师职称资格。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强化日常监督、考核、管理,修订完善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全年核查个人报告事项6批次35人。加强对省辖市、直管县统计局正、副局长任免管理,共研究21人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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