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监督实施国家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省情省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省情省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省辖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管理全省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拟订市、县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协助管理各市、县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协助管理省辖市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承担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安徽省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具体情况见下表。安徽省统计局编制150人,目前在职143人;离休人员11人,退休人员81人。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省统计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省普查中心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3 |
省服务业统计调查中心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深刻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引领新常态,着力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强化优质服务,着力推进统计信息技术运用,着力抓好源头数据质量,着力做好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统计保障。
四、201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安徽省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安徽省统计局2015年收支总预算4127.2万元,收入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五、2015年收入预算情况
安徽省统计局2015年收入预算41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7.2万元,占100%。
六、2015年支出预算情况
安徽省统计局2015年支出预算41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3.2万元,占63.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494万元,占36.2%,主要用于完成统计普查、大型统计调查、统计发展改革支出等。
七、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安徽省统计局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41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306.4万元,占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5万元,占12.9%;医疗卫生支出141.2万元,占3.4%;住房保障支出148.1万元,占3.6%。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3306.4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36万元,增长4.3%,主要是增加了社情民意调查等项目。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81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机关事务”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数据处理机房运行项目支出;“专项统计业务”预算1085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专项调查等支出;“专项普查活动”预算150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支出;“统计抽样调查”预算20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支出;“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预算49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民生工程群众满意度调查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531.5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60.2万元,增长12.8%,主要是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标准提高等。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53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141.2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8.8万元,增长6.6%,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148.1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1.8万元,增长8.6%,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106.7万元,“提租补贴”预算4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安徽省统计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安徽省统计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3.安徽省统计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安徽省统计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5.安徽省统计局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附件4:201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