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监督实施国家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省情省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省情省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省辖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管理全省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拟订市、县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协助管理各市、县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协助管理省辖市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承担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徽省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省统计局本级 行政单位 2 省普查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省服务业统计调查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践行“三严三实”、争当“四个自觉”模范,紧紧围绕全省工作中心,以加快建立现代统计体系为目标,深化统计改革,提高数据质量,提升服务能力,为加快建设创新型“三个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统计保障。重点抓好八项工作:一是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做好“调转促”统计服务;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建立现代统计体系;三是坚持生产和解读数据并重,提升统计分析能力;四是坚持全面客观准确,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上下功夫;五是坚持打造服务型统计,为社会提供更好更多统计信息产品;六是坚持依法治统,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七是坚持普查标准,扎实做好农业普查工作;八是坚持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第二部分 安徽省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安徽省统计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777.3万元。收入均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77.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4835.2万元,占8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1.8万元,占10.1%;医疗卫生支出177.3万元,占3.1%;住房保障支出183万元,占3.1%。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安徽省统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77.3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650.1万元,增长39.9%。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4835.2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528.8万元,增长46.2%,主要是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增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366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项目支出;“机关事务”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数据处理机房运行项目支出;“专项统计业务”预算999.1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专项调查等支出;“财政事务支出”预算159万元,主要用于全省统计信息系统运行经费、全省民生工程群众满意度调查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581.8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0.3万元,增长9.5%,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等。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581.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预算177.3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6.1万元,增长25.6%,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17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预算183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4.9万元,增长23.6%,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133.3万元,“提租补贴”预算49.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安徽省统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0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5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9.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安徽省统计局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2016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安徽省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安徽省统计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5777.3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
安徽省统计局2016年收入预算57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60万元,占96.2%;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217.3万元,占3.8%。
七、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
安徽省统计局2016年支出预算57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9.2万元,占52.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768.1万元,占47.9%,主要用于完成统计普查、大型统计调查、统计发展改革支出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安徽省统计局2016年局本级,省普查中心、省服务业统计调查中心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6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安徽省统计局2016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安徽省统计局各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我局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和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购置。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第三部分 安徽省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1. 安徽省统计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安徽省统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安徽省统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安徽省统计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 安徽省统计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6. 安徽省统计局2016年收入预算总表
7. 安徽省统计局2016年支出预算总表
注:以上7个预算表请下载下面附件中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