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普办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

信息来源:安徽省统计局发布时间:2020-06-12 16:33被阅览数:

近日,省人普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省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

《通知》指出,人口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必要的普查经费是确保人口普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保障,精准核定普查预算,合理安排普查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预算,确保及时拨付、足额到位。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普查经费使用效益。要将普查经费预算支出绩效管理贯穿普查工作全过程,明确绩效目标,实施绩效监控,定期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切实提高普查经费的使用效益。

《通知》要求,各地要合理科学测算人口普查电子数据采集终端(PAD)设备的数量和所需经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所需购置费用,由市、县(市、区)财政负担。要规范选调和招聘“两员”,在普查入户登记期间,要根据当地实际和普查工作任务发放普查费用补助。32个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调和招聘的“两员”费用补助及劳动报酬,省、市、县财政按1∶3∶6比例分级负担,其余由市、县两级财政负担。各地要统筹安排好“两员”劳动报酬经费,按时支付,不得拖欠,不得摊派。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