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项目: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立项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皖政秘〔2015〕153号)
实施主体:安徽省第三次农业普查办公室
预算安排:安徽省2016—2018年度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资金共下达2,500.39万元,包括安徽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和六安市金安区统计局三个单位。其中安徽省统计局预算安排1963.16万元。
绩效目标:通过农业普查,全面掌握省情、摸清‘三农’家底、全面反映‘三农’发展新成果,为精准扶贫、脱贫,监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绩效评价报告:安徽省2016—2018年度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报告编号:AH02Z-19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