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20年统计执法 “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省统计局发布时间:2020-06-10 16:08被阅览数:

各市统计局,广德市、宿松县统计局:

为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按照国家统计督察、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安排,各地要坚持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今年6月底前至少组织一次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并认真落实省统计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防范统计违法行为发生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11月底前完成全年“双随机”抽查任务,对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规依法查处。省统计局决定于6月上旬组织开展一次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

(二)乡镇(街道、园区)及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

(三)2020年1—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上批零和住宿餐饮业销售额(营业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完成额等指标的统计数据质量。

二、抽查对象确定

(一)由省统计局抽取一个市的一个县(市、区)作为抽查对象。

(二)根据工作需要,先从该县(市、区)随机抽取3个乡镇(街道、园区),再从抽中的3个乡镇(街道、园区)随机抽取不少于2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家限额以上批零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作为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如3个乡镇(街道、园区)的企业数和投资项目数少于抽取数,则对辖区内的全部企业和投资项目作为检查数,少于检查数的部分,再随机抽取其他乡镇(街道、园区)补充,直至达到检查数。

三、抽查人员确定

(一)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按照相关规定成立执法检查组,提出执法检查组组长及组员人数报省统计局领导审定。

(二)根据抽查专业需要,省统计局从全省统计系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符合专业要求且与检查地区无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参加检查。

四、抽查时间安排

2020年6月8日至13日。

五、抽查结果运用

(一)省统计局将依照有关规定,在省统计局网站和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通报抽查结果。

(二)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对违法企业(项目单位)进行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的企业进行信息公示、实施联合惩戒。对有关责任人,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及我省《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提出处分处理建议,进行责任追究。

(三)抽查结果将作为评估县(市、区)有关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依据。

 

安徽省统计局

2020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