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信息来源:安徽省统计局发布时间:2020-08-19 08:21被阅览数:
工作要点 贯彻落实举措 6月份进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及党支部学习计划,坚持读原著悟原理。
  2.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3.根据理论学习内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组织研讨。
  4.上半年完成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检视问题整改工作及专项整治成效进行监督检查。
  5.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日活动,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

  6.邀请专家教授分别作党史国史专题辅导和形势政策报告会。
  7.将意识形态教育列入党组中心组及支部学习计划,
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深入研究。加强对局网站、“两微一端”及《省情省力》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督促落实提供信息处室把关、综合处审核把关等制度。
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2次,开展6次集中研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专题研讨,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会议主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巡视整改和“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对检视问题整改工作及专项整治成效进行监督检查。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讨,邀请省委宣传部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报告,印发《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微信群、QQ群管理的通知》等,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1.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统计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人物事迹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自觉,在思想深处受到警醒。
  2.持续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对各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情况特别是精简统计报表指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对照省委指出的“八重八轻”,深挖细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表现,不断完善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个清单”,狠抓问题整改落实。
  3.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统计局对省统计局工作效率的意见建议,查找整治统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征求各处室意见建议,查找整治工作协调中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久拖不办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机关党委:制定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方案,召开警示教育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部署我局警示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干部以赵正永、张坚案为镜鉴,围绕“四联四增”“十查十做”,深入检视在政治、工作、管理、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清单”,坚持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协助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巡视整改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人教处:一是积极配合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赵正永、张坚案以及身边典型案例为镜鉴,聚焦“四对照四检视”“十查十做”“四联四增”,全面检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个清单”。 二是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情况特别是精简统计报表指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在去年全系统精简自行制定的60张统计报表、2512个指标的基础上,今年又精简统计报表21张、指标362个,同比分别下降53.8%、48.9%。 三是积极配合做好征求意见建议工作,认真查找整治统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整治工作协调中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久拖不办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三、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实施细则,持续精简文件会议、压减“三公经费”。开展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进行源头把控确定年度计划,实施严格的过程管控,采取定期通报提醒的方式,持续精简文件会议,确保2020年“三公”经费同比下降,全面完成预算绩效管理任务。
  1.精减文件:对文号发放进行严格把关,每月进行通报提醒。
  2.压缩“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
  
4月底前,确定年度会议、培训计划,严格执行计划管理,没列入计划的一律不予报销。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因公出访、出国培训经费标准。
 
 每半年通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3.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3月,成立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工作小组及办公室,召开会议布置年度工作。
 
 4-9月,完成2019年度省级预算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及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监控工作,开展2021-2023年三年滚动预算申报前绩效评审工作。
  10-12月,结合全年开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果,申报2021-2023年预算。
  每半年通报省级预算项目支出进度。
1.2020年上半年发文22个,同比减少12%;召开会议5个,与去年持平。2.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在调剂上年结转经费379万元用于七人普的基础上,再次压减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三公”经费及非刚性项目经费435.3万元,累计调剂压减经费814.3万元。3.组织各处室(单位)开展2019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汇总整理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为2021年预算编制作准备。
今年1-6月份“三公”经费支出11.03万元,同比下降23.8%。
四、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清单,逐一整改到位。
  1.3月,组织召开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省统计局情况反馈会。
  2.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3.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4.认真做好巡视移交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工作。
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制定局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牵头起草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限报省委巡视办审核,上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抓好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针对专项检查反馈的16个问题,先后七次开会专题研究,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其中,已完成11个、基本完成2个、正在推进3个,并修订了2项制度,新制定2项制度。
五、严格落实局机关党的建设“三级七岗”责任。巩固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全部党支部通过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实施基层党建“领航计划”。   1.3月底前拟定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落实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压实机关党建“三级七岗”具体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目标。
  2.按月下发党建重点任务清单,
按季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年底组织党建工作考核。

  3.按照《关于推进局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指导重新设立的在职党支部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020年底进行考核验收,力争全部达标。
  4.深入实施基层党建工作“领航”计划,选树、宣传先进党支部。
  5.组织开展“党员争当先锋、党支部争做战斗堡垒、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引导党员创先争优、建功立业。
  6.通过佩戴党员徽章、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践诺等,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
  7.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调研。
  8.上半年完成党建考核办法修订。
严格落实《安徽省统计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压实“三级七岗”工作责任。机关党委每月下发支部党建重点工作通知,并组织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5月份结合迎接省委综合考核检查工作,组织对机关各支部党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巩固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积极建立机关支部“示范库”、“培育库”,按要求实施“领航计划”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围绕人、财、物、数,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   1.组织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召开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2020年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
  
2.按规定向省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向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通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重要事项。
  3.组织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组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
  4.组织各处室围绕人、财、物、数等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健全规章制度,堵塞风险漏洞,规范权力运行。
  5.下半年组织各处室进一步梳理查摆廉政风险点,修订完善风险防控举措,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推动公开用权。
  6.对党的建设及政治和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落到实处。
指导督促各处室根据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完善本单位2020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上级下发的警示教育汇编,强化以案示警。加强对局干选拔任用工作和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七、认真履行省扶贫领导小组职责,确保如期完成局定点帮扶任务。     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文件精神。
    2.加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定期分析研究帮扶工作。
    3.加强贫困地区统计监测。(责任单位:农村处)

    4.加强定点帮扶工作,突出产业扶贫重点,支持发展特色产业;持续支持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持续开展“结穷亲”帮扶行动。如期完成局定点帮扶任务。
    1.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认真做好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根据省委整改办要求,结合局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进行细化量化,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抓好落实,并按时上报整改工作进度。认真履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职责,配合安徽调查总队,做好脱贫攻坚普查的前期工作。协调指导未设立调查队的40个县市区统计局,做好脱贫攻坚普查的准备,督促完成组织、人员、经费等方面的落实。重点指导潜山、裕安等市区完成好普查试点任务。继续全力以赴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制定了年度定点帮扶计划,落实各项帮扶制度。局党组专程到定点村召开现场调研会和党组会,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继续重点支持产业扶贫项目,帮助建设水利设施,努力提升特色产业抗灾能力。大力支持定点村开展疫情防控,帮助落实就业岗位,动员干部职工完成4万多元的消费扶贫。
    2.利用县卡联网直报平台,对贫困县开展统计监测,目前数据正在填报之中。
八、抓好牵头包保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查。开展能源消费“双控”监测和生态文明建设评价。   1.每季度会同有关单位深入突出环境问题现场开展明查或暗访1次,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送牵头省领导及省环委办。
    2.强化能源消费“双控”监测预警,会同省发改委按季通报各市能源“双控”目标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能源“双控”完成情况晴雨表。
    3.完善能源经济运行监测指标体系。
    4.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按季编制全省绿色发展指数。
1.与省发改委联合通报《关于2020年一季度全省及各市能源消耗强度控制目标进展情况》。2.派员参加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耗煤诊断报告评审工作。3.审核各市2019年能源平衡表。 4.印发《全省绿色发展季度统计监测体系(修订版)》;编制2020年一季度全省绿色发展指数并撰写相关分析报告。5.由我局牵头包保的2019年铜陵市三个重点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序时进度,2020年的包保任务省里尚未下达。 6.根据中办有关文件精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废止,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停止。
九、开展全面小康进程监测。做好相关风险预警。     1.3-4月,修订完成《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
  2.5-8月,完成2018、2019年全面小康监测数据收集。
 
 3.6月底前,完成2018年全面小康进程测算分析。
  4.9月,核实小康数据,测算小康进程,撰写监测报告。
    5.9月底前,完成2019年全面小康进程测算分析。
    6.10月,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小康监测培训会,根据会议精神及时调整完善;
  7.11-12月,向局数据归口相关处室发送外部数据征集表,着手谋划开展2020年小康监测工作。
1.发数据征集函,向相关单位收集监测数据,6月上旬完成全部数据收集整理审核工作。 2.导入监测数据,进行小康结果测算,6月22日前完成具体指标、五大方面、总体进程等小康指数的测算工作。 3.目前正进行小康监测报告的撰稿工作,预计6月底前完成报告初稿,并提交分管领导和综合处审核。
十、抓好局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责任制,严防疫情发生。   1.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毫不放松做好全局疫情防控工作。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严格遵守省及合肥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防疫物资保障,积极配合筛查、隔离观察等。
  3.加强办公场所、会议室、电梯间、卫生间、食堂防控,做到体温测量到位、通风保暖到位、清洁消毒到位、后勤保障到位、垃圾处理到位、应急处置到位。执行职工健康监测制度,坚持日排查、日报告。
  4.积极响应号召,组织好“疫战到底进社区”、无偿献血志愿活动、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活动。
1.毫不放松抓好局机关防控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办公环境消毒。二是食堂继续采取打包方式供餐。三是人员管控不松懈。对所有进入办公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测量合格方可入内。四是设立无接触式投递点,避免与外来人员直接接触。 2.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均事先报备,并采取防控措施。对于需召开的会议,已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了四次报备,获批后召开,同时会场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核验安康码、全员测温、分散就座、会场保持通风、茶水均使用一次性茶杯等。 3.全面排查530日以来从北京返回人员。有效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全局范围内发布通知,提出五点要求,一是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二是组织各单位全面梳理排查530日以来从北京返回的人员,经过摸排,共十名人员,局防控办要求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积极配合属地管理工作。三是近期需前往北京的,必须提前报备;四是对干部职工做好个人防护提出要求和指引;五是建立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黄绍林等
5名参加疫战到底进社区行动的党员被评为包河社区(辖区)防疫优秀志愿者称号。
十一、做好疫情对经济影响分析等统计服务工作。     1.跟踪用电、公路、铁路、民航等数据变化,组织疫情影响企业问卷调查,形成分析报告,及时报省委、省政府。
  2.组织开展疫情影响专题分析,形成系列分析报告。
  3.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报送疫情相关资料。
一是按月召开局机关经济形势分析会,分析疫情对经济运行影响。二是分析疫情对就业影响,撰写《城镇调查失业率实现有难度》,建议省政府调整城镇调查失业率年初预期目标。三是编印监测报告,上半年全局编发《统计专报》29期、《统计分析》40期、《统计快报》23期,报省领导。5月份经济形势1+3系列报告,报省领导。
十二、抓好日常统计调查,做到依法统计、应统尽统。 工业处
  1.按照《安徽省工业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手册》严格审核拟入规企业的申报材料。每月比对工商、税务部门数据,发现存疑的新入规企业,下发查询清单督促相关市核实并报告核实结果,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省局执法局。
  2.通过与上月、同期对比,聚焦数据修正企业、统计执法企业、数据核查企业、警示企业产值等四类企业,发现网报数据异常波动的地区和企业。
    3.建立全省疑似问题企业库,按月跟踪监测。
1. 严把入库关口,推动达规企业及时纳统。上半年,工业处共收到各市申报入规企业1446户,审核通过1434户,确保了达规企业及时纳统。2. 加强数据比对,及时查纠不实统计问题。定期获取工商、税务、电力等部门的数据,与上报数据进行比对,对差距较大的企业进行核实查询,降低统计违法风险。上半年,工业处通过联网直报平台下发查询企业标记4960条,通过FTP下发企业查询记录20055条(其中税表查询7182条),通报9904户疑似问题企业。3. 适时监测查询,现场核实异常变动数据。制定了《安徽工业生产统计数据质量常态化管控措施》,利用联网直报即时审核优势和大数据挖掘技术精准查询,提高数据审核查询效率。通过对全省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疑似问题企业库”,月度进行重点监控,一旦发现数据异常,及时派员现场核实调查。上半年,先后派出10余个调研组,分别赴9市、20余县(区)、141户企业现场核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县(区)立即整改。对问题突出的,由省局领导约谈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给所在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发提示函。4.落实国家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全面排查疑似不符合规模以上标准的企业,核实2019年纳税销售额为0企业434户,1-5月份产值零上报企业314户。二是针对被检查的工业统计数据失实情况,核实未查询过的3728户企业和应税销售额与产值差距过大的2293户企业(合计6021户)。5.科学使用核查数据评估各市增加值增速。依据各市平台增速、当月定累计增速及自评增速,坚持“三个不突破”原则,并根据《安徽省工业统计数据核查工作方案》和工业处《关于运用统计执法、巡查或检查、抽查核实结果评估各市工业增速的暂行规定》,将查询情况、税表数据、现场核查结果等相关因素纳入对各市数据评估中。 
十二、抓好日常统计调查,做到依法统计、应统尽统。 投资处
  1.规范企业(项目)入库管理,进一步明确项目入库材料,严把企业(项目)入库审核。    
    2.严格执行投资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月度数据审核和监测工作,对于波动较大,数据异常的企业(项目)或者地市即报即审,及时进行查询,必要时上门指导。
    3.扎实开展小微投资调查,加强样本管理。开展投资统计全部500万元以上项目联网直报。
    4.建立疑似问题项目库,加强现场核实。
    5.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时监测投资项目开复工进展情况。
1.严把企业(项目)入库关。2.全面推行500-5000万元投资项目联网直报。3.做好新冠疫情下的投资统计服务工作。4.做好月报查询监测工作。5.规范基层档案盒。6.做好应统尽统工作。从2019年11份开始,开展集中开工项目与统计新开工项目关系调研,撰写统计专报,2020年5月份专报《新开工项目投资转降为升》获李国英省长和邓向阳副省长批示。开展服务千企工作,做好对投资统计项目的针对性指导,做好帮扶。 7.做好依法统计工作。全处同志按照要求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工作中及时向全处同志以及各地传达相关典型案例,起到警示作用。积极派员参加统计督查整改及统计执法工作。
十二、抓好日常统计调查,做到依法统计、应统尽统。 能源处
   1.在国家查询模板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发我省在线查询模板。
    2.严格按照能源统计方法制度要求,按月做好能源统计数据上报、分析及报表质量评分工作。
    3.每季度开展1次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现场核查,每次核查企业数不少于10户。
    4.按月整理提供能源统计数据疑似问题企业名单,做好相关查询工作。
做好能源统计报表的数据查询、审核、上报工作,按时下发疑似企业名单,依据《安徽省能源统计报表数据质量评分办法》对各市报表工作进行评分,下发《不定长表填报简易指南》,编写《安徽能源统计监测》,确保能源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按国家局要求推进205-1表不定长表试点工作并及时报送开展情况小结。
十二、抓好日常统计调查,做到依法统计、应统尽统。 人口处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加大劳动工资数据审核、查询力度,加强劳动工资数据评估,加大现场核查力度,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确保2019年劳动工资年报数据真实反映我省各行业各地区工资真实水平。
  4月底前:审核查询验收2019年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城镇非私营单位劳动工资年报数据。审核查询验收2019年非一套表城镇私营单位劳动工资年报数据。汇总推算全省2019年城镇私营单位劳动工资年报数据并上报国家局。汇总全省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劳动工资年报数据并上报国家。

  7月底前:发布全省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私营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数据。
1.按照国家局劳动工资改革通知精神,完成季报非一套表单位业务培训、样本核查等工作。 2.完成一季度和二季度数据上报,认真审核数据,下次查询清单,分析数据总体情况。 3.制定涉及核算行业测算方法和数据审核方法,按照四级评审标准,完成一季度分市涉及核算行业数据测算。
十二、抓好日常统计调查,做到依法统计、应统尽统。 贸外处
  把好名录入(退)库关,依法依规应入尽入应退尽退,确保名录真实可靠;把好日常报表统计数据监测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在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报表时限内做好以下工作:
    1.把好名录入(退)库关,确保名录真实可靠。按月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安徽省统计局名录管理规定,严格审核拟纳入和退出限上企业的申报材料。加大新纳入的限上企业现场核实力度,发现纳限申报材料造假等违法线索的移交省局执法监督局。
    2.把好日常报表数据监测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一是前移审核关口,在国家局查询模板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发我省查询模板(标记疑似问题);二是加强数据分析比对,在数据上报期间适时汇总平台数据,通过与上期、上年同期对比,发现数据异常波动的地区和企业,及时下发查询清单,督促相关市查明原因、纠正错误;三是按月通报各市限上联网直报企业疑似问题;四是加强现场核实,按季从查询清单或通报疑似问题名单中抽取不少于5家疑似问题企业现场核实,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省局执法监督局。
1.上半年完成537家企业名录入(退)库工作,其中新开业入库23家。 2.做好日常报表数据监测工作,对限上、限下基层数据利用审核公式和标记查询的办法,对统计单位填报数据的完整性、数值区间合理性、表内和表间的逻辑关系和平衡关系、变化趋势等进行即报即审,上半年制作并下发省级查询模板76个,标记2875个,表格查询608个。 3.加强数据分析比对,在月报数据上报期间每日汇总两次分市数据,先后就新入库企业上报极值、石油类商品增幅异常、日用百货类增幅异常、中西药品类商品增幅异常等问题对各市进行查询。 4.开展现场核实工作,派员赴六安、宣城、芜湖、宿州、合肥、马鞍山等地,现场核实37户企业上报数据,对其中12户企业要求据实修正。 5.继续做好2019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财务年报以及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年报,商业综合体年报的查询、审核、修改工作。 6.上半年通报368家限上联网直报疑似问题企业。
十二、抓好日常统计调查,做到依法统计、应统尽统。 服调中心
  1.根据最新报表制度和服务业司数据审核要求,完善数据审核模板,督查相关地区按照数据质量控制流程做好审核查询工作。
    2.根据调查单位名录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善名录审批流程;进一步强化企业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资料归档。
  3.在每个报表报告期间,严格审核规范与流程,按照分专业、分市责任到人,具体负责对应报表、相关市的数据审核报送工作。
    
向规上服务业企业推送统计资料归档执行标准,疫情控制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后2个月内,对照标准开展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检查,形成相关检查情况报告。
1.按照数据审核验收流程完成规上服务业月报,开展规下服务业季报等常规调查工作;2.完成规模以上服务业月度名录审批工作,确保应统尽统、应退尽退;3.布置开展规上服务业数据全面核实工作,压实各级统计机构数据质量监管责任,确保依法统计、客观准确反映服务业发展实际。
十二、抓好日常统计调查,做到依法统计、应统尽统。 农村处
    
1.研究制定蔬菜等经济作物抽样调查方法。
    2.进一步完善农业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评估办法。

    3.适时开展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核查。
    4.按季完成蔬菜等经济作物统计、农业产值核算,撰写农业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5.每季后次月底前,完成上一季度蔬菜等经济作物统计、农业产值核算,撰写农业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1.赴国家统计局农村司汇报上半年我省农业生产形势、开展防惩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等; 2.抓紧研究制定《蔬菜等经济作物抽样调查方案》; 3.赴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调查总队收集相关资料,做好上半年农业核算准备工作; 4.完善《农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流程图》; 5.赴合肥、蚌埠、马鞍山、亳州市部分入围省级特色小镇实地考察,参加专家评审会; 6.赴六安、滁州市开展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 7.完成《油菜籽实际产量》和《蔬菜及特种作物生产情况》报表审核上报工作。
十二、抓好日常统计调查,做到依法统计、应统尽统。 社科文处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企业研发统计报表制度》《企业创新活动统计报表制度》《企业一套表调查制度》《文化及相关产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加大企业研发、创新、文化产业数据审核、查询、评估力度;深入基层调研,加大现场核实力度,提高研发、创新和文化产业数据质量。
  4月15日前,审核、查询、验收2019年企业研发、创新统计年报数据。

  9月底前,审核、认定、上报全省2019年文化产业统计年报数据。
  每季度后20日前,审核、查询2020年重点企业研发情况季度数据。
 
1.完成常规年报、季报工作。完成2019年规模以上、规模以下企业研发、创新调查年报数据审核并上报国家局;完成2020年一季度国家级技术企业中心研发数据审核评估工作。 2.强化实地调研提升数据质量。年报期间,主动赴合肥等7市15个县(区)52家企业实地调研核实研发数据,同时组织省市县(区)三级统计机构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做到了现场核实全覆盖。 3.强化部门协作做到应统尽统。建立部门联系制度,召开部门研发统计培训会,共同指导企业做好研发统计年报;主动配合省科技厅做好《进一步加大我省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工作方案(送审稿)》的起草工作,并提出详细修改意见。 4.积极推进社科文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制定《社科文专业统计服务千企行动方案》,摸排500家研发活动比较活跃的企业作为跟踪服务对象;编印《研发统计主要指标填报指南》宣介资料;建立企业服务档案卡,对服务内容实行清单式管理;6月派员赴淮南、阜阳开展统计服务千企行动。 5.规范企业统计原始资料管理,制定企业研发统计原始资料和统计台账。
十二、抓好日常统计调查,做到依法统计、应统尽统。 服务业处
  1.制定《互联网经济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填报指南,并抓好落实。

   
 2.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夯实统计调查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3.按时间节点做好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调查(年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景气状况调查(季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调查(季报)的数据审核、验收、上报、查询反馈。
 1.认真组织开展规上服务业生产经营景气状况调查、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年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数据的填报、审核、验收、上报等工作,做好相关统计分析。 2.制定《互联网经济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查询办法》(试行)和《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109表)填报指南》(试行)。
十三、跟进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定期预测预判,及时报送预测预警报告。   1.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定期预测预判并撰写预判分析报告。季后20日前开展省级季度GDP核算及相关工作,撰写专报(分析)、快报和信息;开展省级年度GDP核算及相关工作,撰写分析;季后25日前开展市级季度GDP核算及相关工作,撰写专报(分析)、快报和信息;季后30日前县区GDP审核备案及相关工作,撰写专报(分析)、快报和信息;9月底前研发支出新增GDP核算。
    2.组织召开月度经济形势分析会,研判经济走势;收集整理主要指标数据,编印统计快报等资料。撰写月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按月编印《全省主要经济指标》《我省主要指标增速与全国比较》《长三角“三省一市”主要指标对比》《中部六省主要指标比较》等快报,编印统计月报。
    核算处:1.一季度,撰写汇报材料《疫情当下一季度经济增长预测》、《一季度增长预测》,报送省领导;提供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经济增长预判”相关会议材料;2. 4月份,撰写《一季度经济增长预测》《关于一季度经济增速的报告》及相关经济增长材料,报送省领导;3. 5月份,撰写《上半年经济增长预判——基于前4个月主要经济指标分析》,报送省领导;提供“相关经济增速等服务全国两会的材料”报送省政府政策研究室;4.6月份,撰写《上半年全省经济增长预判——基于前5个月主要经济指标分析》《关于上半年经济增长预判的报告》报送省领导。
    综合处:一是按月召开局机关经济形势分析会,分析经济运行主要特点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编印监测报告。上半年全局编发《统计专报》29期、《统计分析》40期、《统计快报》23期,报省领导。三是召开部分市统计局长座谈会,研判上半年经济形势。四是组织专人撰写省委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经济形势分析会书面汇报材料。
十四、充分发挥处室、跨处室的集体力量,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统计分析报告,强化品牌意识,推动统计分析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扩大影响力。     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重大战略实施以及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等开展分析研究,撰写一批有份量、有深度、有反响的报告。 
  1.聚焦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要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各专业处室、事业单位撰写《情况专报》,每月报“两办”4篇左右。
  2.3月底前,制定全年局重点分析报告计划清单并分解到各专业处室,各专业处室将重点分析报告落实到人,明确完成时间,有计划地组织撰写。力争统计报告在国家统计局评比中获得名次。

  3.综合处按季跟踪重点分析报告完成情况,督促任务落实。
1.参加研究室牵头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课题报告撰写。2.联合人口处分析疫情对就业影响,撰写《城镇调查失业率实现有难度》,建议省政府调整城镇调查失业率年初预期目标。3.组织编印分析报告。上半年全局编发《统计专报》29期、《统计分析》40期、《统计快报》23期,其中省领导批示13期。
十五、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相关突发事件等开展分析研究,形成一批有份量的专题调研成果。   1.疫情期间,根据专项调查结果持续开展监测分析,形成系列调查报告。
    2.3月底前,根据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初步确定全年全局调研任务清单,并分解到处室(可根据形势变化和需要对调研内容进行修订)。
   
 3.各专业处、事业单位灵活安排调研活动,可采取独立调研、联合调研等不同形式,并鼓励全局青年干部积极参与调研活动,全年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3篇。

    4.在做好常规调查的同时,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开展“短平快”调查,分析研究对策,为省委省政府及时决策提供有力统计参考。组织实施群众安全感调查、我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调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查、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企业影响的调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等,撰写较有份量的调查分析报告。
1.认真分析调查数据,撰写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企业影响的调查报告,获省委书记批示。 2.全面分析调查数据,撰写群众安全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历年群众安全感调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3篇、要情专报5篇。
十六、深度开发四经普资料,形成若干有一定影响力的分析报告。     利用社会科研力量开展课题研究,组织各专业撰写专题分析材料,形成若干有一定影响力的分析报告。编辑《安徽家底透视2018》和《安徽经济普查年鉴2018》。
    1.计划招标重点课题(1个)。研究内容为依据经济普查数据,全面总结安徽“十三五”经济发展成效,为“十四五”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3月底组织立项招标,8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

    2.招标立项专项课题(7个)。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背景下提升安徽产业竞争力路径研究、“十四五”安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安徽区域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效应研究、安徽中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及成长性研究、安徽与浙江江苏民营经济发展比较研究、安徽新经济发展潜力研究、安徽大健康产业发展路径研究。加强与课题组沟通,及时提供四经普数据,督促按时间节点完成课题研究进度。
    3月底前提交课题研究大纲,6月组织中期评审,
7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
    3.专题分析材料。3月底前,组织相关专业处利用四经普数据撰写专项分析材料,要求材料要有观点,注重与全国及外省对比,总结出我省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规律。
    4.编印《安徽家底透视2018》。内容包括统计图、安徽经济普查主要指标与全国对比,近两次经济普查主要指标对比和普查主要数据结果。
    5.
7月底前出版《安徽经济普查年鉴2018》。编辑四经普分行业分地区详细指标数据,分综合篇、第二产业篇和第三产业篇,委托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1、组织做好普查数据发布解读工作。报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在安徽省政府网和省统计局网发布了我省四经普公报。为系统解读我省普查数据,计划委托中国经济周刊采访制作一期特刊,利用普查数据深入宣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组织开展了经济普查课题研究。组织招标《安徽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研究》重点课题,中标单位安徽大学已组织骨干力量开展课题研究。《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背景下提升安徽产业竞争力路径研究》等7个专项招标课题,中标各课题组提交了初步研究成果。普查中心组织局内专家提出了修改意见,拟近期与各课题组逐一当面反馈,要求修改完善课题研究内容,为中期评审作准备。 3、积极协调各专业撰写经普专项分析材料。普查中心撰写了《经济迈上新台阶 发展积蓄新动能》《补齐医疗卫生短板刻不容缓》《从法人单位变化看安徽经济发展潜能》等3篇分析材料。其中,《补齐医疗卫生短板刻不容缓》入选国务院经普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分析解读报告》。 4、积极编印普查资料开发相关材料。编印了《安徽家底透视2018》,组织编辑了《安徽经济普查年鉴2018》初稿,编印了《安徽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文件汇编》。同时,与同方公司座谈四次经普资料整理开发服务需求,探索开发基于GIS的经普数据可视化展示系统。
十七、加强“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监测分析。开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   开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加强对县区考核指标数据的质量控制。
  1.完成对2019年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

  2.6月底前,完善县域经济统计数据采集平台。
  3.适时开展县域经济专题调研活动。
1.收集整理地市、部门有关县域经济考核基础资料核实资料,组织专业处室联合审核、确认和修改。2.按考核流程规范,完成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数据二次复核,对出现异常值的3项指标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极值处理。3.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初步结果报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已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完成公示。4.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报省政府审定。
十八、加强新经济统计监测。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请局领导审定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各单位职责。
    2.制定新经济统计监测工作方案。
    3.联合相关处室划分新经济统计范围。
    4.联合相关处室建立新经济统计监测方案(试行)。
    5.联合核算处研究新经济年度增加值核算方法,开展普查年度新经济增加值测算。
    6.开展新经济统计数据开发利用,结合调查研究,分析新经济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1.向局党组汇报新经济统计工作情况;2.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中共安徽省统计局党组关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滞后”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送审稿);3.召开省有关单位座谈会、发函各市统计局征求新经济统计监测方案意见和建议,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安徽省新经济统计监测方案(试行)》;4.收集新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等领域监测数据。
十九、加强民营经济统计监测。   3月底前建立民营经济监测工作机制,核算2018年四经普全省及各市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2019年全省及各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全省16个市、106个县(市、区)民营经济分类考核测算工作。
  
8月30日前核算2020年上半年全省及各市民营经济增加值。
  季后30日前编印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手册。

  加强统计分析工作,撰写专报(分析)和信息。
1.完成四经普及2019年全省和各市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工作,指导各市对县区开展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 2.完成全省16个市、106个县(市、区)民营经济分类考核测算工作,及时反馈民营经济考核基础数据及考核结果至省民营办; 3.印发《安徽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徽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工作机制的通知》,并按通知要求,收集各相关专业处室资料,编印《安徽民营经济统计监测(2020年1-3月)》; 4.撰写《民营经济占全省GDP的比重突破60%》等2篇统计分析,《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实现“三个突破”》等3篇要情专报,《疫情防控成效巩固 民营经济逐步恢复》等4条统计信息,其中1条被“两办”采用; 5.按照全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指标体系的要求,每月及时报送相关数据至省民营办; 6.接待省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交流企业发展形势,及时向省民营办报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7.研究制定2020年上半年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试编核算程序。 我局民营经济监测工作获得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充分肯定,特发来感谢信。
二十、加强“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     1.3月底前,召开“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研讨会,分解任务;4月中旬,工业、服调中心等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完成所负责产业的监测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月或按季开展“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业务处负责发布数据,综合处负责汇总和编发资料);全年综合处撰写不少于2篇“十大新兴产业”相关统计分析报告。
  2.做好工业新兴产业统计监测。3月中旬会同省发改委明确十大新兴产业的产业分类标准(工业)研制进度,以及省委省政府关注的监测指标要求。待产业分类标准确定后,立即
建立监测单位名录库和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开发监测程序或模板,测算监测数据(包括2012年以来的历史数据)。认真开展工业新兴产业监测分析,按月发布、解读监测指标数据。结合“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开展专题调研。
    3.充分发挥现有服务业统计资源,科学运用一套表平台中规上服务业企业数据,建立周期性健康产业(服务业部分)监测制度。通过监测健康产业相关指标,跟踪龙头企业经营状况,及时准确反应我省服务业健康产业发展情况;提前发现、预警影响健康产业发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4月前,调研梳理我省健康产业服务业企业,形成企业基础库;
5月,根据企业基础库实际情况,确定健康产业监测指标,形成监测制度;6月起,按季度跟监测我省服务业健康产业运行状况,同时逐步完善监测制度。
    综合处:1.与工业处、服调中心进一步研究监测指标体系; 2.梳理“十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有关情况,研究分析“十大新兴产业”产业链上下游内在联系; 3.探索利用统计报表数据跟踪监测“十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4.组织专业处收集有关新兴产业数据撰写“两办信息”。
    工业处:1. 积极配合省发改委探索建立产业监测体系。一是明确调查目的。二是明确统计监测范围和内容。三是明确统计监测原则。 2. 初步测算产业统计指标。已测算2019年全年和2020年1-2月十大产业的发展情况,包括产值和增加值总量、占比、增速和拉动点等。3.测算不同情况下的产业发展情况。4月20日,根据省发改委提供的5种产业分类标准,分别测算2019年产业发展情况,并于4月24日反馈初步测算结果,目前正在等待正式反馈,据了解,省发改委产业处围绕十大新兴产业正在组织开展摸排调研。
    服调中心:1.制定《健康产业专项统计报表制度》; 2.测算2018年全省健康产业规模、结构; 3.收集2019年相关数据,测算健康产业产出发展指数。
二十一、开展现代服务业统计监测,做好营商环境调查评价有关工作。     1.开展现代服务业统计监测
    3月,初步划分现代服务业标准,并利用四经普资料开展统计分析,形成
报告。
    5月底,修改完善分类标准,制定《现代服务业分类标准(试行)》。

    9月底,联合核算处研究普查年度现代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并开展测算。
    12月底,研究探索现代服务业季度监测方案。

    2.做好营商环境调查评价有关工作
    积极发挥统计优势,配合省“四最”办做好营商环境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着重围绕评价体系、工作方案及具体实施举措等方面建言献策。
   一、现代服务业监测:1.征求处室意见,修改完善《安徽省现代服务业统计监测方案(试行)》;2.召开省有关单位座谈会、发函各市统计局征求现代服务业统计监测方案意见和建议,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安徽省现代服务业统计监测方案(试行)》;3.收集整理2019年以来现代服务业监测指标基础数据。
   二、做好营商环境调查评价有关工作:1.报送省“四最”办关于我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做法典型案例。2.会同政法处回复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复函》。3.回复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4.报送省“四最”办、省发改委《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贯彻实施情况。5.向省“四最”办报送“互联网+营商环境监测”系统联系人和系统管理人员,并上报一季度营商环境相关数据。
二十二、开展民宿统计监测试点。     联合黄山市统计局探索建立《民宿统计报表制度》的可行性,撰写民宿统计监测试点总结报告。
    3月底前与黄山沟通协商民宿统计试点有关事项;4-5月份搜集整理相关省份民宿统计制度,考虑借鉴有益经验做法,着手起草试点方案和民宿统计试点调查制度;6月底前联合黄山市局正式制定试点方案和民宿统计试点调查制度;
7月-8月中旬,联系数管中心制定录入汇总程序,开展业务培训,与黄山市有关部门及县区统计局开展民宿单位清查,建立民宿统计名录库;8月下旬-9月底开展民宿统计调查;10月份分析民宿统计数据,撰写《黄山民宿统计分析》,总结民宿统计监测试点情况。
1.和黄山市统计局对前期制定的《民宿业发展状况调查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2.黄山市相关部门成立了黄山市民宿业发展状况调查领导小组;3.拟定了《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民宿业发展状况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二十三、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监测,做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     一、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监测
    1.修订完善乡村卡片监测指标体系。2.加强县、乡、村卡数据审核查询和比较分析。3.通过QQ业务群及时指导解决数据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4.适时赴基层调研、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具体安排:3-8月份,完成村卡、乡卡数据填报、审核、查询、修改工作;9月份,撰写工作小结,完成乡村发展统计分析。5-9月份,完成县卡数据填报、审核、查询、修改工作;10月份,撰写工作小结,完成县域发展统计分析。

    二、做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
    预计3月底形成初步考核结果,4月底提交省委农办考核结果(实际完成进度要根据省直相关部门提供数据情况而定)。
    按要求高质量完成省委农办交办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任务。
已完成乡村表监测指标体系修订、数据联网直报的填报审核查询验收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基本完成县表数据联网直报的填报工作,正在对数据进行审核、查询。
二十四、做好省委综合考核、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及民生、群众安全感等民意调查。     1.按季开展省对市经济运行考核、稳增长考核。
  2.开展省对市目标管理绩效年度考核。
  3.开展省直相关部门主要经济指标“创先争优”考核。
 
 4.5月底前,修订完善相关考核办法。
  5.2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2019年度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3-4月完成2019年度省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第三方评价电话调查、中央驻皖单位和在皖金融机构效能满意度测评调查;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调查(年末)。
    6.修订全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方案和调查问卷,扩点到县(区),提高调查的针对性和调查结果的指导性,扩大调查影响力。
    7.完成全省群众安全感调查(年末、含合肥增加的3区)、全省民生工程社会评价调查。
    8.全年计划完成民意调查16项,有效样本26万余份。
上半年,已完成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省委综合考核第三方评价、冠肺炎疫情对中小企业影响、扶贫定点结对帮扶工作考核电话抽查、效能考核满意度测评、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以及国家局布置的群众安全感等8项调查,有效样本共11万份。
二十五、借鉴“四经普”好的经验做法,指导企业规范统计基础资料,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建立长效沟通机制,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1.制定局“统计服务千企行动方案,根据行动方案有序开展服务活动。
  2.根据局“统计服务千企活动”工作方案,结合名录库工作,了解新入库企业情况,指导准规模企业入库,做到应统尽统。每季度首月将税务、住建等部门资料与名录库比对,排查准规模企业名单组织各地核实,并抽取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做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入库。
    综合处:1.印发《安徽省统计服务千企行动方案》,建立《安徽省统计服务千企应急工作机制》,各专业确定本专业《方案》并有序实施; 2.成立全省统计服务千企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召开4次工作例会总结交流部署阶段工作; 3.召开各市统计局局长座谈会动员部署全省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同各市、县(区)局上下联动,聚焦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服务水平,有序开展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局领导多次带队赴地市、县区实地到企业开展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截止目前,全省共累计服务企业1464家; 4.印制专业明白卡、统计法律折页、惠企政策清单摘编等资料。委托开发统计服务企业经营信息系统,协助企业了解经营现状和行业情况等; 5.在内网设立专题专栏方便工作交流,印发3期《统计服务千企工作动态》。
    普查中心:1.制定普查中心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实施方案,梳理500家企业作为三年服务对象,其中200家为2020年服务对象,组织各市普查中心开展服务工作。 2.派员赴合肥实地调研准规模企业经营情况。3、截至6月底,全省普查中心系统已服务105家企业,并将服务台账报送至基本单位名录库平台。
二十六、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等,做好统计数据解读,宣传安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加强舆情监测及风险防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消除重大风险隐患。     对全面小康进程监测、“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监测等形成的监测报告、统计分析,加强向公共媒体推送力度,依托自媒体平台开辟专题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在局内网开辟舆情监控专栏。
  1.组织各相关处室做好本专业统计舆情收集整理工作。
   
 2.通过自媒体开辟专栏,做好安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宣传。
    3.组织机关各处室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等,做好统计数据解读,宣传安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1.根据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对“安徽省统计局外网管理系统”升级改造,目前已完成并投入运行。2.组织协调安徽卫视《新闻联播》就我省5月份经济运行情况、工业利润情况采访局领导。3.按时发布工业、投资、贸外等专业统计数据和专业解读。4.签定《安徽统计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合同》。
二十七、坚持加强数据生产全流程管控,完善统计制度方法,强化入库纳统管理,加大统计数据审核、查询、核查力度。探索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前发现统计数据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1.季后20日前加强各市GDP数据的审核评估,保证评估工作科学严谨、公正透明、统一规范,实现全省和各市GDP的“三个基本衔接”。月后20日前按月印发《全省联网直报企业和投资项目数据质量监控情况的通报》。
 
   2.组织协调各专业处室、事业单位制定和完善专业统计数据生产评估发布流程。
    3.强化为基层服务意识,在不影响上报国家的前提下,放宽上报时间,协助基层改错,加强业务指导,既要严格按照统计标准进行把关,也要坚决防止因审核改错等原因在申报环节影响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入库。每月5日前接收各市统计局上报的调查单位申报资料。在名录初审后提交相关专业审核,15日前把审核认定结果上报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
    4.
完善联网直报企业数据质量监测平台,与2-3个专业紧密合作,建立企业异常数据、用户异常行为分析模型,及早发现异常数据;对数据质量监测平台现有功能进行扩展,增加快速汇总、报表报告等功能;探索利用部门数据(税务等)进行比对,辅助数据质量监测。具体为:3-6月,形成建设方案。 7-8月,完成项目采购。9-11月,完成项目实施。12月,项目上线试运行。
    综合处:1.下发《关于修订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流程图的通知》,督促各处室修订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流程图,已有4个处室修订完毕; 2.继续为省委、省政府、人大、政协提供统计数据服务,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
    核算处: 1.核算2019年和2020年一季度各市GDP,实现了全省和各市GDP的“三个基本衔接”;2. 根据《建立联网直报企业和投资项目数据质量监控情况通报的制度》要求,按月整理各专业上报的疑似问题企业(项目)名录,印发《全省联网直报企业和投资项目数据质量监控情况的通报》;3. 根据局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精神,下发《关于加强对全省联网直报疑似问题企业(或投资项目)核查力度的通知》;4.修订本专业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流程图。
    普查中心:1、上半年共进行月度一套表审核5批次,审核各市上报单位(含投资单位)4722家(国家审核通过4421家),其中纳入2869家(国家审核通过2729家)、变更296家(国家审核通过277家)、退出单位1557家(国家审核通过1415家)。 2、收集整理省市场监管局提供的全省企业注(吊)销数据资料共98.84万个。 3、将工商注(吊)销单位与2020年3月全省一套表单位比对,共梳理出 41家疑似注吊销单位。4月3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核实确认后尽快申报退出企业一套表字典库。截止5月20日,41家单位已经处理完毕。其中20家单位已经退出,有20家单位因同时是投资项目单位只能等到12月度申报退出,有1家单位通过申诉处理企业状态已由“吊销”转为“正常存续”。 4、将工商注(吊)销单位与2020年5月全省一套表单位比对,梳理出49家疑似注吊销单位。6月8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逐一进行实地核实。对情况属实的单位,要求按照一套表单位管理工作要求和流程及时申报退库。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扎实推进中。 5、省局普查中心将每季度开展一次注吊销单位排查工作,对核实确认的单位及时进行申报退库,确保企业一套表调查单位库真实准确。 6、按省局统一部署,6月8-12日派员完成桐城市、岳西县违法线索核实工作。已撰写核查报告。
    数管中心:利用现有联网直报企业数据质量监测平台整理了3-5月工业产值表数据填报情况分析报告,为工业查询数据提供了一定的帮助。 联网直报企业数据质量监测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方案已通过党组会研定,近期将按党组会议纪要进一步完善。 拟于7于开展项目招投标。
二十八、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建立完善统计法规,排查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风险点,制定防范统计违法行为发生办法,有效防范统计违法案件发生。     1.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学法用法活动;联合人教处做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组织“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节点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活动;编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随时向检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2.完善统计法规:
修订完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修订《安徽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订《安徽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组织开展《安徽省统计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

    3.排查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风险点;草拟防范统计违法行为发生办法。
    4.制定2020年全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及普法重点目录。

 
4月22日,印发《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防范统计违法行为发生暂行办法》(皖统〔2020〕17号),制定33条具体措施,省市县统计部门协同联动,一体加强数据质量管控、防范统计违法行为发生。向部分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发出“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提示函”,开展省辖市统计局新任局长统计法治谈话,向联网直报企业印送4万余份统计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折页,编印安徽省《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警示案例汇编》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材料。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铜陵市、合肥市肥东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期间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分别函请宿州市政府、省税务局将砀山县、颍州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在全市范围内、系统内进行通报。
已印发《安徽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正在修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修订《安徽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
二十九、把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照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清单,坚决整改到位。     1.制定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收到国家统计督察意见书后5日内)
    2.对照整改清单,梳理涉及执法监督局、政法处的整改内容,逐条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收到国家统计督察意见书后10日内)
    3.立案调查国家统计督察发现的相关统计违法线索及相关处理工作。(收到国家统计督察意见书后1个月内)
    4. 在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及处理工作,确保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5月15日,向省政府报送《关于审定<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送审稿)>的请示》(皖统〔2020〕20号)。6月1日,印发《安徽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皖统〔2020〕23号)。
三十、坚持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推动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追究到位,积极开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     做好执法检查、案件审理、处理工作。巩固深化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态势,促进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
    1.适时对3个县(市、区)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抽查结束后20日内公开抽查结果。二、三、四季度各开展一次。

    2.收到或发现统计违法线索后,及时制定检查方案,经局领导批准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结束后15日内,提交检查报告,依纪依法依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严格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按规定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
    4.及时开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自公示之日起4个月后,着手信用修复相关工作。
    5.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法制审核。    
6月4日,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皖统〔2020〕22号),要求各市统计局6月底前至少组织一次“双随机”抽查,11月底前实现县(区)“全覆盖”。6月8-12日,省局赴潜山市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共检查企业(单位)50家。同时,推动上下联动,目前已有7市组织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市级共检查企业155家,县区级共检查349家。按照规定,向宿州、阜阳市政府和省税务局移送有关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和责任人员处分处理建议。今年以来,向148家统计违法企业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公示16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严肃追究相关统计违法企业责任。4月下旬,组织蚌埠市统计局对7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开展了信用修复,在安徽统计信息网、信用安徽、国家统计信息网等公示网站提前移除了7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
三十一、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扎实做好市级统一核算。完成2018年度全省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全省统一核算工作。
  4月15日前制定安徽省地区季度GDP核算方法。

  8月底前根据2018年全省GDP修订数,完成年度和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修订工作。
  9月底前开展2018年省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物量)编制工作。
  12月底前选择部分市探索编制2018年市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物量),编印《安徽自然资源部门统计情况》。
  10月底前编制2018年全省资产负债表。
  12月底前与江苏局联合开展“其他房屋和构筑物”非金融资产专题研究。
    1.统一核算:(1)一季度,局主要负责同志在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上作《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及有关工作介绍》专题讲座;撰写《疫情当下一季度经济增长预测》《一季度经济增长预测》等材料;撰写《关于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有关情况的请示》,获李国英省长、邓向阳常务副省长批示;完成全省及各市2019年GDP核算、2019年分季度GDP数据修订、2015-2017年GDP历史数据修订工作;召开全省主要经济指标监测预判部门联席会议;(2)4月份,完成全省及各市2020年1季度GDP核算工作;(3)5月份,派员赴合肥培训《地区生产总值概述及统一核算有关情况介绍》;(4)6月份,落实5月7日省政府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召开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及GDP核算相关知识专题培训会议,邓向阳常务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邀请国家统计局首席统计师吕峰处长对市、县(市、区)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负责同志、省直有关单位分管统计工作的负责同志开展培训;召开上半年全省主要经济指标监测预判联席会议;对市、县(区)统计局新任领导进行统一核算相关知识培训。
    2.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与江苏、河南省统计局联合开展“其他房屋及构筑物”非金融资产专题研究,搜集整理编制2018年全省资产负债表基础资料。
    3.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1)一季度,向省绿色办和自然资源厅等报送绿色发展工作任务月度进展、2019年工作总结、2020年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清单等;根据核算司反馈审核意见,对接省有关部门,上报修改后的我省2017年自然资产负债表及编表说明;(2)4月份,对接有关部门,收集整理基础资料,完善我省相关资源资产账户(实物量);(3)5月份,印发《关于开展市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工作的通知》;主动对接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和林业局,就国家局下发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4)6月份,赴部分试点地区(芜湖市和黄山市),开展市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调研摸底。
三十二、推进劳动工资统计改革。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劳动工资统计改革的通知》(国统办人口字〔2019〕72号)精神,加强对样本单位核实,确保样本单位的代表性,加强样本单位业务培训,加大劳动工资数据审核、查询力度,加强数据评估,严格按照国家局要求推算数据,为GDP核算改革提供准确的原始数据。
  3月底前,国家抽中2020年季报样本点下发各市核实。
  4月底前,审核查询验收2020年1季度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样本单位数据。推算非一套表样本单位2020年1季度总体数据。汇总生成2020年1季度全省全部单位数据。

  7月底前,审核查询验收2020年2季度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样本单位数据。推算非一套表样本单位2020年2季度总体数据。汇总生成2020年2季度全省全部单位数据。
  10月底前,审核查询验收2020年3季度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样本单位数据。推算非一套表样本单位2020年3季度总体数据。汇总生成2020年3季度全省全部单位数据。
1.按时完成劳动工资一季报和二季报报表工作,加强数据质量审核,认真分析数据变动情况; 2.下发劳动工资改革通知,制定数据审核办法,对基础业务进行培训; 3.做好数据评估,制定涉及核算行业数据测算方法,给核算部门提供基础数据。
一季度工作已完成,正在对二季度数据接收审核之中;劳资改革相关文件、办法已制发完毕。
三十三、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建立人才发展状况监测制度。     1.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统计监测制度:修订完善《安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计监测体系》测算方法;测算发布2019年安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监测结果。
  4月起修订完善《安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计监测体系》测算方法;

  8-9月,测算并完成2019年《安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计监测体系》结果;
  10月底前完成《安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计监测体系》测算结果分析报告。

  2.完善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制度:修订完善文化产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测算发布2019年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报告。
  4月底前,优化调整文化产业发展指数结构和指标设置;
  4-6月,搜集文化产业部门数据;
 
 6-8月,做好全省2019年文化产业统计年报工作,为指数测算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8-10月,整理测算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指数;
  12月底前,完成2019年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报告。

  3.建立人才发展状况监测制度:
建立人才发展状况监测制度,编印《安徽人才发展状况》,发布安徽人才发展指数。
  元月底前,对接省人才办,确定《安徽人才发展状况》资料编辑总体架构;
  2月底前,完成《安徽人才发展状况》历史资料的收集、编辑工作;
  3月底前,与省人才办沟通,补充省人才办负责收集的资料入册,完成初稿编辑工作;
  3-5月份,由省人才办确定《安徽人才发展状况》具体发布时间;

  
5-6月份,完成《安徽人才发展状况》统计分析;
  10月底前,完成安徽人才发展指数对外发布工作。
1.基本公共服务统计监测:(1)完成2018年安徽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数测算和分析,并在中安在线等新闻媒体上对外发布;(2)正在与部门沟通,修改完善2019年监测制度,收集2019年数据,截至目前,已完成卫生领域数据收集工作。
2.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制度:(1)完成2018年文化产业统计监测指标数据收集,并对2015-2018年的文化产业指数进行测算;(2)与部门沟通,修改完善2019年监测指标;(3)正在开展2019年文化产业统计年报工作。
3.人才发展监测制度:(1)构建人才发展指标体系,并据此编辑完成了《安徽人才发展概览(2019)》;(2)撰写2019年安徽人才发展状况分析报告,目前正在提交省人才办审阅。
三十四、开展能源统计不定长表填报国家试点。     1.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试点工作要求,按月填报能源统计不定长表;结合“统计服务千企”行动,深入企业指导填报。
    2.及时监控不定长表填报数据质量,分析数据波动背后原因。

    3.走访部分地市和企业,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4.加强与国家统计局及其他试点省份沟通交流,不断改进我省试点工作。
    5.年终根据试点填报情况,形成填报试点报告。
1.结合现场核查工作,实地指导企业做好不定长表填报工作,赠送《不定长表简易填报指南》。 2.完善不定长表填报试点工作台账。
三十五、探索消费统计改革,争取开展服务消费统计国家试点。开展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测算。     1.探索消费统计改革,争取开展服务消费统计国家试点:纳入服务消费统计国家试点省份,制订《安徽省服务消费统计测算办法》,初步测算2018年和2019年全省服务消费规模及结构。
  3月底前与国家统计局贸经司沟通汇报,确保我省纳入国家服务消费统计试点;4月份学习研究国家及相关省份服务消费统计测算方案;5月份制订《安徽省服务消费统计测算办法》,5-6月份收集整理服务消费统计测算需要的有关数据;7-10月份初步测算2018年和2019年服务消费数据。
  2.开展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测算:制订《安徽省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测算办法》,测算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全省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
  3月底前学习相关省份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测算办法;4月份制定《安徽省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测算办法》,5月份收集整理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测算的有关数据;6月份测算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全省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
    1.消费统计:(1)汇总经济普查年度有关行业数据; (2)整理测算数据来源和需求。
    2.旅游及相关产业:形成《关于我省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测算情况的报告》报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三十六、完善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制方法。     3月,完善我省累计指数编制方法。根据2018年经济普查核算结果,调整指数行业权重;收集整理基础数据,编制1-2月服务业生产指数,形成分析报告。
    4月,研究制定当期指数编制方法,并利用历史数据试编试算当期生产指数。

    5月,完善当期指数编制方法。 
    6月,编制当期生产指数,并结合累计指数开展相关分析。
    7-12月,根据编制情况进一步完善生产指数编制方法,按月编制指数形成分析报告。
1.按2018年服务业增加值内部行业结构,调整服务业生产指数行业权重;2.调整使用金融业价格缩减指数,与GDP核算一致。3.按月编制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写分析、信息。
三十七、完善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     围绕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尤其国家局有关新做法,制定构建衡量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工作方案。制定构建衡量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工作方案,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充分发挥统计指标体系的“风向标”“导航仪”作用。
    3月,搜集整理有关材料。
   
 4月-5月,与有关处室、有关部门交流意见,
制定初步工作方案,提交局党组。
    6月,根据局党组意见形成方案定稿。
    7月-12月,有关处室、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落实相关工作。
在5月29日形成稿件的基础上,于6月17日广泛征求相关业务处室意见,完成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初稿。
三十八、研究制定农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     3-7月份,了解政策、查找文献、学习国家局相关方案,研究形成初稿。
    8-9月份,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各市统计部门和局分管领导意见,修改形成试行稿。
    10月份,开展评价、撰写分析报告。
    10月底前完成“农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试行),并开展2019年度实绩评价与分析。
已完成初稿,下个月计划征求部门意见及搜集数据资料。
三十九、加强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建设。★     1.学习研究经济治理理论;与省政府牵头部门沟通,了解我局具体任务。3月底前学习与研究,4月份与有关部门对接。
   
 2.根据我局承担的任务,制定数据库实施方案。
    3.明确数据库指标体系、框架设计以及工作责任。通过一系列措施探索建立我局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
    7月底前加强与相关专业联系,制定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指标体系、基础数据库框架设计及相关处室职责。
    10月底组织实施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建设。
1.主动与省发改委综合处进行工作对接,商讨按照国家统筹安排,有序工作推进;2.积极与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协商部门数据共享事宜;3.根据省统计局党组2020年工作安排,开展一次执行现行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排查,4月2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统计调查报表及指标的通知》,在2019年清理基层统计调查报表及指标工作的基础上,对各市、各专业处室统计报表、指标,继续开展一次精简,排查现行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目前排查工作提前完成。
四十、推进局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平台二期建设,及时更新维护局综合数据库。     1.推广平台使用,每月主动联系业务处室,了解平台使用情况,搜集意见和建议;形成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展示项目阶段性成果,听取用户方意见和建议;定期提交专题报告,提交局领导阅示;丰富数据资源,集约历次经济普查数据、获取部门数据或购买第三方数据;完善平台功能,拓展数据分析展示功能;优化系统资源配置,做好平台支撑,保障数据安全。
    2.
3-6月,梳理需要增加的数据源以及分析展示的重要指标。

    3.4月,重新确定各处室数据加载责任人,定期检查并通报。
    4
.7-12月,完成数据源的整合及数据分析展示功能开发。
(需要考虑的因素:1. 购买第三方数据经费来源;2. 获取部门数据需打破部门间数据共享壁垒;3. 专业处室积极参与)
    数管中心:一季度,完成项目测试和整改。 5月,局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平台上线试运行。 6月,对局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平台试运行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和完善,整理项目总体验收材料。 
    综合处:按时跟进,根据计划已将4月份各处室综合数据库加载及确认情况在内网公示。根据省政府网站对于安徽数据网站的发布情况,征求相关处室意见后,对于后台已调整取消的指标,关闭相应的前端展示。
四十一、深入开展利用人工智能采集数据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强化统计网络安全建设。     1.深入开展利用人工智能采集数据课题研究:1.继续深入开展企业调研工作,找到愿意开放企业ERP数据接口的符合条件行业企业,实施采集软件的部署和数据抓取等研究工作;2.完善采集软件平台;3.形成课题研究报告。
    3-7月,深入开展企业调研工作,尽快找到愿意开放企业ERP数据接口的符合条件行业企业,实施采集软件的部署和数据抓取等研究工作;

    3-10月,采集软件的研发和攻关;
    3-12月,完成课题研究报告。

    2.持续强化统计网络安全建设:1.拟每季度召开局网信办工作会议,报告季度网络安全情况,研定下季度网络安全工作;2.依据等保测评结果和国家局安全考核标准,对标对表,开展网络安全建设整改;3.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4.建立网络安全通报制度,加强对市县网络安全工作检查和指导,开展网络安全专业技术培训和网络安全意识教育;5.积极配合国家及省级主管部门做好网络安全攻防演练;6.完善网络安全工作制度,逐步落实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预案措施。
    3-6月,完善网络安全管理有关制度;

    3-9月,联网直报测评与整改工作;
    5-7月,对标国家局安全考核标准全省网络安全自查工作;
    6月,开展应急演练;
    11-12月,国家局网络安全考核;
    配合做好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按主管部门部署时间安排);
    做好重大活动时期网络安全保障(按主管部门部署时间安排)

    1.深入开展利用人工智能采集数据课题研究:(1)赴亳州与冯了性和保和堂两家药企深入沟通,尝试签订三方保密协议方式寻求企业配合。(2)赴联通公司,开展课题项目采集系统软件设计研讨,督促其进一步开发和完善数据采集软件功能。
    2.持续强化统计网络安全建设:(1)制定并印发《安徽省统计局局域网和桌面客户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全省统计系统广域网管理办法》。(2)做好日常设备运维和策略调整。(3)完成网络安全建设与服务项目初验。(4)督促开展全省统计系统手机APP安全整改。
四十二、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规范普查流程,确保数据质量,摸清人口家底。     1.督促做好“三落实”。督促各级按时完成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督促做好普查工作机构人员调配、“两员”选聘等;督查各级落实普查经费,确保按时到位。2.广泛开展普查宣传。运用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普查氛围,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主动配合。3.加大普查培训力度。省人普办研制普查实施方案,直接培训到市、县级业务骨干,市县层层开展普查业务培训,确保普查员素质过硬。4.做好普查现场登记。深入普查登记一线,加强现场指导,把好登记质量关。5.加强督查和核查。在人口普查各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督查;各级人普办负责对普查数据质量进行核查。6.强化数据质量检查。组织开展全过程普查数据质量比对、检查。成立普查执法组,对人口普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通过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省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住房等方面情况,准确反映我省人口发展现状。
  1月底前,征求各成员单位对《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稿)意见。完成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工作。
  2—3月,督促市、县两级成立人口普查机构。制定省级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制定省人普办工作规则。
  3月底前,省人普办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进一步与省财政厅协调落实省级普查经费。

  4月底前后,提请召开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4—7月,编写宣传提纲、印制宣传材料。
  4—8月,省级普查物资准备。
  
5—6月,召开全省人口普查工作会议。
  5—7月,开展省级综合试点。
  6—7月,省级培训市县普查工作人员。
  6—8月,配合省公安厅开展户口整顿。
  6—11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网络等媒体开展人口普查宣传。
  7—8月,督促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7—9月,核实修订普查区及以上各级区域边界,划分普查区及建筑物标绘。
  7—10月,划分普查小区、编制普查小区码、绘制普查小区图。
  10月底前,编制、上报户主姓名底册。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审核、验收摸底数据。
  11月底前,短表登记、审核、验收、上报、比对复查。
  12月底前,长表抽样、登记、审核、验收、上报。事后质量抽查。县级集中培训编码员、长表行、职业编码。
1.省人普办全体人员参加国务院人普办召开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总结暨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视频会议;省人普办主任程龙干在安徽省分会场代表安徽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2.6月4日,省人普办常务副主任李方启应邀出席全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部署培训会,并介绍全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情况。
3.6月4日,印发《安徽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增补成员单位和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皖人普组〔2020〕3号)。
4.6月10日—11日,全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业务培训会在合肥召开。为提前做好市级综合试点数据处理环境准备,省人普办利用腾讯会议系统于6月15日召开综合试点数据处理培训会。
5.6月份,省人普办组织各市完成县(区)界线的纠错工作;省级综合试点完成入户登记工作;全省11个人口普查专题研究,已完成研究报告的撰写;筹备省级综合试点总结会。
四十三、建立省局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联系市、县(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制度。     1.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联系制度, 4月底前草拟省局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联系市、县(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制度,向局领导、局机关相关处室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报局党组会议审定,并组织实施。
  
  2.根据联系制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定期调研、加强业务指导、解决问题。在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联系制度基础上,促进各地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
    按照联系制度内容抓好工作落实,并建立局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基层基础建设备案制度,每月公布联系基层情况,交流取得的成果。
   
 12月底前各处室根据日常检查调研情况撰写联系单位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报告并报局党组。
制定省统计局联系市、县(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方案,后经局主要领导要求,结合服务千企行动,定为省统计局直接联系县(市、区)制度,经征求局领导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修改后,呈送局领导,并报送给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根据联系制度中明确的主要任务和联系的县(市、区)自行落实相关工作。
四十四、加强统计专业技能培训,编印《企业统计填报手册》。     1.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2.上半年完成《企业统计填报手册》编印。
已完成编印《企业统计填报手册》工作,书已下发各地,由各地统计局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四十五、规范企业统计原始资料,探索建立规范统一的企业统计台账制度。     研究确立各专业企业统计归档具体内容,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统计台账、并组织实施。通过规范原始资料和建立统一的台账制度,增强企业依法统计意识,规范企业统计资料管理水平,推进数出有据工作上台阶。
    局分管领导召开各专业处室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部署各专业研究规范企业统计原始资料归档内容,探索编写各专业企业统计台账。

    6月底前,各专业根据工作任务自行组织调查研究,确定本专业企业原始资料留存内容和台账制定方案。
    7月底前,召开全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
    12月底前,组织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检查。
规范企业统计原始资料、探索建立规范统一的企业统计台账。积极与国家统计局设管司对接,了解建立统一的企业台账试点工作相关情况。先后与广东省统计局、重庆市统计局等省市联系,学习借鉴建立统一的企业统计台账经验做法。根据实际,制定《省统计局规范企业统计原始资料管理 建立规范统一企业统计台账实施方案》,征求各专业处室意见建议,各专业向设管处报送建立的统一的台账和原始资料材料。5月20日,分管局领导召集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进行讨论,目前,已形成《省统计局规范企业统计原始资料管理 建立规范统一企业统计台账实施方案》,待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
四十六、主动与部门沟通对接,加强信息交流、数据共享、联合调研,构建大统计格局。   1.每月与部门沟通对接,了解部门数据变化情况;按季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撰写相关动态信息;介绍统一核算实施方案以及季度GDP核算方法等;主动上门沟通对接相关工作。
    2.电话联系、适时走访省委、省政府政务信息相关处室,及时了解信息需求,组织局“两办”信息报送。适时邀请相关部门专家领导来我局进行座谈研讨或举办讲座。与省发改、经信、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适时开展合作调研。
    3.召开部门首席统计员培训会、会同相关处室(中心)到省直有关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协调做好2020年部门综合统计报表联网直报工作和2021年安徽省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修订工作。通过加强与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省直有关单位应统尽统的意识,规范依法统计的流程,进一步探索与部门多层次,高效率的数据共享,努力形成大统计格局。具体为:3月-5月,制发《2020安徽省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并协调相关处室(中心)做好部门综合统计报表联网直报工作;6月-10月,召开2020年全省首席统计员培训会,会同相关处室(中心)到省直部门开展联合调研,探索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数据共享机制;11月-12月,修订《2021年安徽省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4.通过建立自动交换平台,与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资料定期交换,定期联系收集编制、民政、住建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做好名录库日常维护更新,提高名录库数据质量。根据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依法提供名录库数据,做到数据共享。每天接收市场监管部门行政登记资料,
8月底前接收企业年报资料,用于名录库日常维护更新。实部门数据互通机制,每月接收税务部门行政登记资料,用于名录库维护更新;每季接收企业纳税资料,用于排查准规模企业。按季收集编制、民政、住建部门行政登记资料,用于名录库日常维护更新。
    核算处:1.一季度,会同综合处赴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税务局调研,探讨当前国际国内金融形势、数据共享等;召开一季度全省主要经济指标监测预判联席会议;2. 4月份,与省交通厅、合肥人行、省通信管理局等联系,搜集一季度分行业部门基础资料,完成一季度GDP核算工作;与农业农村厅、交通厅等沟通农业和交通运输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分析相关行业变化情况;3. 5月份,与合肥人行中心支行联系沟通,函复接入安徽省金融城域网相关事宜;4. 6月份,召开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及GDP核算相关知识专题培训会, 对省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进行培训;组织召开上半年全省主要经济指标监测预判联席会议。
    综合处:1.加强局内外信息沟通。一是组织召开6月份信息会商会,通报今年1—5月“两办”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研究部署近期信息报送工作,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及信息员参加会议。二是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1-5月份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与省委办公厅信息综合室负责同志沟通交流,进一步了解我局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等。 2.加强部门数据共享。一是及时为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提供相关统计数据。二是根据省政府政研室关于建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及时归集呈报机制的要求,及时提供经济运行综合类、落实“六稳”“六保”及经济运行先行指标数据。 3.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会同省委政研室召开省直相关部门座谈会,会同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局研究室等赴宣城开展调研。 4.配合省发改委组织开展2019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工作,考核评价初步结果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省发改委,并联合进行公示,目前已提请省政府研究。 5.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做好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市场主体数据分析大赛准备工作,提供相关数据,并派员进行参赛辅导。 6.按照省委开展政治谈话活动要求,对2019年度省辖市社会经济发展综合分析,形成评价报告报省纪委。
    设管处:继续做好部门数据共享工作。一是加强与部门沟通,本月继续与省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探索部门大数据共享相关事项;二是协调省相关单位做好综合数据库报表填报工作,本月联合数管中心帮助水利厅、商务厅、中石化安徽分公司解决登录平台的问题,电话答疑省委统战部来电咨询。
    普查中心: 1、收集税务部门2020年1月-5月新增单位10.6万家,注销单位2.3万家。 2、收集税务部门2020年一季度存量单位85.7万家。 3、收集住建部门2020年一季度企业资质信息5.9万条。 4、收集整理省市场监管局提供的全省企业注(吊)销数据资料共98.84万个。 5、向省人社厅提供全省大中小微型企业名录79万个,用于社保费减免;向省税务局提供规上企业名录,省卫健委提供工业企业名录。 6、与同方公司座谈四次经普资料整理开发服务需求。向美图公司提供基于GIS的普查数据展示系统服务内容需求。 
四十七、选优配强处室主要负责人,提拔重用优秀年轻干部,从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1.组织开展处长轮岗交流。
    2.根据职数空缺情况,择优选拔处长。

    3.根据职数空缺情况,及时开展处级干部选拔和职级晋升工作。
    4.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年轻干部培养、交流、使用。
    5.完善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将日常工作表现纳入其中。
    6.配合局效能办不定期对干部职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7.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举措。
    8.组织开展处级以上干部个人事项填报,按要求抽查核实,把抽查核实结果作为评价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
    9.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
    10.对省委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照单全收,抓好整改。
   
 11.汇编人事工作规章制度。
    12.结合机关实际,抓好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具体措施的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是开展处长轮岗交流,已对7名处长进行轮岗交流。二是根据职数空缺情况,从参公事业单位转任机关1名处长,正在审批中。三是结合干部队伍结构现状,已研究制定今年干部选拔和职级晋升初步方案,统筹谋划考虑年轻干部选拔配备。上半年,已选拔2名36周岁以下的副处长。四是制定《安徽省统计局干部培养锻炼“四个一批”实施办法》,统筹年轻干部培养、交流、使用。五是修订印发《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将日常工作表现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六是修订《安徽省统计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对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实行全覆盖,明确省管干部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处级干部及重要岗位干部因私出国(境)征求省纪委监委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意见,科级及以下干部征求局机关纪委意见,加强对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审核把关。七是组织全局69名处级干部集中填报2019年度个人事项,印制个人事项填报指南、提醒卡、常见问题清单,落实随机抽查和“凡提必核”有关规定,把抽查核实结果作为评价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今年已对今年晋升的1名二级巡视员、2名副处长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没有发现问题。八是抓好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截至目前,专项检查反馈的16个问题全部整改,其中,已完成11个、基本完成2个、正在推进3个,并修订了2项制度,新制定2项制度。九是严格执行《安徽省统计局考勤制度》,加强对探亲假等各类请销假审批把关。五是畅通年轻干部成长渠道。根据合肥市委组织部要求,拟选派核算处处长罗薇同志任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蜀山区委常委、副区长,目前已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报送备案报告;根据广德市委组织部要求,拟选派1名副处长到广德市任副市长;经与两个省辖市委组织部沟通同意,拟选派2名40岁以下的副处长到市统计局任副局长。
四十八、做好老干部工作。     1.通过开展学习、举办活动,做好服务保障,做好老干部工作。
  2.完善离退休干部计算机管理系统。
1.继续做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上报整改情况。 2.继续推进“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 3.召开离退休支部书记、委员联席会议,了解老同志对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4.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主动上门为独居、高龄的离退休干部做好服务。 5.为老干部活动小组恢复活动做好保障工作。 6.看望生病住院的老干部。
四十九、实施“四个一批”计划(导师带徒培养一批、培训竞赛提升一批、岗位轮换锻炼一批、艰苦一线磨练一批),制定干部年度培训计划,举办统计大讲堂、读书会、名校培训班等。     1.制定“导师带徒培养一批”“岗位轮换锻炼一批”等计划,抓好年度培训计划落实,结合驻村扶贫、援藏援疆等工作选拔干部到艰苦一线磨练。
    2.牵头制定2020年统计培训方案,突出提升统计干部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满足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3.举办6期统计大讲堂、6期读书会及1期局机关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

    4.举办专题研修班。
    人教处:一是6月11日局党组印发《安徽省统计局干部培养锻炼“四个一批”实施办法》,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二是从系统内择优推荐1人援藏。三是制订 《2020年统计培训方案》,已经3月19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四是积极筹备浙江大学“大数据应用专题培训班”,待省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适时举办。五是督促处级及以上干部通过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参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网络专题培训班”
    机关党委:已举办了2期读书会、2期以“切实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统计大讲堂。
    培训中心:制定培训计划,已开展线上培训,已举办全省市、县(区)统计局新任领导培训班,各项工作正按计划推进.
五十、举办第三届统计青年论坛(统计分析大赛)、统计数据处理业务技能大赛等。     1.举办第三届统计青年论坛(统计分析大赛)
    4月,起草活动方案报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批准;

  5月,发布活动通知;
  5—7月,征集统计分析报告、制定评分规则、设计开发评分程序、聘请局内外评审专家;
  8月,统计分析报告评审,产生集中比赛选手;
  9月,发布集中比赛通知、举办集中比赛、现场评定获奖选手、颁奖;
    10月,获奖资料编印赠送、获奖作品推荐等。

    2.开展统计数据处理业务技能大赛
    3-6月,开展方案调研、设计,形成活动方案报局长办公会审定;
   
 6-8月,做好题库征集、竞赛细则等考务准备工作;
    8-9月,组织实施比赛,评定获奖选手、发文表彰。
    科研所:1、继续征集统计分析报告;2、根据大赛通知要求制定初审评分规则;3、设计大赛参选文章意识形态市级审核表格;4、初步设计评分程序

    综合处:积极跟进、配合数管中心拟定《全省统计系统数据处理业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和预算》,并上局党组会审议。
    数管中心:拟定《全省统计系统数据处理业务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和预算》,并上局党组会审议。
五十一、发挥工会、团委和妇委会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   1.组织开展拔河比赛、登山比赛、滨湖湿地公园健步走、职工拓展训练等活动。
  2.举办青年读书会、
户外团建活动、青年大调研、五四青年座谈会、青年对外学习交流、青年建言献策活动。
  3.举办女职工座谈会、女职工EXCEL电子报表操作技能比武、职工子女夏令营、女职工小型趣味运动会,组建“局机关女子健身队”。
1.组织机关工会、团委及妇委会制定2020年工作要点及活动安排、经费预算,并向局主要负责人汇报,经费预算已提请局党组会审定。 2.机关团委举办2期青年读书会及五四青年座谈会,制定青年大调研方案,启动青年大调研活动。 3.机关工会完成在职职工互助医疗活动,持续推进“关爱职工行动”,组织部分职工参加“陪伴孩子中考、高考”家长辅导讲座,为过生日干部职工发放满载祝福的生日蛋糕劵,及时看望慰问生病住院职工;购买新疆红枣、核桃等特色农产品,以消费帮助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4.机关妇委会完成2020年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妇女组织摸底调查工作,组织女职工参加省直机关家庭教育讲座,推荐李中伟家庭参加省直机关“最美家庭”评选。
五十二、严格执行《安徽省统计局督办工作实施办法》,及时督查督办省委省政府交办事项、年度工作任务和局重要工作事项等,强化督查整改和责任追究,确保督办成效。     通过建立台账、分解任务、定期通报等方式,抓好各项重点任务的督办,促进工作落实。
  3月,建立上级决策部署、上级领导批示落实情况台账;对省局年度工作要点各事项的贯彻落实举措进行汇总并印发。
  4-12月,每月对上级决策部署、上级领导批示、年度工作要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1.建立上级决策部署、上级领导批示、本级重点工作台账。 2.每月均开展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和台账,对需进一步加快的工作进行预警,促进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
五十三、完善办公室布局,搞好办公环境。     充分利用现有办公用房,适当改造优化,对相关处室办公室布局进行调整。
  6月底前,确定办公用房改造、调整方案;
  9月底前,完成办公用房改造;
  10月底前,办公用房调整到位。
按照《关于第一批办公用房调整初步安排的请示》,优先解决办公面积严重不足的处室,服务业处已调整到位,设管处、综合处、机关党委、执法局等处室调整逐个推进,下一步加快8楼机房改造,进一步改善办公环境。
五十四、加强统计文化建设,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强化人文关怀,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营造团结友爱、阳光向上的工作氛围。   1.6月底前,更新局机关办公区宣传橱窗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局机关先进典型事迹。
  2.督促各支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做到各支部书记与每名党员全年至少谈一次心。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六必讲”“五必谈”“三必访”。

 
 3.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抓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办法落实,做好困难干部职工、老干部帮扶工作,努力解决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实际困难。
  4.6月底前,按照省直工委部署,推进“关爱职工行动”和在职职工互助医疗活动。
  
  5.结合处室职责,开展好日常谈心谈话、职务调整谈话、提醒帮助谈话等。
    6.完善局领导接待日制度。
    7.重视选拔培养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军转干部。畅通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渠道,听取干部职工心声,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
    机关党委:1.更新19楼宣传橱窗,以疫情防控为主题,重点反映我局疫情防控、“疫战到底进社区”及无偿献血情况。 2.印发《安徽省统计局谈心谈话制度》,继续督促各支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3.持续抓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办法落实,为过生日干部职工发放满载祝福的生日蛋糕劵,及时看望慰问生病住院职工。 4.按照省直工委部署,已完成在职职工互助医疗活动。持续推进“关爱职工行动”,组织部分职工参加“陪伴孩子中考、高考”家长辅导讲座,购买新疆红枣、核桃等特色农产品,以消费帮助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人教处:一是开展干部职务调整谈话,配合分管人事工作局领导,对4月份交流的14名处级干部和1名科级干部、6月份交流的2名处级干部进行个别谈话,介绍轮岗交流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干部个人实际、处室情况等提出明确要求和殷切期望。二是选拔2名36周岁以下的处级干部。三是提请党组研究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晋级事宜,对13名符合条件公务员晋升职级,聘任事业单位1人为中级职称,将数管中心1人由八级职员聘任为七级职员,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四是制订局领导接待日制度,按月安排局领导接访,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五是深入干部职工当中,采取多种渠道听取干部职工心声,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