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2020年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信息来源:安徽省统计局发布时间:2020-05-19 07:17被阅览数:
工作要点 贯彻落实举措 工作进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及党支部学习计划,坚持读原著悟原理。
  2.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3.根据理论学习内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组织研讨。
  4.上半年完成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检视问题整改工作及专项整治成效进行监督检查。
  5.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日活动,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
  6.邀请专家教授分别作党史国史专题辅导和形势政策报告会。
  7.将意识形态教育列入党组中心组及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并深入研究。加强对局网站、“两微一端”及《省情省力》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督促落实提供信息处室把关、综合处审核把关等制度(责任人:林激、池康、徐竞文)。
1.2019年11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各党支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党组中心组结合实际,开展了集中研讨。各党支部结合专业处工作实际,认真研讨交流,积极营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运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今年以来,党组中心组和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的系列讲话精神,并结合实际抓好疫情防控和统计调查等工作。
3.认真制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党组中心组及党支部学习计划,坚持读原著悟原理,做到学深悟透。将全会提出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作为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的根本遵循,局机关各党支部和党员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以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升统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扎实可靠统计支撑。
4.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5.进一步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抓好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完善党员过“政治生日”的政治仪式,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1.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统计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人物事迹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自觉,在思想深处受到警醒。
  2.持续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对各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情况特别是精简统计报表指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对照省委指出的“八重八轻”,深挖细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表现,不断完善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个清单”,狠抓问题整改落实。
  3.4月底前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统计局对省统计局工作效率的意见建议,查找整治统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征求各处室意见建议,查找整治工作协调中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久拖不办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机关党委:将扎实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纳入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人教处:1.组织全处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引导全处人员增强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自觉。 2.贯彻省委关于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举措,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扶贫消费,帮助定点帮扶村解决实际困难。 3.配合机关党委开展相关工作。
三、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实施细则,持续精简文件会议、压减“三公经费”。开展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进行源头把控确定年度计划,实施严格的过程管控,采取定期通报提醒的方式,持续精简文件会议,确保2020年“三公”经费同比下降,全面完成预算绩效管理任务。
  1.精减文件:对文号发放进行严格把关,每月进行通报提醒。
  2.压缩“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
  4月底前,确定年度会议、培训计划,严格执行计划管理,没列入计划的一律不予报销。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严格控制因公出访、出国培训经费标准。
  每半年通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3.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3月,成立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工作小组及办公室,召开会议布置年度工作。
  4-9月,完成2019年度省级预算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及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监控工作,开展2021-2023年三年滚动预算申报前绩效评审工作。
  10-12月,结合全年开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果,申报2021-2023年预算。
  每半年通报省级预算项目支出进度。
1.一季度印发文件6个,召开会议3个,与去年同期比较发文数量减少8个、会议数量持平。
2.一季度“三公经费”支出6万元,与去年同期比较减少0.9万元。
3.成立省统计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向省财政厅报送部门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信息采集表。
四、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清单,逐一整改到位。
  1.3月,组织召开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省统计局情况反馈会。
  2.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3.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4.认真做好巡视移交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工作。
1.协助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整改措施;
2.组织起草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明确具体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及完成时限,提请局党组会议审定,并组织实施整改工作。
五、严格落实局机关党的建设“三级七岗”责任。巩固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全部党支部通过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实施基层党建“领航计划”。   1.3月底前拟定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落实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压实机关党建“三级七岗”具体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目标。
  2.按月下发党建重点任务清单,按季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年底组织党建工作考核。
  3.按照《关于推进局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指导重新设立的在职党支部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0年底进行考核验收,力争全部达标。
  4.深入实施基层党建工作“领航”计划,选树、宣传先进党支部。
  5.组织开展“党员争当先锋、党支部争做战斗堡垒、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引导党员创先争优、建功立业。
  6.通过佩戴党员徽章、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践诺等,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
  7.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调研。
  8.上半年完成党建考核办法修订。
1.已拟定《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层层分解任务目标,待党组会审议后印发。 2.下发3月份党建重点任务清单,拟于季末开展一次党建工作督查。 3.按照《关于推进局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指导重新设立的在职党支部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4.持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领航”计划,选树、宣传先进党支部。 5.待省直工委“党员争当先锋、党支部争做战斗堡垒、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方案出台后,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 6.通过佩戴党员徽章,组织党员开展“疫战到底进社区”行动、抗击疫情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 7.拟于5月启动党建调研工作。 8.完成党建考核办法修订。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围绕人、财、物、数,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   1.组织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召开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2020年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
  2.按规定向省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时向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通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重要事项。
  3.组织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组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
  4.组织各处室围绕人、财、物、数等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健全规章制度,堵塞风险漏洞,规范权力运行。
  5.下半年组织各处室进一步梳理查摆廉政风险点,修订完善风险防控举措,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推动公开用权。
  6.对党的建设及政治和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落到实处。
拟制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筹备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
七、认真履行省扶贫领导小组职责,确保如期完成局定点帮扶任务。   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文件精神。
  2.加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定期分析研究帮扶工作。
  3.加强贫困地区统计监测。(责任人:张明俊)
  4.加强定点帮扶工作,突出产业扶贫重点,支持发展特色产业;持续支持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持续开展“结穷亲”帮扶行动。如期完成局定点帮扶任务。
完成了2019年度定点帮扶考核材料的上报,开展消费扶贫,先后购买约4万元的定点村农副产品。积极筹划年度定点帮扶工作,制定了2020年度定点帮扶计划,加紧推进帮扶项目的落实,筹划局党组定点帮扶工作现场会。
八、抓好牵头包保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查。开展能源消费“双控”监测和生态文明建设评价。   1.每季度会同有关单位深入突出环境问题现场开展明查或暗访1次,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送牵头省领导及省环委办。
  2.强化能源消费“双控”监测预警,会同省发改委按季通报各市能源“双控”目标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能源“双控”完成情况晴雨表。
  3.完善能源经济运行监测指标体系。
  4.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按季编制全省绿色发展指数。
1.撰写《安徽省统计局关于2019年第四次赴铜陵市督查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安徽省统计局关于报送2019年包保铜陵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总结》报省环委办。 2.由我局牵头包保的2019年铜陵市三个重点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序时进度,2020年的包保任务省里尚未下达。 3.核算2019年全省能源消费“双控”数据,审核完成各市2019年能源消费“双控”数据。 4.完成《关于公布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的请示》办理相关工作。
九、开展全面小康进程监测。做好相关风险预警。   1.3-4月,修订完成《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
  2.5-8月,完成2018、2019年全面小康监测数据收集。
  3.6月底前,完成2018年全面小康进程测算分析。
  4.9月,核实小康数据,测算小康进程,撰写监测报告。
  5.9月底前,完成2019年全面小康进程测算分析。
  6.10月,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小康监测培训会,根据会议精神及时调整完善;
  7.11-12月,向局数据归口相关处室发送外部数据征集表,着手谋划开展2020年小康监测工作。
3月12日综合处(考核办)、科研所召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监测指标研讨会,肖总确定了共同修订原则和进度要求。初步安排3-5月测算前几年全省小康指数、8-9月测算2019年小康指数、年底前拿出预测报告。了解全国及其他省市小康社会监测指标,并讨论《安徽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提出调整指标大类和权重分配,增加部分反映农业发展指标等意见。此外,准备4月份召开部门会商会,就监测指标体系及权重分配征求部门意见。
十、抓好局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责任制,严防疫情发生。   1.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毫不放松做好全局疫情防控工作。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严格遵守省及合肥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防疫物资保障,积极配合筛查、隔离观察等。
  3.加强办公场所、会议室、电梯间、卫生间、食堂防控,做到体温测量到位、通风保暖到位、清洁消毒到位、后勤保障到位、垃圾处理到位、应急处置到位。执行职工健康监测制度,坚持日排查、日报告。
  4.积极响应号召,组织好“疫战到底进社区”、无偿献血志愿活动、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活动。
1.迅速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统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并执行疫情日排查、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制订方案,细化防控措施。21日,制发了《安徽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从全12个方面提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明晰工作责任。3.不漏一人,全面开展排查。127日开始,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防控排查和日报告。4.提前准备,落实防控物品。1月底,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购买消毒液、防护用品等;同时,为每个处室配发消毒液、酒精、喷壶,为干部职工配发二次口罩。 5. 抓好防疫,对公共区域开展清扫和消毒。 6. 加强管控,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并开展体温检测。 7. 强化管理,发送保密提示、正常上班准备提示。 8. 设立隔离室,为备不时之需。 9. 关闭门禁,避免交叉感染。 10. 落实省及合肥市防控规定。 11.向援鄂医疗队捐赠1000只医用口罩。 12.申领了安康码检验点,并对干部使用情况进行查验。 13.根据响应级别下调和解除封闭式管理的要求,下发了调整防控措施的通知,同时,食堂于323日开始恢复早餐供应。自225日“疫战到底进社区”行动开展以来,各党支部积极行动,组织党员干部分批赴包河社区芜湖路134号、原高压开关总厂小区两个宣传站点报到。截至320日,各党支部共组织200人次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做好出入小区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等工作,缓解了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压力,社区表示感谢。(已完成) 3.积极响应党中央及省委的号召,组织党员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局领导带头捐款,局机关在职及离退休支部全体党员踊跃参加。全局250名党员累计捐款80320元,及时上缴省直工委,全局党员干部用实际行动展现了共克时艰的坚定力量和必胜决心。 (已完成) 4.组织开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无偿献血,我局共有52名党员干部报名参加,31人献血成功,累计献血8000毫升。
十一、做好疫情对经济影响分析等统计服务工作。   1.跟踪用电、公路、铁路、民航等数据变化,组织疫情影响企业问卷调查,形成分析报告,及时报省委、省政府。
  2.组织开展疫情影响专题分析,形成系列分析报告。
  3.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报送疫情相关资料。
1.自2月4日起,密切跟踪疫情变化情况并参与问卷调查,组织各专业处开展统计分析,形成“1+N”调查分析报告、“1+3”跟踪分析,分别于2月17日、3月17日以统计专报形式上报省委省政府、国家统计局,获省领导批示。
2.密切跟踪疫情变化,按日跟踪高速公路、用电量、民航机场、高铁、税务等流量指标数据,制定统计图表等形式向局主要领导报告相关经济活跃度情况。3.先后向省委财经委、省委政研室、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政研室等提供分析报告,《商业、投资和服务业影响情况》《农民工有效抓手》《当前企业面临三个新问题》《劳动密集型产业影响》《服务业调查报告》等。
4.组织疫情对经济影响分析小组,跟踪最新动态,开展深入研究。
十二、抓好日常统计调查,做到依法统计、应统尽统。 工业处
  1.按照《安徽省工业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手册》严格审核拟入规企业的申报材料。每月比对工商、税务部门数据,发现存疑的新入规企业,下发查询清单督促相关市核实并报告核实结果,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省局执法局。
  2.通过与上月、同期对比,聚焦数据修正企业、统计执法企业、数据核查企业、警示企业产值等四类企业,发现网报数据异常波动的地区和企业。
  3.建立全省疑似问题企业库,按月跟踪监测。
 1.做名录库审核工作。2月份申请入库239户、审核通过239户,申请退库431户、通过373户 ,变更名称5户,恢复统计3户;3月份审核入规企业3户,通过2户,申请退库20户、通过18户,变更名称16户。 2.做好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月报查询工作,紧盯产值增速异常、数据波动大等存疑企业,下发查询表格和问询书,重点查询新建、“小升规”、产值增速超100%、修订后产值增速超30%等多类企业,共下发查询下发企业查询记录3384条。同时对2月份3345户产值零上报企业、16户突出问题企业进行查询。 3. 做好规模以上工业财务月报查询工作。紧盯主要财务指标填报异常、数据波动较大的企业,重点查询新增指标(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原价)的同期数未填情况、利润影响行业较大及营业收入变动较大情况,共下发查询4562条。 4.做好规模以下工业季报查询工作。紧盯营业收入等主要指标异常数据企业,下发查询表格和标记。重点查询主要指标同期数未填、营业收入影响大等情况,共下发表格查询189条,标记查询706条。
投资处
  1.规范企业(项目)入库管理,进一步明确项目入库材料,严把企业(项目)入库审核。    
  2.严格执行投资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月度数据审核和监测工作,对于波动较大,数据异常的企业(项目)或者地市即报即审,及时进行查询,必要时上门指导。
  3.扎实开展小微投资调查,加强样本管理。开展投资统计全部500万元以上项目联网直报。
  4.建立疑似问题项目库,加强现场核实。
  5.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时监测投资项目开复工进展情况。
1.投资项目入库管理办法已修订,送领导审阅,每月入库审核正常进行。 2.月报数据监测正常进行,对疑似问题项目进行查询。 3.小微投资调查,样本轮换。1-2月月报开始,投资统计全部50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联网直报。 4.每月通报疑似问题项目。 5.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调查,已撰写投资项目开复工进展情况报告。
能源处
   1.在国家查询模板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发我省在线查询模板。
   2.严格按照能源统计方法制度要求,按月做好能源统计数据上报、分析及报表质量评分工作。
   3.每季度开展1次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现场核查,每次核查企业数不少于10户。
   4.按月整理提供能源统计数据疑似问题企业名单,做好相关查询工作。
做好能源统计报表的数据查询、审核、上报工作,按时下发疑似企业名单,依据《安徽省能源统计报表数据质量评分办法》对各市报表工作进行评分,下发《不定长表填报简易指南》,编写《安徽能源统计监测》,确保能源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按国家局要求推进205-1表不定长表试点工作并及时报送开展情况小结。
人社处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加大劳动工资数据审核、查询力度,加强劳动工资数据评估,加大现场核查力度,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确保2019年劳动工资年报数据真实反映我省各行业各地区工资真实水平。
  4月底前:审核查询验收2019年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城镇非私营单位劳动工资年报数据。审核查询验收2019年非一套表城镇私营单位劳动工资年报数据。汇总推算全省2019年城镇私营单位劳动工资年报数据并上报国家局。汇总全省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劳动工资年报数据并上报国家。
  7月底前:发布全省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私营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数据。
正在认真审核年报数据,按国家局要求审核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城镇非私营单位。
十二、抓好日常统计调查,做到依法统计、应统尽统。 贸外处
  把好名录入(退)库关,依法依规应入尽入应退尽退,确保名录真实可靠;把好日常报表统计数据监测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在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报表时限内做好以下工作:
  1.把好名录入(退)库关,确保名录真实可靠。按月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安徽省统计局名录管理规定,严格审核拟纳入和退出限上企业的申报材料。加大新纳入的限上企业现场核实力度,发现纳限申报材料造假等违法线索的移交省局执法监督局。
  2.把好日常报表数据监测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一是前移审核关口,在国家局查询模板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发我省查询模板(标记疑似问题);二是加强数据分析比对,在数据上报期间适时汇总平台数据,通过与上期、上年同期对比,发现数据异常波动的地区和企业,及时下发查询清单,督促相关市查明原因、纠正错误;三是按月通报各市限上联网直报企业疑似问题;四是加强现场核实,按季从查询清单或通报疑似问题名单中抽取不少于5家疑似问题企业现场核实,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省局执法监督局。
1.1季度完成451家企业名录入(退)库工作。 2.做好日常报表数据监测工作,于2月份日常报表中制作并下发省级查询模板76个,标记931个。 3.加强数据分析比对,在2月份数据上报期间每日汇总两次分市数据,先后就新入库企业上报极值、石油类商品增幅异常、日用百货类增幅异常、中西药品类商品增幅异常等问题对滁州,六安,合肥、芜湖、蚌埠、宿州、阜阳等市进行查询十余次。 4.通报54家限上联网直报疑似问题企业。 5.完成限额以下抽样样本年度轮换工作。 6.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对消费市场影响调查并撰写前2月消费市场报告。
服调中心
  1.根据最新报表制度和服务业司数据审核要求,完善数据审核模板,督查相关地区按照数据质量控制流程做好审核查询工作。
  2.根据调查单位名录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善名录审批流程;进一步强化企业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资料归档。
  3.在每个报表报告期间,严格审核规范与流程,按照分专业、分市责任到人,具体负责对应报表、相关市的数据审核报送工作。
  向规上服务业企业推送统计资料归档执行标准,疫情控制并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后2个月内,对照标准开展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检查,形成相关检查情况报告。
1.强化数据审核,在2019年年报数据处理平台上加载11个查询模板,查询单位583家,在1-2月定报上加载8个审核模板,查询单位1894家,并及时督促各市做好审核查询工作。 2.完善名录审批流程,对省重点调查企业的名录进行分行业定标入库管理,维护更新省重点调查企业名录。 3.年定报数报送期间,分市审核责任到人,每天对数据审核情况集中讨论。 4.拟于4月1日规上数据开网时,向规上服务业企业推送服务业企业统计资料归档标准,前期的准备工作已完成。
农村处
  1.研究制定蔬菜等经济作物抽样调查方法。
  2.进一步完善农业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评估办法。
  3.适时开展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核查。
  4.按季完成蔬菜等经济作物统计、农业产值核算,撰写农业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5.每季后次月底前,完成上一季度蔬菜等经济作物统计、农业产值核算,撰写农业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根据农村报表制度,已完成2019年度各项年报(9项)、印发农业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准备今年一季度蔬菜、瓜果上报工作。同时,开展一季度农业生产形势分析。
文化产业处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企业研发统计报表制度》《企业创新活动统计报表制度》《企业一套表调查制度》《文化及相关产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加大企业研发、创新、文化产业数据审核、查询、评估力度;深入基层调研,加大现场核实力度,提高研发、创新和文化产业数据质量。
  4月15日前,审核、查询、验收2019年企业研发、创新统计年报数据。
  9月底前,审核、认定、上报全省2019年文化产业统计年报数据。
  每季度后20日前,审核、查询2020年重点企业研发情况季度数据。
  每季度后45日前,审核、认定、上报全省2020年文化产业统计季度数据。
按照国家局社科文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和创新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2019年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年快报、规模以上企业研发和创新调查年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评估,对在数据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基层数据问题及时返回至企业进行查验纠正,并要求企业对查验纠正情况进行说明,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做到应统尽统。 3月下旬,组织专业人员赴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滁州、阜阳和宿州开展研发投入年报数据查询。
服务业处
  1.制定《互联网经济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填报指南,并抓好落实。
  2.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夯实统计调查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3.按时间节点做好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调查(年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景气状况调查(季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调查(季报)的数据审核、验收、上报、查询反馈。
1.开展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情况年报工作。建立省、市局QQ、微信工作群,督促各市做好上报数据工作,认真开展数据审核查询工作。 
2.已完成一季度规上服务业生产经营景气状况调查,正在撰写分析。
3.已完成一季度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名录维护、审核验收工作。
十三、跟进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定期预测预判,及时报送预测预警报告。   1.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定期预测预判并撰写预判分析报告。季后20日前开展省级季度GDP核算及相关工作,撰写专报(分析)、快报和信息;开展省级年度GDP核算及相关工作,撰写分析;季后25日前开展市级季度GDP核算及相关工作,撰写专报(分析)、快报和信息;季后30日前县区GDP审核备案及相关工作,撰写专报(分析)、快报和信息;9月底前研发支出新增GDP核算。
  2.组织召开月度经济形势分析会,研判经济走势;收集整理主要指标数据,编印统计快报等资料。撰写月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按月编印《全省主要经济指标》《我省主要指标增速与全国比较》《长三角“三省一市”主要指标对比》《中部六省主要指标比较》等快报,编印统计月报。
根据局相关处室开展的疫情对经济增长影响调查,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撰写汇报材料《疫情当下一季度经济增长预测》,报送省领导;根据前2个月一套表平台及部门最新统计数据,撰写预测材料《一季度增长预测》;提供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经济增长预判”相关会议材料。
一是跟踪疫情影响,研判经济走势,召开前2个月经济形势分析会,联合专业处编印《新冠肺炎疫情对我省经济影响的调查报告(“1+7”系列报告)》《新冠肺炎疫情对我省经济影响的调查报告》《从抓复工复产转向抓市场开拓——前2个月全省经济形势报告(“1+3”系列报告)》等4期统计专报;二是与部门联系搜集财政收入、进出口、金融存贷款、价格及用电量等数据,编辑全省主要指标快报表;三是编印2019年全年及今年前2个月7期统计快报,其中《2019年长三角“三省一市”主要指标对比》《2019年中部六省主要指标对比》《2020年1-2月全省主要经济指标》获领导批示。四是牵头组织人员主动上门对接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相关处室,与相关出室负责人座谈,畅通交流渠道,加强信息交流、数据共享。
十四、充分发挥处室、跨处室的集体力量,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统计分析报告,强化品牌意识,推动统计分析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扩大影响力。   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重大战略实施以及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等开展分析研究,撰写一批有份量、有深度、有反响的报告。 
  1.聚焦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要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各专业处室、事业单位撰写《情况专报》,每月报“两办”4篇左右。
  2.3月底前,制定全年局重点分析报告计划清单并分解到各专业处室,各专业处室将重点分析报告落实到人,明确完成时间,有计划地组织撰写。力争统计报告在国家统计局评比中获得名次。
  3.综合处按季跟踪重点分析报告完成情况,督促任务落实。
1.组织各专业处室、事业单位撰写《情况专报》,报“两办”20多篇。
2.推动统计分析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压减《统计专报》《统计分析》数量,一季度编印《统计专报》12期、《统计分析》20期,其中6篇获得省领导批示。
3.通知各专业处报送全年重点分析报告,制定计划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十五、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相关突发事件等开展分析研究,形成一批有份量的专题调研成果。   1.疫情期间,根据专项调查结果持续开展监测分析,形成系列调查报告。
  2.3月底前,根据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初步确定全年全局调研任务清单,并分解到处室(可根据形势变化和需要对调研内容进行修订)。
  3.各专业处、事业单位灵活安排调研活动,可采取独立调研、联合调研等不同形式,并鼓励全局青年干部积极参与调研活动,全年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3篇。
  4.在做好常规调查的同时,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开展“短平快”调查,分析研究对策,为省委省政府及时决策提供有力统计参考。组织实施群众安全感调查、我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调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查、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企业影响的调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等,撰写较有份量的调查分析报告。
综合处: 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围绕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多次开展分析研判,形成四篇统计专报报省委省政府,分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经济影响调查报告》1+7调研报告”《把提高员工到岗率作为当前抓经济发展的关键抓手》《当前企业复产面临三个新问题》《从抓复工复产转向抓市场开拓》,获得多位省领导的高度肯定,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2、通知各业务处报送调研活动题目,据此初步确定调研任务清单。
调查队:1、认真分析调查数据,撰写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企业影响的调查报告,获省委书记批示。 2、全面分析调查数据,撰写群众安全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历年群众安全感调查、政府目标管理群众满意度4篇调查分析报告。
十六、深度开发四经普资料,形成若干有一定影响力的分析报告。   利用社会科研力量开展课题研究,组织各专业撰写专题分析材料,形成若干有一定影响力的分析报告。编辑《安徽家底透视2018》和《安徽经济普查年鉴2018》。
  1.计划招标重点课题(1个)。研究内容为依据经济普查数据,全面总结安徽“十三五”经济发展成效,为“十四五”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3月底组织立项招标,8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
  2.招标立项专项课题(7个)。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背景下提升安徽产业竞争力路径研究、“十四五”安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研究、安徽区域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效应研究、安徽中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及成长性研究、安徽与浙江江苏民营经济发展比较研究、安徽新经济发展潜力研究、安徽大健康产业发展路径研究。加强与课题组沟通,及时提供四经普数据,督促按时间节点完成课题研究进度。
  3月底前提交课题研究大纲,6月组织中期评审,7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
  3.专题分析材料。3月底前,组织相关专业处利用四经普数据撰写专项分析材料,要求材料要有观点,注重与全国及外省对比,总结出我省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规律。
  4.编印《安徽家底透视2018》。内容包括统计图、安徽经济普查主要指标与全国对比,近两次经济普查主要指标对比和普查主要数据结果。
  5.7月底前出版《安徽经济普查年鉴2018》。编辑四经普分行业分地区详细指标数据,分综合篇、第二产业篇和第三产业篇,委托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
1.普查公报已于2月25日对外公开发布,同时陆续发布了3篇公报解读。 2.利用社会科研力量开展课题研究。目前已经完成七个课题的招标工作,签订了委托合同,各课题组将陆续开展课题研究工作,计划于3月底提交课题研究大纲,6月组织中期评审,7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计划再招标一个重点课题,为依据经济普查数据,全面总结安徽“十三五”经济发展成效,为“十四五”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重点课题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底组织立项招标,2020年8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 3.组织各专业开展专题分析。目前各专业已经完成四经普专题分析6篇。3月10日吴局长主持召开会议专门研讨各专业专题分析研究方向,并对下一阶段的专题分析工作进行布置,要求有观点,注重于全国及外省的对比,总结出我省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下一步各专业将陆续发布一批专题分析。 4.编印《安徽家底透视2018》。内容包括统计图、安徽经济普查主要指标与全国对比,近两次经济普查主要指标对比和普查主要数据结果。目前已经完成主要内容的排版,经校对后,4月初将完成印刷分发工作。 5.出版《安徽经济普查年鉴2018》,编辑四经普分行业分地区详细指标数据,分综合篇、第二产业篇和第三产业篇,委托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计划于7月底前完成。
十七、加强“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监测分析。开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   开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加强对县区考核指标数据的质量控制。
  1.完成对2019年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
  2.6月底前,完善县域经济统计数据采集平台。
  3.适时开展县域经济专题调研活动。
已联合省发改委搜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相关数据,计算初步结果。目前正在进行县域考核数据二次复核,下一步将提交局领导审定。
十八、加强新经济统计监测。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请局领导审定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各单位职责。
  2.制定新经济统计监测工作方案。
  3.联合相关处室划分新经济统计范围。
  4.联合相关处室建立新经济统计监测方案(试行)。
  5.联合核算处研究新经济年度增加值核算方法,开展普查年度新经济增加值测算。
  6.开展新经济统计数据开发利用,结合调查研究,分析新经济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1.下发通知,请各市根据制作的采集表,提供本地区新经济活动情况,并征求各市对新经济统计分类和监测工作的意见建议。 2.起草有关新经济统计监测工作领导机构及成员职责等方面的文件。 3.研究新经济统计分类及监测方案。
十九、加强民营经济统计监测。   3月底前建立民营经济监测工作机制,核算2018年四经普全省及各市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2019年全省及各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完成全省16个市、106个县(市、区)民营经济分类考核测算工作。
  8月30日前核算2020年上半年全省及各市民营经济增加值。
  季后30日前编印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手册。
  加强统计分析工作,撰写专报(分析)和信息。
1.完成四经普及2019年全省和各市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工作,撰写上党组会汇报材料,指导各市对县区开展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
2.起草《安徽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建立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工作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相关处室意见。
3.撰写信息专报《这次疫情对民营经济冲击更大》报省委省政府,撰写四经普民营经济分析材料。
4.与省民营办商讨民营经济考核相关事宜,探讨民营经济监测数据共享。
5.给省民营办报送省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二十、加强“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   1.3月底前,召开“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研讨会,分解任务;4月中旬,工业、服调中心等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完成所负责产业的监测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月或按季开展“十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业务处负责发布数据,综合处负责汇总和编发资料);全年综合处撰写不少于2篇“十大新兴产业”相关统计分析报告。
  2.做好工业新兴产业统计监测。3月中旬会同省发改委明确十大新兴产业的产业分类标准(工业)研制进度,以及省委省政府关注的监测指标要求。待产业分类标准确定后,立即建立监测单位名录库和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开发监测程序或模板,测算监测数据(包括2012年以来的历史数据)。认真开展工业新兴产业监测分析,按月发布、解读监测指标数据。结合“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开展专题调研。
  3.充分发挥现有服务业统计资源,科学运用一套表平台中规上服务业企业数据,建立周期性健康产业(服务业部分)监测制度。通过监测健康产业相关指标,跟踪龙头企业经营状况,及时准确反应我省服务业健康产业发展情况;提前发现、预警影响健康产业发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4月前,调研梳理我省健康产业服务业企业,形成企业基础库;5月,根据企业基础库实际情况,确定健康产业监测指标,形成监测制度;6月起,按季度跟监测我省服务业健康产业运行状况,同时逐步完善监测制度。
  综合处:1.3月20日,综合处、工业处、服调中心3个牵头单位联合核算处、文化处、贸外处、农村处等有关处室召开会议,围绕围绕“十大新兴产业”统计分类标准的确定、部门及专业协作、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积极交流研讨,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2.农村处张明俊处长、史士斌主动赴省农业厅调研,获取绿色食品相关企业名录。3.工业处已与发改委产业处开展对接。4.服调中心已按照国家局《健康产业统计分类》,初步确定我省健康服务业规上企业范围。5.贸外、文化、核算等处室已经开展文化旅游业统计分类标准研究。
  工业处:明确统计监测范围和内容。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十大新兴产业包括节能环保、绿色食品、文化旅游、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及智能汽车、生命健康、 新能源汽车及智能汽车、智能制造、人工智能产业,以此为基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圈定每个产业涉及到的行业小类和企业。监测内容涵盖产业规模、结构、增速和布局等。三是明确统计监测原则。统计监测方案应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匹配,立足现有条件,突出重点,体现新兴产业特点。 2. 初步测算产业统计指标。根据省发改委提供的产业分类标准,初步测算2019年全年和2020年1-2月十大产业的发展情况,包括产值和增加值总量、占比、增速和拉动点等。根据初步测算结果,与省发改委沟通十大新兴产业与战新、高新技术等现有产业数据的匹配性和协调性问题。
  服调中心:1.综合处牵头,中心参与讨论“十大新兴产业”的定义、标准,初步形成统计监测工作方向。 2.梳理健康服务业统计标准,根据《健康产业统计分类(2019)》初步确定健康服务业统计内涵。 3.发文确认年度新入库企业的健康产业分类代码,完善规上健康服务业企业库。
二十一、开展现代服务业统计监测,做好营商环境调查评价有关工作。   1.开展现代服务业统计监测
  3月,初步划分现代服务业标准,并利用四经普资料开展统计分析,形成报告。
  5月底,修改完善分类标准,制定《现代服务业分类标准(试行)》。
  9月底,联合核算处研究普查年度现代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并开展测算。
  12月底,研究探索现代服务业季度监测方案。
  2.做好营商环境调查评价有关工作
  积极发挥统计优势,配合省“四最”办做好营商环境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着重围绕评价体系、工作方案及具体实施举措等方面建言献策。
1月份,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结合现代服务业特点,初步划定现代服务业统计范围,利用四经普资料开展统计分析。对接政法处商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配合核算处完成《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回复工作。
二十二、开展民宿统计监测试点。   联合黄山市统计局探索建立《民宿统计报表制度》的可行性,撰写民宿统计监测试点总结报告。
  3月底前与黄山沟通协商民宿统计试点有关事项;4-5月份搜集整理相关省份民宿统计制度,考虑借鉴有益经验做法,着手起草试点方案和民宿统计试点调查制度;6月底前联合黄山市局正式制定试点方案和民宿统计试点调查制度;7月-8月中旬,联系数管中心制定录入汇总程序,开展业务培训,与黄山市有关部门及县区统计局开展民宿单位清查,建立民宿统计名录库;8月下旬-9月底开展民宿统计调查;10月份分析民宿统计数据,撰写《黄山民宿统计分析》,总结民宿统计监测试点情况。
已于黄山市统计局沟通,初步确定我省民宿统计试点时间安排;正在按照时间安排有序推进。
二十三、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监测,做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   一、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监测
  1.修订完善乡村卡片监测指标体系。2.加强县、乡、村卡数据审核查询和比较分析。3.通过QQ业务群及时指导解决数据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4.适时赴基层调研、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具体安排:3-8月份,完成村卡、乡卡数据填报、审核、查询、修改工作;9月份,撰写工作小结,完成乡村发展统计分析。5-9月份,完成县卡数据填报、审核、查询、修改工作;10月份,撰写工作小结,完成县域发展统计分析。
  二、做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
  预计3月底形成初步考核结果,4月底提交省委农办考核结果(实际完成进度要根据省直相关部门提供数据情况而定)。
  按要求高质量完成省委农办交办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任务。
按既定要求,稳步推进乡村振兴统计监测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
乡村振兴统计监测:目前乡、村卡片已经开网,已下发了基层直报人员用户名和密码,建立了各市县管理员账户和业务账户,各地正在填报中,截至目前,乡镇、村直报进度分别为8%、10%左右。 
各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共涉及26家单位、38个指标,截止目前,共收到19家单位、25个指标,已对收到的指标进行审核处理,并积极向农办汇报情况,农办正协助加强与未报单位的沟通,争取早日完成此项工作。
二十四、做好省委综合考核、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及民生、群众安全感等民意调查。   1.按季开展省对市经济运行考核、稳增长考核。
  2.开展省对市目标管理绩效年度考核。
  3.开展省直相关部门主要经济指标“创先争优”考核。
  4.5月底前,修订完善相关考核办法。
  5.2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2019年度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3-4月完成2019年度省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第三方评价电话调查、中央驻皖单位和在皖金融机构效能满意度测评调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情况调查(年末)。
  6.修订全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方案和调查问卷,扩点到县(区),提高调查的针对性和调查结果的指导性,扩大调查影响力。
  7.完成全省群众安全感调查(年末、含合肥增加的3区)、全省民生工程社会评价调查。
  8.全年计划完成民意调查16项,有效样本26万余份。
  调查队:1、完成各市政府、省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2项调查,报送工作报告。2、完成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企业影响调查、扶贫定点结对帮扶工作考核电话抽查。3、做好省委综合考核、效能考核第三方评价调查相关准备工作。
  综合处:1.开展省对市目标管理绩效年度考核:搜集整理2019年四个季度省对市16项考核指标得分,按照每个季度所占权重测算出全年16项考核指标的得分,并成文报省政府督查室。2.向核算处、工业处、人口处、文化产业处索要基础数据,测算了全员劳动生产率、规上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4项指标考核评分。3.根据有关省直部门承担的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在全国的变化情况,测算了省直部门主要经济指标“创先争优”考核得分,并成文报省政府督查室。
二十五、借鉴“四经普”好的经验做法,指导企业规范统计基础资料,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建立长效沟通机制,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1.制定局“统计服务千企行动方案,根据行动方案有序开展服务活动。
  2.根据局“统计服务千企活动”工作方案,结合名录库工作,了解新入库企业情况,指导准规模企业入库,做到应统尽统。每季度首月将税务、住建等部门资料与名录库比对,排查准规模企业名单组织各地核实,并抽取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做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入库。
1.深入宣城、广德进行实地调研和座谈;2.拟定“统计服务千企”初步方案并征求各地意见;3.组织各专业处正在拟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4.根据局“统计服务千企”工作方案,每季度首月将税务、住建等部门资料与名录库比对,排查准规模企业名单组织各地核实,并抽取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做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入库,做到应统尽统。
二十六、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等,做好统计数据解读,宣传安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加强舆情监测及风险防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消除重大风险隐患。   对全面小康进程监测、“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监测等形成的监测报告、统计分析,加强向公共媒体推送力度,依托自媒体平台开辟专题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在局内网开辟舆情监控专栏。
  1.组织各相关处室做好本专业统计舆情收集整理工作。
  2.通过自媒体开辟专栏,做好安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宣传。
  3.组织机关各处室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等,做好统计数据解读,宣传安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1、完善局机关统计新闻宣传联动机制,发通知要求局机关各处室重新确认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联络员;2、发通知要求各市、直管县统计局上报新闻宣传联络员,为建立全省统计系统新闻宣传联动机制做准备;3、做好舆情监督和风险防控,将外网舆情链接栏目迁移至内网;4、在微信公众号开辟数据发布新栏目,按期发布进度数据和年度数据;4、制定各专业处室数据发布和解读任务分解方案。
二十七、坚持加强数据生产全流程管控,完善统计制度方法,强化入库纳统管理,加大统计数据审核、查询、核查力度。探索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前发现统计数据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1.季后20日前加强各市GDP数据的审核评估,保证评估工作科学严谨、公正透明、统一规范,实现全省和各市GDP的“三个基本衔接”。月后20日前按月印发《全省联网直报企业和投资项目数据质量监控情况的通报》。
  2.组织协调各专业处室、事业单位制定和完善专业统计数据生产评估发布流程。
  3.强化为基层服务意识,在不影响上报国家的前提下,放宽上报时间,协助基层改错,加强业务指导,既要严格按照统计标准进行把关,也要坚决防止因审核改错等原因在申报环节影响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入库。每月5日前接收各市统计局上报的调查单位申报资料。在名录初审后提交相关专业审核,15日前把审核认定结果上报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
  4.完善联网直报企业数据质量监测平台,与2-3个专业紧密合作,建立企业异常数据、用户异常行为分析模型,及早发现异常数据;对数据质量监测平台现有功能进行扩展,增加快速汇总、报表报告等功能;探索利用部门数据(税务等)进行比对,辅助数据质量监测。具体为:3-6月,形成建设方案。 7-8月,完成项目采购。9-11月,完成项目实施。12月,项目上线试运行。
  核算处: 1. 1月中旬搜集基础资料,核算各市2019年GDP,按GDP审核评估流程,分专业、部门、地区逐项填写基础资料审核沟通情况,填写《1-4季度评估认定记录表》,撰写《2019年市级GDP初步核算审核评估情况汇报》等,实现了全省和各市GDP的“三个基本衔接”。 2. 根据《建立联网直报企业和投资项目数据质量监控情况通报的制度》要求,对一套表平台数据进行实时微观监控,按月整理各专业上报的疑似问题企业(项目)名录,下发《全省联网直报企业和投资项目数据质量监控情况的通报》,发现疑似问题企业(项目)及时通报核查。
  综合处:1、派员参加局2019年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会。 2、将工作要点分解成各项具体工作,并落实到人。 3、严把对外提供数据质量关,作为统计局数据对外提供的窗口单位,为省委、省政府和相关省直单位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服务。
  普查中心:强化为基层服务意识。每月15日调查单位申报资料上报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在不影响上报国家的前提下,在我省要求的每月5日的实践基础上适当放宽,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协助基层改错,既严格按照统计标准进行把关,也坚决防止因审核改错等原因在申报环节影响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入库,名录初审后提交相关专业审核。
  数管中心:结合联网直报企业数据质量监测系统,组织调研,梳理监测系统需要拓展的功能。
二十八、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建立完善统计法规,排查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风险点,制定防范统计违法行为发生办法,有效防范统计违法案件发生。   1.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学法用法活动;联合人教处做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组织“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节点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活动;编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随时向检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2.完善统计法规:修订完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修订《安徽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订《安徽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草拟《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组织开展《安徽省统计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
  3.排查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风险点;草拟防范统计违法行为发生办法。
  4.制定2020年全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及普法重点目录。

 
已完成统计违纪违法风险点梳理,制定《防范统计违法行为发生办法》初稿,印发《2020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安徽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改已完成大部分工作。
二十九、把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照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清单,坚决整改到位。   1.制定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收到国家统计督察意见书后5日内)
  2.对照整改清单,梳理涉及执法监督局、政法处的整改内容,逐条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收到国家统计督察意见书后10日内)
  3.立案调查国家统计督察发现的相关统计违法线索及相关处理工作。(收到国家统计督察意见书后1个月内)
  4. 在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及处理工作,确保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待国家局反馈后及时落实。
三十、坚持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推动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追究到位,积极开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   做好执法检查、案件审理、处理工作。巩固深化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态势,促进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
  1.适时对3个县(市、区)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抽查结束后20日内公开抽查结果。二、三、四季度各开展一次。
  2.收到或发现统计违法线索后,及时制定检查方案,经局领导批准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结束后15日内,提交检查报告,依纪依法依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严格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按规定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
  4.及时开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自公示之日起4个月后,着手信用修复相关工作。
  5.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法制审核。    
已制定《安徽省统计局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报省商事办。根据国家统计局复函要求,修订完善铜陵市、肥东县相关统计违法企业处理意见。主动咨询国家统计局立案公示的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要求,联系铜陵市、肥东县、蚌埠市开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
常态化工作,可安排在二季度或三季度开展。
根据铜陵、肥东反应的情况,依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三十一、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扎实做好市级统一核算。完成2018年度全省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全省统一核算工作。
  4月15日前制定安徽省地区季度GDP核算方法。
  8月底前根据2018年全省GDP修订数,完成年度和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修订工作。
  9月底前开展2018年省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物量)编制工作。
  12月底前选择部分市探索编制2018年市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物量),编印《安徽自然资源部门统计情况》。
  10月底前编制2018年全省资产负债表。
  12月底前与江苏局联合开展“其他房屋和构筑物”非金融资产专题研究。
1.统一核算工作:(1)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劲松在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上作《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及有关工作介绍》专题讲座,介绍《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强调构建大统计格局的必要性。(2)完成全省及各市2019年GDP核算、2019年分季度GDP数据修订、2015-2017年GDP历史数据修订工作,全省与各市合计总量、结构及增速基本衔接。(3)根据1月和2月份数据情况,分别撰写《疫情当下一季度经济增长预测》《一季度经济增长预测》等材料。(4)组织学习国家统计局下发的《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征求意见稿)》,向核算司反馈我省意见建议。
2.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1)与江苏省统计局对接,联合开展“其他房屋及构筑物”非金融资产专题研究,拟定提纲。(2)总结2017年资产负债表编制经验,为编制2018年资产负债表作准备。
3.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1)向省绿色办和自然资源厅等单位报送绿色发展工作任务月度进展、2019年工作总结、2020年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清单等。根据国家统计局核算司反馈的审核意见,对接省直有关部门,按时上报修改后的我省2017年自然资产负债表及编表说明。(2)初步选取3-4个市,做好市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物量)编制准备工作。
三十二、推进劳动工资统计改革。   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做好劳动工资统计改革的通知》(国统办人口字〔2019〕72号)精神,加强对样本单位核实,确保样本单位的代表性,加强样本单位业务培训,加大劳动工资数据审核、查询力度,加强数据评估,严格按照国家局要求推算数据,为GDP核算改革提供准确的原始数据。
  3月底前,国家抽中2020年季报样本点下发各市核实。
  4月底前,审核查询验收2020年1季度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样本单位数据。推算非一套表样本单位2020年1季度总体数据。汇总生成2020年1季度全省全部单位数据。
  7月底前,审核查询验收2020年2季度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样本单位数据。推算非一套表样本单位2020年2季度总体数据。汇总生成2020年2季度全省全部单位数据。
  10月底前,审核查询验收2020年3季度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样本单位数据。推算非一套表样本单位2020年3季度总体数据。汇总生成2020年3季度全省全部单位数据。
1.下发了《安徽省统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劳动工资统计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劳动工资改革工作,加强人员力量充实和经费落实; 2.制定了《劳动工资改革与数据核算初步办法》和《劳动工资专业数据审核评估办法》,进一步加强全省数据质量管控,为季报数据参与核算改革做好准备; 3.一季度规下平台3月20日正常开网,全省各地区正常上报数据,同时加强审核数据,做到“即报即审”。
三十三、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建立人才发展状况监测制度。   1.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统计监测制度:修订完善《安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计监测体系》测算方法;测算发布2019年安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监测结果。
  4月起修订完善《安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计监测体系》测算方法;
  8-9月,测算并完成2019年《安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计监测体系》结果;
  10月底前完成《安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计监测体系》测算结果分析报告。
  2.完善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制度:修订完善文化产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测算发布2019年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报告。
  4月底前,优化调整文化产业发展指数结构和指标设置;
  4-6月,搜集文化产业部门数据;
  6-8月,做好全省2019年文化产业统计年报工作,为指数测算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8-10月,整理测算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指数;
  12月底前,完成2019年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报告。
  3.建立人才发展状况监测制度:建立人才发展状况监测制度,编印《安徽人才发展状况》,发布安徽人才发展指数。
  元月底前,对接省人才办,确定《安徽人才发展状况》资料编辑总体架构;
  2月底前,完成《安徽人才发展状况》历史资料的收集、编辑工作;
  3月底前,与省人才办沟通,补充省人才办负责收集的资料入册,完成初稿编辑工作;
  3-5月份,由省人才办确定《安徽人才发展状况》具体发布时间;
  5-6月份,完成《安徽人才发展状况》统计分析;
  10月底前,完成安徽人才发展指数对外发布工作。
1.基本公共服务统计监测: (1)完成2018年安徽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数测算和分析,并在中安在线等新闻媒体上对外发布; (2)正在修改完善2019年监测制度,并与部门沟通,收集2019年数据。
2.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制度: (1)完成2018年文化产业统计监测指标数据,并对2018年的文化产业指数进行试算。 (2)与部门沟通,对2019年监测指标进行完善修改。
3.人才发展监测制度: (1)与省委人才办联系,完成《安徽人才发展状况》资料编辑总体架构; (2)完成《安徽人才发展状况》历史资料的收集、编辑工作; (3)目前,正在和省委人才办联系,补充完善资料。
三十四、开展能源统计不定长表填报国家试点。   1.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试点工作要求,按月填报能源统计不定长表;结合“统计服务千企”行动,深入企业指导填报。
  2.及时监控不定长表填报数据质量,分析数据波动背后原因。
  3.走访部分地市和企业,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4.加强与国家统计局及其他试点省份沟通交流,不断改进我省试点工作。
  5.年终根据试点填报情况,形成填报试点报告。
2019年12月4日,反馈第一次国家局能源需求建议;2月26日-28日,正式进行企业填报测试,并反馈相关意见建议;3月2日,编印《不定长表填报简易指南》,并下发各市;3月2日-10日,利用月报期间电话和网络指导企业和下级统计机构做好不定长表填报。3月17日,搜集各市2月报不定长表试点填报情况。3月18日,向国家局报送试点工作第一次小结;3月18日,向各市和国家局邮寄《不定长表填报简易指南》小册子。
三十五、探索消费统计改革,争取开展服务消费统计国家试点。开展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测算。   1.探索消费统计改革,争取开展服务消费统计国家试点:纳入服务消费统计国家试点省份,制订《安徽省服务消费统计测算办法》,初步测算2018年和2019年全省服务消费规模及结构。
  3月底前与国家统计局贸经司沟通汇报,确保我省纳入国家服务消费统计试点;4月份学习研究国家及相关省份服务消费统计测算方案;5月份制订《安徽省服务消费统计测算办法》,5-6月份收集整理服务消费统计测算需要的有关数据;7-10月份初步测算2018年和2019年服务消费数据。
  2.开展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测算:制订《安徽省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测算办法》,测算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全省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
  3月底前学习相关省份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测算办法;4月份制定《安徽省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测算办法》,5月份收集整理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测算的有关数据;6月份测算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全省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
1.消费统计改革。经与贸经司联系,初步确定我省作为试点省份
2.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测算:1.已经收集到湖南、浙江、重庆等省(市)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测算办法并学习消化;2.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商讨我省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测算思路。
三十六、完善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制方法。   3月,完善我省累计指数编制方法。根据2018年经济普查核算结果,调整指数行业权重;收集整理基础数据,编制1-2月服务业生产指数,形成分析报告。
  4月,研究制定当期指数编制方法,并利用历史数据试编试算当期生产指数。
  5月,完善当期指数编制方法。 
  6月,编制当期生产指数,并结合累计指数开展相关分析。
  7-12月,根据编制情况进一步完善生产指数编制方法,按月编制指数形成分析报告。
  已完成服务业生产累计指数编制方法的修改完善工作,并编制1-2月累计指数、撰写分析,形成情况专报报省委。
三十七、完善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   围绕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尤其国家局有关新做法,制定构建衡量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工作方案。制定构建衡量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工作方案,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充分发挥统计指标体系的“风向标”“导航仪”作用。
  3月,搜集整理有关材料。
  4月-5月,与有关处室、有关部门交流意见,制定初步工作方案,提交局党组。
  6月,根据局党组意见形成方案定稿。
  7月-12月,有关处室、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落实相关工作。
按进度整理相关资料,系统学习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以及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的《安徽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及实施办法(送审稿)》,为下一步拟订初稿做好准备。
三十八、研究制定农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   3-7月份,了解政策、查找文献、学习国家局相关方案,研究形成初稿。
  8-9月份,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各市统计部门和局分管领导意见,修改形成试行稿。
  10月份,开展评价、撰写分析报告。
  10月底前完成“农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试行),并开展2019年度实绩评价与分析。
学习相关政策,收集有关文献。
三十九、加强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建设。★   1.学习研究经济治理理论;与省政府牵头部门沟通,了解我局具体任务。3月底前学习与研究,4月份与有关部门对接。
  2.根据我局承担的任务,制定数据库实施方案。
  3.明确数据库指标体系、框架设计以及工作责任。通过一系列措施探索建立我局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
  7月底前加强与相关专业联系,制定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指标体系、基础数据库框架设计及相关处室职责。
  10月底组织实施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建设。
已按照吴局长、德林局长批示要求,与省发改委综合处电话联系,待任务分解后逐步推进。
四十、推进局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平台二期建设,及时更新维护局综合数据库。   1.推广平台使用,每月主动联系业务处室,了解平台使用情况,搜集意见和建议;形成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展示项目阶段性成果,听取用户方意见和建议;定期提交专题报告,提交局领导阅示;丰富数据资源,集约历次经济普查数据、获取部门数据或购买第三方数据;完善平台功能,拓展数据分析展示功能;优化系统资源配置,做好平台支撑,保障数据安全。
  2.3-6月,梳理需要增加的数据源以及分析展示的重要指标。
  3.4月,重新确定各处室数据加载责任人,定期检查并通报。
  4.7-12月,完成数据源的整合及数据分析展示功能开发。
(需要考虑的因素:1. 购买第三方数据经费来源;2. 获取部门数据需打破部门间数据共享壁垒;3. 专业处室积极参与)
  数管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和应用平台二期建设: 1.按期加载数据(联网直报平台、综合数据库); 2.根据用户测试反馈意见完善平台功能; 3.筹备一季度项目汇报会,准备一季度汇报材料。
  综合处:1.3月18日,处内讨论确定综合数据库各处室加载责任人重新确认并按季度内网通报方案;2.3月19日通过局内网处室布告栏发通知要求各相关处室重新确认本处室综合数据库加载责任人,并于3月25日提交数管中心;2、3月25日,联系数管中心刘刚副主任,要求3月底前完成综合数据库加载责任人后台短信提示设置。
四十一、深入开展利用人工智能采集数据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强化统计网络安全建设。   1.深入开展利用人工智能采集数据课题研究:1.继续深入开展企业调研工作,找到愿意开放企业ERP数据接口的符合条件行业企业,实施采集软件的部署和数据抓取等研究工作;2.完善采集软件平台;3.形成课题研究报告。
  3-7月,深入开展企业调研工作,尽快找到愿意开放企业ERP数据接口的符合条件行业企业,实施采集软件的部署和数据抓取等研究工作;
  3-10月,采集软件的研发和攻关;
  3-12月,完成课题研究报告。
  2.持续强化统计网络安全建设:1.拟每季度召开局网信办工作会议,报告季度网络安全情况,研定下季度网络安全工作;2.依据等保测评结果和国家局安全考核标准,对标对表,开展网络安全建设整改;3.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4.建立网络安全通报制度,加强对市县网络安全工作检查和指导,开展网络安全专业技术培训和网络安全意识教育;5.积极配合国家及省级主管部门做好网络安全攻防演练;6.完善网络安全工作制度,逐步落实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预案措施。
  3-6月,完善网络安全管理有关制度;
  3-9月,联网直报测评与整改工作;
  5-7月,对标国家局安全考核标准全省网络安全自查工作;
  6月,开展应急演练;
  11-12月,国家局网络安全考核;
  配合做好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按主管部门部署时间安排);
  做好重大活动时期网络安全保障(按主管部门部署时间安排)。
课题研究进展情况:1.联系亳州市局寻找有意愿配合开放ERP接口的企业。2.继续开发和完善数据釆集软件平台功能。3.讨论修改课题研究中期报告(草稿)。
网络安全工作进展情况:1.做好勒索病毒、摄像头漏洞、win7停服、tomcat等网络安全预警和防范工作。2.开展联网直报企业用户身份认证系统国密算法升级替换。3.调整统计网络核心区防火墙访问控制策略。4.开展联网直报系统三级等保测评。
四十二、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规范普查流程,确保数据质量,摸清人口家底。   1.督促做好“三落实”。督促各级按时完成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督促做好普查工作机构人员调配、“两员”选聘等;督查各级落实普查经费,确保按时到位。2.广泛开展普查宣传。运用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普查氛围,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主动配合。3.加大普查培训力度。省人普办研制普查实施方案,直接培训到市、县级业务骨干,市县层层开展普查业务培训,确保普查员素质过硬。4.做好普查现场登记。深入普查登记一线,加强现场指导,把好登记质量关。5.加强督查和核查。在人口普查各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督查;各级人普办负责对普查数据质量进行核查。6.强化数据质量检查。组织开展全过程普查数据质量比对、检查。成立普查执法组,对人口普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通过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省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住房等方面情况,准确反映我省人口发展现状。
  1月底前,征求各成员单位对《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稿)意见。完成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工作。
  2—3月,督促市、县两级成立人口普查机构。制定省级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制定省人普办工作规则。
  3月底前,省人普办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进一步与省财政厅协调落实省级普查经费。
  4月底前后,提请召开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4—7月,编写宣传提纲、印制宣传材料。
  4—8月,省级普查物资准备。
  5—6月,召开全省人口普查工作会议。
  5—7月,开展省级综合试点。
  6—7月,省级培训市县普查工作人员。
  6—8月,配合省公安厅开展户口整顿。
  6—11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网络等媒体开展人口普查宣传。
  7—8月,督促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7—9月,核实修订普查区及以上各级区域边界,划分普查区及建筑物标绘。
  7—10月,划分普查小区、编制普查小区码、绘制普查小区图。
  10月底前,编制、上报户主姓名底册。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审核、验收摸底数据。
  11月底前,短表登记、审核、验收、上报、比对复查。
  12月底前,长表抽样、登记、审核、验收、上报。事后质量抽查。县级集中培训编码员、长表行、职业编码。
1.草拟《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稿),已发至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1月20日,印发《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工作组职责分工的通知》(皖人普办〔2020〕3号)。2.督促市、县两级成立人口普查机构;截至3月25日,已有15个市完成市级人普机构组建,另1个市文件将在本周下发;71个县(区)完成县级人普机构组建。已制定省级人口普查工作进度。3月19日,印发《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皖人普办〔2020〕5号)。3.省人普办提前做好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项准备工作,3月13日召开集中办公布置会议,3月16日起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多次与省财政厅沟通协商,初步商定省级普查经费。
四十三、建立省局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联系市、县(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制度。   1.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联系制度, 4月底前草拟省局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联系市、县(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制度,向局领导、局机关相关处室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报局党组会议审定,并组织实施。
  2.根据联系制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定期调研、加强业务指导、解决问题。在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联系制度基础上,促进各地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
  按照联系制度内容抓好工作落实,并建立局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基层基础建设备案制度,每月公布联系基层情况,交流取得的成果。
  12月底前各处室根据日常检查调研情况撰写联系单位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报告并报局党组。
1.研究并向局办公室报送此项工作落实措施; 2.向局领导、处室主要负责人征求、收集联系市、县(区)基层基础建设单位名单; 3.初步起草局领导、处室主要负责联系市、县(区)基层基础建设方案。
四十四、加强统计专业技能培训,编印《企业统计填报手册》。   1.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2.上半年完成《企业统计填报手册》编印。
完成《企业统计填报手册》编辑方案,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已开展工作。
四十五、规范企业统计原始资料,探索建立规范统一的企业统计台账制度。   研究确立各专业企业统计归档具体内容,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统计台账、并组织实施。通过规范原始资料和建立统一的台账制度,增强企业依法统计意识,规范企业统计资料管理水平,推进数出有据工作上台阶。
  局分管领导召开各专业处室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部署各专业研究规范企业统计原始资料归档内容,探索编写各专业企业统计台账。
  6月底前,各专业根据工作任务自行组织调查研究,确定本专业企业原始资料留存内容和台账制定方案。
  7月底前,召开全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
  12月底前,组织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检查。
1.认真学习国家统计局设管司2020年度工作要点中关于“总结基层基础工作好的经验做法,推进建立统计台账,协调推动工业、能源、投资、贸经、服务业等专业开展建立企业统计台账地方试点工作,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水平提升。研究修订《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辅助调查员管理规定》”等内容。 2.积极与国家局设管司相关处室了解关于推动各专业开展建立企业统计台账地方试点工作情况,主动向局汇报此项工作相关动态; 3.加强与广东省、重庆市统计局设管处联系,了解广东省关于国家试点、重庆市自行开展企业统计台账推进情况。
四十六、主动与部门沟通对接,加强信息交流、数据共享、联合调研,构建大统计格局。   1.每月与部门沟通对接,了解部门数据变化情况;按季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撰写相关动态信息;介绍统一核算实施方案以及季度GDP核算方法等;主动上门沟通对接相关工作。
  2.电话联系、适时走访省委、省政府政务信息相关处室,及时了解信息需求,组织局“两办”信息报送。适时邀请相关部门专家领导来我局进行座谈研讨或举办讲座。与省发改、经信、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适时开展合作调研。
  3.召开部门首席统计员培训会、会同相关处室(中心)到省直有关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协调做好2020年部门综合统计报表联网直报工作和2021年安徽省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修订工作。通过加强与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省直有关单位应统尽统的意识,规范依法统计的流程,进一步探索与部门多层次,高效率的数据共享,努力形成大统计格局。具体为:3月-5月,制发《2020安徽省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并协调相关处室(中心)做好部门综合统计报表联网直报工作;6月-10月,召开2020年全省首席统计员培训会,会同相关处室(中心)到省直部门开展联合调研,探索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数据共享机制;11月-12月,修订《2021年安徽省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4.通过建立自动交换平台,与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资料定期交换,定期联系收集编制、民政、住建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做好名录库日常维护更新,提高名录库数据质量。根据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依法提供名录库数据,做到数据共享。每天接收市场监管部门行政登记资料,8月底前接收企业年报资料,用于名录库日常维护更新。实部门数据互通机制,每月接收税务部门行政登记资料,用于名录库维护更新;每季接收企业纳税资料,用于排查准规模企业。按季收集编制、民政、住建部门行政登记资料,用于名录库日常维护更新。
  核算处:1.赴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调研,共同探讨当前国际国内金融形势及政策,就双方数据需求及共享方式进行沟通。 2.赴省税务局调研,探讨共享税务与统计数据、专题分析等。 3.与省通信管理局、省银保监局等电话沟通电信业务总量、保费收入等增长情况。
  综合处:1、派员赴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税务局等部门就分析、数据共享、联合调研等方面开展座谈。 2、保持与省委信息综合室、省政府政务舆情信息处日常沟通。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整理局“两办”信息报送要点,每周通报信息报送情况、每月通报信息采用情况。 3、成立局疫情分析小组,各专业处派员参加,就全省疫情期间经济运行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并列出调研计划。
  设管处:做好部门数据共享工作。1.制发《2020安徽省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协调相关处室(中心)做好部门综合统计报表联网直报工作,一是向省有关单位发函执行2020安徽省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二是协调新进单位首席统计员登录平台填报。
  普查中心:通过建立自动交换平台,目前已经实现每天接收市场监管部门行政登记资料,8月底前接收企业年报资料,用于名录库日常维护更新;每月接收税务部门行政登记资料,用于名录库维护更新,每季接收企业纳税资料,用于排查准规模企业;按季收集编制、民政、住建部门行政登记资料,用于名录库日常维护更新。下一阶段将做好数据交换平台和制度的维护更新工作,切实利用部门资料做好名录库管理,提高名录库数据质量。同时,根据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依法提供名录库数据,做到数据共享。
四十七、选优配强处室主要负责人,提拔重用优秀年轻干部,从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1.组织开展处长轮岗交流。
  2.根据职数空缺情况,择优选拔处长。
  3.根据职数空缺情况,及时开展处级干部选拔和职级晋升工作。
  4.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年轻干部培养、交流、使用。
  5.完善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将日常工作表现纳入其中。
  6.配合局效能办不定期对干部职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7.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举措。
  8.组织开展处级以上干部个人事项填报,按要求抽查核实,把抽查核实结果作为评价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
  9.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
  10.对省委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照单全收,抓好整改。
  11.汇编人事工作规章制度。
  12.结合机关实际,抓好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具体措施的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
1.梳理分析编制、领导职数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统筹谋划干部使用和轮岗交流等。 2.提请局党组会议研究年度综合考核办法,继续修改完善后拟印发执行。 3.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督促填报对象按规定如实准确填报并加强审核。
四十八、做好老干部工作。   1.通过开展学习、举办活动,做好服务保障,做好老干部工作。
  2.完善离退休干部计算机管理系统。
1.1月16号召开老干部情况通报会,2月20日组织20名厅处级退休干部参加省委老干部局全省经济 形势报告会。 2.春节开展集中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活动。 3.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防控新冠病毒肺炎文件精神,落实局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4.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向老干部宣传防疫规定,送发口罩。支部全体党员慰问社区防疫工作人员。 5.组织离退休党员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款工作。
四十九、实施“四个一批”计划(导师带徒培养一批、培训竞赛提升一批、岗位轮换锻炼一批、艰苦一线磨练一批),制定干部年度培训计划,举办统计大讲堂、读书会、名校培训班等。   1.制定“导师带徒培养一批”“岗位轮换锻炼一批”等计划,抓好年度培训计划落实,结合驻村扶贫、援藏援疆等工作选拔干部到艰苦一线磨练。
  2.牵头制定2020年统计培训方案,突出提升统计干部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满足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3.举办6期统计大讲堂、6期读书会及1期局机关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
  4.举办专题研修班。
  机关党委:1、认真制定省统计局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以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引领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思想历练、实践锻炼,提高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从4月份至12月份,计划每季度安排2次统计大讲堂,全年共安排6次。邀请专家教授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撰写高质量的统计分析报告、党史国史专题辅导和形势政策报告”等方面内容进行授课,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3、机关党委指导局团委定期组织机关青年通过读书会、“青年理论学习e家”开展学习交流,计划全年共安排6次。
  人教处:已经制订《导师带徒培养》《培训竞赛提升》《岗位轮换锻炼》《艰苦一线磨练》等“四个一批”计划;局党组3月19日研究了2019年度干部培训计划,拟于近期印发;积极谋划并配合机关党委、培训中心举办统计大讲堂、读书会、名校培训班等。
  培训中心:举办专题培训班。完成培训班初步方案和经费预算,经报分管领导审批,已报局办公室。
五十、举办第三届统计青年论坛(统计分析大赛)、统计数据处理业务技能大赛等。   1.举办第三届统计青年论坛(统计分析大赛)
  4月,起草活动方案报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批准;
  5月,发布活动通知;
  5—7月,征集统计分析报告、制定评分规则、设计开发评分程序、聘请局内外评审专家;
  8月,统计分析报告评审,产生集中比赛选手;
  9月,发布集中比赛通知、举办集中比赛、现场评定获奖选手、颁奖;
  10月,获奖资料编印赠送、获奖作品推荐等。
  2.开展统计数据处理业务技能大赛
  3-6月,开展方案调研、设计,形成活动方案报局长办公会审定;
  6-8月,做好题库征集、竞赛细则等考务准备工作;
  8-9月,组织实施比赛,评定获奖选手、发文表彰。
  数管中心:1、向省人社厅技能鉴定中心,咨询了解技能大赛相关政策法规。2.组织中心人员开展研讨,明确各自分工,积极讨论谋划大赛组织实施方案等。
  综合处:1、已主动联系牵头部门数管中心徐竞文主任、吴俊副主任,了解工作分工及推进情况。 2、建议疫情结束后尽快开展走访调研,并依据调研结果设计工作方案。
  科研所:准备起草活动方案。
五十一、发挥工会、团委和妇委会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   1.组织开展拔河比赛、登山比赛、滨湖湿地公园健步走、职工拓展训练等活动。
  2.举办青年读书会、户外团建活动、青年大调研、五四青年座谈会、青年对外学习交流、青年建言献策活动。
  3.举办女职工座谈会、女职工EXCEL电子报表操作技能比武、职工子女夏令营、女职工小型趣味运动会组建“局机关女子健身队”。
1.组织机关工会、团委及妇委会制定2020年工作要点及活动安排、经费预算,并向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汇报。待提交局党组会审定后组织实施。
2.机关团委举办第2期青年读书会。
五十二、严格执行《安徽省统计局督办工作实施办法》,及时督查督办省委省政府交办事项、年度工作任务和局重要工作事项等,强化督查整改和责任追究,确保督办成效。   通过建立台账、分解任务、定期通报等方式,抓好各项重点任务的督办,促进工作落实。
  3月,建立上级决策部署、上级领导批示落实情况台账;对省局年度工作要点各事项的贯彻落实举措进行汇总并印发。
  4-12月,每月对上级决策部署、上级领导批示、年度工作要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1.建立2020年上级决策部署、上级领导批示事项台账,按月上报省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印发年度要点的贯彻落实举措,并从督办平台对任务进行了推送,月底汇总一季度工作进展。
五十三、完善办公室布局,搞好办公环境。   充分利用现有办公用房,适当改造优化,对相关处室办公室布局进行调整。
  6月底前,确定办公用房改造、调整方案;
  9月底前,完成办公用房改造;
  10月底前,办公用房调整到位。
1.办公室召开处务会专题研究同济大厦办公室调整工作,经多次讨论,提出三种调整方案,经程局长把关后送吴局长阅示,吴局长批示“先征求几位局领导意见后再研究”,目前已送各位局领导征求意见。 2.同济大厦8楼空调问题,从考虑节约经费角度,征得省文联同意的基础上,提出对原来8楼中央空调进行维修恢复使用的方案,待局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尽快实施。
五十四、加强统计文化建设,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强化人文关怀,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营造团结友爱、阳光向上的工作氛围。   1.6月底前,更新局机关办公区宣传橱窗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局机关先进典型事迹。
  2.督促各支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做到各支部书记与每名党员全年至少谈一次心。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六必讲”“五必谈”“三必访”。
  3.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抓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办法落实,做好困难干部职工、老干部帮扶工作,努力解决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实际困难。
  4.6月底前,按照省直工委部署,推进“关爱职工行动”和在职职工互助医疗活动。
  5.结合处室职责,开展好日常谈心谈话、职务调整谈话、提醒帮助谈话等。
  6.完善局领导接待日制度。
  7.重视选拔培养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军转干部。畅通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渠道,听取干部职工心声,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
机关党委:1.正在筹划更新19楼宣传橱窗,拟以疫情防控为主题,重点反映我局疫情防控、“疫战到底进社区”及无偿献血情况。 2.督促各支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3.抓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办法落实,为过生日干部职工发放满载祝福的生日蛋糕劵,及时看望慰问生病住院职工。 4.按照省直工委部署,推进在职职工互助医疗活动,在职职工均已缴纳医疗互助金,局机关工会已按要求上报团体报名表和参加医疗互助人员名单,等待审核。
人教处:1.拟提请党组开展干部任前谈话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对发现产生内部矛盾的个别处室,及时与相关人员谈心谈话,做好思想工作。 3.提请党组研究确定新进军转干部岗位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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