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召开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出台“民营经济30条”,极大提振了民营企业家和创业者信心,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我省民营经济实现“三大突破”:即总量突破2万亿元,为20490.1亿元;占GDP比重超过六成,为60.2%;服务业占据半壁江山,为51.1%。但也应看到,我省民营龙头企业偏少、新兴行业涉足不多、融资难等问题仍然存在,需高度关注。
一、总体情况
1. 民营企业单位数大幅增长。2018年末,全省共有民营企业法人和个体户447.9万个。其中,民营企业法人69.1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170.4%,增幅高于全部企业法人7.1个百分点;占全部企业法人数的98.7%,比2013年末提高2.6个百分点;个体户378.8万个,比2013年末多106.8万个,增长39.3%。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个行业民营企业法人单位数占比较高,分别为33.5%、15.9%、12.5%。
2. 民营企业从业人员数大幅增加。2018年末,全省共有民营企业法人单位和个体户从业人员1753.85万人。其中,民营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07.79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29.0%,增幅高于全部企业法人单位12.1个百分点;占全省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比重达84.0%,比2013年末提高7.9个百分点;个体户846.1万人,比2013年末多133.87万人,增长18.8%。分行业看,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三个行业民营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占比较高,分别为33.6%、23.7%、13.8%。
3. 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六成。2018年,我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0490.1亿元,比2013年增加8880.7亿元;占GDP比重达60.2%,突破六成,比2013年提高3.8个百分点(见附表1)。其中,一产民营增加值745.8亿元,占全省一产的28.3%,比2013年下降1.3个百分点;二产民营增加值9270.1亿元,占全省二产的65.8%,比2013年提高2.1个百分点;三产民营增加值10474.2亿元,占全省三产的60.6%,比2013年提高6.6个百分点。
4. 民营服务业占据半壁江山。2013年,我省民营经济三次产业结构为6.2∶61.1∶32.7,呈“二三一”结构;2018年民营经济三次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3.6∶45.3∶51.1,呈“三二一”结构。与2013年相比,第一、第二产业比重分别下降2.6个和15.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提升18.4个百分点。其中,民营服务业占比首次超过50%,成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比同期全省服务业占GDP比重高0.3个百分点。
5. 近七成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超过全省。从总量看,合肥、芜湖、滁州、阜阳、安庆、蚌埠、宿州和马鞍山8市2018年民营经济增加值超过千亿元,合计总量占全省的72.9%(见附表2)。从比重看,11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宣城、滁州、黄山、安庆、阜阳和芜湖6市居前6位,分别为69.5%、68.8%、66.8%、65.9%、65.8%、65%。
6. 研发经费投入占比显著提升。2018年,我省民营企业研发经费支出322.9亿元,是2013年的2.4倍;占全省研发经费支出的49.8%,比全国高10.2个百分点,比2013年提升12.2个百分点。民营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的比重为1.6%,比2013年提升0.4个百分点,虽比全省研发支出相当于GDP的比例低0.3个百分点,但比2013年收窄0.3个百分点。
二、突出问题
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成绩令人瞩目,对全省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但存在问题亦不容忽视。
1. 龙头企业数量与发达省份差距较大。2018年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我省仅有4家企业入围,浙江、江苏、山东、广东分别有93家、86家、73家、60家。我省入围企业中,文一投资、安徽国购、众泰汽车和山鹰国际排名分别为247、355、361和443位。我省缺乏类似广东的华为、江苏的苏宁这样的巨无霸本土企业,在规模经济方面明显处于劣势,不利于提高市场竞争力。
2. 公共服务以及新兴行业涉足不多。目前,我省民营企业几乎涉足各个行业和领域,但受市场准入、企业自身素质等条件限制,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建筑业等传统行业,民办卫生、民办教育以及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兴行业则涉足不多。2018年,工业、批发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4个行业民营经济增加值合计占全省民营经济的70.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4个行业合计仅占全省民营经济的4.8%。全省民营企业法人单位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4个行业单位数仅分别占4.3%、0.7%、1.3%、0.3%;从业人员数仅分别占2.3%、0.8%、0.7%、0.4%。
3. 民营企业融资难现象依然突出。由于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较小、实力不强、管理水平落后、信用不高,银行为降低风险和经营成本,对其普遍存在“惜贷”和“惧贷”心理。此外,由于很难满足现行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的条件,民营企业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也很难通过债权和股权进行直接融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自筹资金。截至2018年12月末,我省境内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为1.53万亿元,同比增长5.2%,增速比同期各项贷款低7.4个百分点。中小微企业贷款在各项贷款中占比39.5%,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融资难仍为制约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
4. 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仍待解决。从“四经普”的有关数据看,全省区域间民营经济发展差异仍然比较明显。从2018年度民营经济考核结果看,位居前6位的阜阳、亳州、滁州、合肥、宣城、芜湖市中有4个位于皖江城市带,而淮南、淮北、铜陵和马鞍山4个资源型城市均列后5位。从民营经济增加值看,淮南、淮北、铜陵和马鞍山4个资源型城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均低于全省,其中,占比最低的淮南与最高的宣城相差25.2个百分点。从全省民营企业法人单位数、从业人员期末人数、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看,阜阳、亳州、滁州、合肥、宣城、芜湖6市合计占全省的比重分别为63.6%、61.6%、65.6%、61.8%,均超六成,其余10市合计不足四成。
三、建议
下一阶段,要继续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不断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奋力推进我省民营经济再上新台阶。
1. 强化企业扶持培育。关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营企业的影响,增强财税、金融支持,进一步将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梳理完善针对民营企业的各类扶持政策,强化“四送一服”精准对接,打通政策落地“肠梗阻”,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着力扶持壮大一批技术先进、主业突出、行业优势明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带动全省民营经济上规模上水平。
2. 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大力发展“互联网+”产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的商业模式,支持民营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民营品牌的领头雁。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鼓励、支持资源型城市改善投资软环境和产业配套条件,吸引国内外各类企业投资。
3. 鼓励金融创新,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加以改进完善,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建立直接和间接融资的民营企业融资体系。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融资主渠道作用,根据民营企业贷款“户数多、金额少,风险高、信用低,成本高、效益低”的特点,建立一套与其发展相适应的信贷经营管理机制,尽量简化手续,采取灵活的抵押和担保条件,提高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水平。二是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健全资本市场,创新企业直接融资方式,缓解企业融资困难。三是加大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资金支持力度,让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附表:1. 2018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
2. 2018年各市民营经济增加值
附表1
2018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
行 业 |
民营经济增加值 (亿元) |
占全省比重 (%) |
占民营经济比重 (%) |
合 计 |
20490.1 |
60.2 |
100.0 |
第一产业 |
745.8 |
28.3 |
3.6 |
第二产业 |
9270.1 |
65.8 |
45.3 |
第三产业 |
10474.2 |
60.6 |
51.1 |
农林牧渔业 |
883.2 |
31.8 |
4.3 |
工 业 |
6887.1 |
64.7 |
33.6 |
建筑业 |
2383.0 |
68.5 |
11.6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196.5 |
64.1 |
5.8 |
批发和零售业 |
2814.2 |
88.4 |
13.7 |
住宿和餐饮业 |
611.7 |
88.9 |
3.0 |
金融业 |
309.5 |
14.4 |
1.5 |
房地产业 |
2336.3 |
86.2 |
11.4 |
其他服务业 |
3068.5 |
47.0 |
15.0 |
附表2
2018年各市民营经济增加值
地 区 |
总量(亿元) |
占GDP比重(%) |
比重位次 |
合 肥 |
4490.4 |
52.2 |
14 |
淮 北 |
486.3 |
48.2 |
15 |
亳 州 |
956.6 |
61.7 |
11 |
宿 州 |
1134.7 |
64.6 |
9 |
蚌 埠 |
1236.3 |
64.8 |
7 |
阜 阳 |
1583.8 |
65.8 |
5 |
淮 南 |
530.5 |
44.3 |
16 |
滁 州 |
1785.1 |
68.8 |
2 |
六 安 |
932.9 |
64.4 |
10 |
马鞍山 |
1115.2 |
58.0 |
12 |
芜 湖 |
2134.5 |
65.0 |
6 |
宣 城 |
985.5 |
69.5 |
1 |
铜 陵 |
515.8 |
54.0 |
13 |
池 州 |
487.3 |
64.6 |
8 |
安 庆 |
1447.5 |
65.9 |
4 |
黄 山 |
493.6 |
66.8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