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我省消费品市场较快增长

信息来源:省统计局发布时间:2021-05-27 09:06被阅览数:

4月份,全省消费市场延续恢复态势,消费潜力继续释放,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462.2亿元,同比增长17.2%,增幅居全国第12位,两年平均增长13.5%,比全国高6.4个百分点。一是基本生活类增长较快。4月份,基本生活类商品限上零售额增长23%,两年平均增长17.7%。二是耐用商品销售增长稳定。汽车类商品限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2.6%,两年年均增长12.5%。家用电器类商品限上零售额增长12.5%,两年平均增长12.5%。三是智能高效商品受到青睐。新能源汽车限上零售额增长5.5倍,两年平均增长2.4倍。智能手机增长49.1%,两年平均增长55.7%。家用电器类中的智能家电和高能效家电(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分别增长37.5%和21.1%,两年平均增长1.2倍和43.2%。四是餐饮消费快速恢复。限上餐费收入29.8亿元,增长48.7%,两年平均增长21.4%。五是网络零售占比提高。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单位实现网络零售额58.4亿元,增长21.5%,两年平均增长39.4%,占限上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11.5%提高到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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