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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省统计局发布时间:2022-02-08 11:19被阅览数: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发展,着力推进依法行政,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落实到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

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一是推动纳入统计部门中心组学习内容。印发《2021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2021年全省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省统计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纳入法治宣传总体规划。制发《安徽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部署。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求明确的主要事项及分工方案》,要求强化依法行政训练,用法律法规来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落实问题。四是丰富形式手段提高学习宣传实效。组织全省统计系统收看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局领导在《安徽省情省力》杂志卷首语发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良好的统计法治保障》署名文章。组织全省统计系统通过媒体发布、评议评论、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网络,在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加强行政立法。一是持续推进《安徽省统计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条例修订初稿,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规划调研论证类项目和省“十四五”时期政府立法项目清单。认真研究反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清单(第二批)》《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若干措施意见建议》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向省司法厅报备《安徽省统计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切实保证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和适用性。认真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长江流域保护、外商投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局党组专题审议并向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报送《关于报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的函》。按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及发布工作,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三是及时做好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统计行政许可、处罚和企业信用等政务信息,全年公示173家统计违法企业行政处罚信息、51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

三、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坚持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统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安徽省统计局重大事项决策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决策流程,重大决策和重大执法案件未经合法合规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不得行文制发。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天禾律师事务所3位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设立2名公职律师。今年以来,已对45件事项、行政合同文本和18件重要文件材料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未发生违法或不当决策事件,也未发生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就提交集体审议的情况。三是认真梳理公布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动态调整编制我局12项政务服务清单,15项公共服务清单,同步编制实施清单,推动服务事项高效运转。按要求公开我局“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调查项目审批”的行政许可,以及“拒绝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拒绝统计检查、篡改、毁弃统计资料”的行政处罚2个权责清单,编制流程图,清晰展示行政权力事项运行过程。系统编制全局以及各处室职能目录,准确指引社会公众快捷高效办事。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要求做好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建设任务,增强行政权力运作透明性。四是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管理。对国家统计局2017年首次组织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以来我省取得的统计执法证进行清理,开展执法证换发工作,全省统计系统现有357人具备统计执法资格。每年定期对全省执法人才库骨干开展培训,组织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抽调市县执法人员参与国家统计督察、执法检查以及全省统计执法检查,以案代训,提升业务水平。

四、强化权力制约。一是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协办工作。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项监督,落实党内监督工作措施。定期参加省直机关行风政风热线,宣传全省重大统计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不断扎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笼子。组织全省统计系统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视频会议,迅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出台《安徽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对省辖市、省直部门开展统计督察的工作建议。印发《安徽省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实施办法》,对国家统计局数据审核中下发查询企业(项目)数持续较多、无法解释原因的地区等进行约谈。印发《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统计法治”考核计分细则》《各市统计局统计法治评价计分细则》《省统计局年度综合考核统计法治考核计分细则》,进一步压实市、县(区)数据质量监管责任。三是不断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常态化开展“双随机”抽查,制定《关于开展2021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对2个地区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统计联网直报企业和投资项目单位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实地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建立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台账,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人员,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定期督促各市完成全年执法任务。全省统计系统执法检查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10个主要统计专业、18个主要统计指标全覆盖,同时实现104个县(区)全覆盖。今年以来我局共执法检查企业(单位)872家,对173家统计违法企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共罚款414.65万元,认定51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依法取消2家统计造假企业获得的荣誉称号并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对53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分处理建议,有关部门已对26名责任人员进行了处分处理。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共回复8个部门征求意见。四是加强与巡视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同。根据《关于建立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统计局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4月7日,主动赴省委巡视办,对十届省委第十一轮巡视的28个单位涉及统计工作情况进行逐个沟通,提出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按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办法》,向省纪委监委移送对市、县统计违法案件和责任人员的处分处理建议,派员配合省纪委监委开展相关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工作。认真落实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精神和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合省纪委监委做好统计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五是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台账。按照《安徽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按季收集各市统计局和省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报送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汇总表》。按照《关于建立市、县党政领导及统计负责人来访记录制度的通知》,按季收集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报送的《来访记录登记表》《安徽省统计局违规干预记录表》。六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1年共收到2件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在省司法厅的调解下,均以复议申请人主动撤回结案。全年行政应诉案件为零。

五、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通知》,聚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两部分31项具体工作,认真开展自查,经局党组专题审议后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送《安徽省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二是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保障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今年以来,局党组会专题研究贯彻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共11次,我局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和相关统计法治重要文件制定均由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决定。5月份,召开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传达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贯彻落实举措,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省统计局2021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汇报。7月底,召开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时任常务副省长邓向阳关于统计法治工作批示精神,总结一年来全省统计法治主要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统计法治重点任务,讨论交流各地统计法治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三是落实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为省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作《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专题授课,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从统计的功能和任务、统计工作体系和主要经济指标、统计法治工作、统计工作下一步思路举措等四个方面,详细讲解了《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中央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策体系,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全省统计系统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和全省高质量发展所做的创新工作等。全省统计机构负责人在政府网站或主流媒体发表依法统计署名文章91篇。落实“述法”要求,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四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将学法作为重要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党章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对省辖市统计局新任主要负责人法治谈话机制,全年分3批对6名省辖市统计局新任主要负责人开展统计法治谈话,分专业、有重点、一对一点问题、提要求。举办全省市、县(区)统计局新任领导培训班,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宪法法律培训会议2次,举办新任机关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次、组织机关干部旁听行政案件现场(网上)庭审活动2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组织局领导、二级巡视员和各处室、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收看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直播。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制定局普法目录清单。将《宪法》《民法典》《统计法》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列入普法重要内容。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局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提拔的处级干部和晋升的四级调研员及以上人员参加宣誓。组织全省统计干部收听收看中国人民大学韩大元教授作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专题讲座。组织局干部职工参加2021年度全省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二是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微景观”。联合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合肥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合肥调查队、包河区政府、包河区统计局、滨湖世纪社区举行2021年安徽省统计法治宣传日活动。省、市及蜀山区统计局联合三里庵街道在竹荫里社区中心广场西园湖畔共同打造了统计法治宣传文化园,包河区打造滨湖新区天山统计法治公园,肥东县统计局打造统计法治广场。三是推进“送法入企”。在联网直报平台链接统计法治宣传专栏,结合“综合调研”“我为群众办实事”“四送一服”“统计服务千企”等活动,共对5000余户企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有效增强企业统计法治意识。四是抓好“关键少数”。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联合举办“深入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实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暨坚持依法统计工作”专题培训班,邀请国家统计局有关专家开展统计法治培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共选派6人赴市、县党校县级干部培训班讲授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全省16个市和89个设立了党校的县(区)均实现了统计法进党校。全年共派员17人次赴各市、县(区)以及省统计局相关专业处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500余人,省局各专业处室年报会会前学法已形成常态化。五是强化“以案示警”。组织编辑《国家统计局通报2020年度18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统计违法事实和情节选编》《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易犯易错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等资料,推动各级、各部门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帮助规范统计行为,减少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将《国家统计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13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转发至全省16个市、104个县(区)统计局,要求全省统计系统以案为戒,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六是创新宣传方式。在安徽统计微信公众号展播七期全省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开辟“统统说法”专栏刊登9期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借助“统统知道”平台,充分利用统计法治50题、法治专家库等资源,提升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参与第七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动漫、微视频、漫画作品征集大赛,组织全省统计系统积极制作动漫、微视频、图解、漫画、宣传海报、摄影作品等统计法治宣传作品,选出15件优秀作品报送省司法厅参加第七届“法润江淮共筑美好安徽”法治动漫、微视频、漫画作品征集大赛,并选送12件优秀作品参加报国家统计局“优秀统计法治宣传作品线上展示活动。向各市统计局下发《关于集中开展2021年全省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活动期间全省各级统计机构组织统计普法宣讲共计349次,选送107件作品参加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增强了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营造出良好的统计法治工作环境。

七、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建立矛盾化解机制。制发《中共安徽省统计局党组关于加强统计部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统计局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统计局信访工作办法》《安徽省统计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保障社会群众和系统内职工切身利益。二是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建立《安徽省统计局违法举报工作实施办法》,在局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制发《安徽省统计局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安徽省统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省统计局近年来没有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所有提出行政复议的案件均调解结案。三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综治委关于平安建设(综治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安徽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优势,连续10年开展群众安全感调查,多次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优秀单位。四是主动开展信用修复。组织建立全系统统计行政处罚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台账,第一时间提醒、指导在“信用安徽”公示的相关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提前撤销155家企业统计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由1年缩短为3个月,提前撤销12家企业统计严重失信信息、最短公示期由1年缩短为6个月。按期移除公示期满的271家企业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和46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五是做好失实历史数据改正。制定《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所涉失实历史数据改正实施办法》,向国家统计局申请改正统计执法检查后所涉4家企业失实历史投资数据、6家企业失实历史工业总产值数据。

八、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加强统计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成立局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等,均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定期研究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要求及时向省委、省政府、省委依法治省委和国家统计局报告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向省政府报送《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工作举措的报告》。及时向省委依法治省办、省依法行政办、省法宣办报送信息和材料,全年共报送工作信息6篇,《省统计局强化基层基础提升依法治统工作水平》被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简报第15期(总第66期)采用。三是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2021年预算54.7万元。

经过以上努力,我省统计法治工作获得国家统计局充分认可。1月6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2021年度各专业业务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我局“统计法治工作”获评全国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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