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省统计局 > 地方调查项目 > 审批结果

安徽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居民健康素养监测调查》的函

信息来源:省统计局发布时间:2022-08-29 09:04被阅览数: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委《关于申请我省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扩点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2022年在12个国家级监测点的基础上,扩充合肥市庐江县等26个省级监测点,开展安徽省居民健康素养统计调查,每个监测点调查450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省级监测点印发的《2022年度安徽省居民健康素养监测调查问卷》右上角应当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该项调查表表号自编;制定机关为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批准机关为安徽省统计局;批准文号为此函编号,有效期至2022年10月。

请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标准和《安徽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按照批准的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并向省统计局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处提供调查数据。实施期间调查方案如有调整,请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重新办理审批。在收到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正式调查制度一式3份报送省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处存档。

2022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 .docx

安徽省统计局 

2022年8月12日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