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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省统计局发布时间:2024-03-01 09:28被阅览数:

  2023年,安徽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持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制定学习宣传计划。印发《2023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2023年全省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各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结合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二是多渠道组织开展学习。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中国干部网络学院专栏学习,组织全省统计系统集中收看国家统计局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开展主题教育知识测试和竞赛,举办青年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成果交流会,每季度开展全局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测试。三是多举措推动贯彻落实。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统筹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与专项整治,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各方面。

  二、切实加强行政立法

  一是持续推进立法工作。印发《〈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修订工作方案》,向省人大常委会申请将修订《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列入2024年立法计划预备审议类。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修订《安徽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要求将清理情况在官网公示。认真组织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和行政复议工作相关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三是及时做好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公开统计行政许可、处罚和企业信用等政务信息,全年公示202家统计违法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并按要求推送给相关信用公示平台。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全年共对38件事项、行政合同文本和36件重要文件材料、制度等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天禾律师事务所3位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设立2名公职律师,结合省统计局工作实际,制定《安徽省统计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并抓好落实。全年未发生违法或不当决策事件,未发生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就提交集体审议的情况,也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诉讼请求。三是认真梳理公布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规定动态调整政务服务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同步编制实施清单,推动服务事项高效运转。及时做好安徽省“互联网+监督”系统平台信息完善等相关工作,增强行政权力运作透明性。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省337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证考试,通过率居全国第4。加强统计执法业务能力建设,通过以查代训、执法业务培训、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提升统计执法能力水平。

  四、强化统计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

  一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贯通协同。向省纪委监委机关移送4个市统计违法案件。与省纪委监委建立完善沟通会商、线索移送、联合监督执法等机制。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项监督。二是加强与巡视机构贯通协同。推动省委巡视办将统计造假纳入省委巡视和市县巡察监督内容。与省委巡视办联合编印《统计领域巡视监督工作指引》,配合抽调统计干部参加巡视工作。三是加强与组织部门贯通协同。推动省委组织部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将统计造假纳入省辖市、省直机关工作成效分析评议负面清单。四是加强与审计部门贯通协同。与省审计厅联合印发文件,建立会商联络、信息通报、监督协同、线索移送、结果共享机制。

  五、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

  一是持续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认真核查国家统计局转交、群众举报和专业处移交问题线索,2023年共对728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处罚违法企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开展全省涉外调查机构全覆盖执法检查,并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筛选出不少于5家企业作为抽查对象,相关工作信息被中国信息报采用。二是深化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结果运用。将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列入对各专业处室、各市统计局年度考核内容,作为月度数据质量评估重要参考。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局党组会议全年听取统计法治有关工作情况汇报9次;报送的统计法治工作材料获省领导批示14篇31次。二是推进“送法入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细化普法措施。在联网直报平台链接统计法治宣传专栏,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服务千企”活动等工作,对全省规上企业及普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三是抓好“关键少数”。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全省16个市和设立了党校的县(区)均实现了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派员赴省经信、商务等部门以及蚌埠、庐阳等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共培训30场次3800余人次。将统计法律知识列为局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必训内容。四是抓好“关键节点”。利用“9·20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选送作品参加全国“统计法在我心中”法治征文活动并获优秀奖3个,优秀征文作品在《安徽省情省力》杂志刊载。组织全省各级统计机构负责人撰写发表署名文章。联合省法宣办开展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主题展览和统计法颁布40周年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知识有奖竞答,并通过“安徽统计”“安徽普法”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宣传。五是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组织全省统计系统开展中期评估自查,对2021年至今开展的相关工作逐一查摆,落实到位的及时总结经验,未落实到位的及时分析原因并制定措施,确保工作不丢项、不落项。

  七、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汇报,召开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将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狠抓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按要求及时报告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向省委依法治省办、省依法行政办、省法宣办报送工作信息。二是扎实推进专项治理行动。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我省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意见,并以省“两办”名义印发文件,率先高位研究部署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全省统计系统有序开展数据质量核查、自查自纠等工作。在主题教育中统筹抓好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做法受到中央主题教育第六指导组和省委主题教育办充分肯定。三是扎实做好统计督察相关工作。按期完成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省委省政府及我局问题整改。成立专项工作组,全力配合国家常规统计督察组开展工作。完成第一批省级统计督察对象意见反馈工作,并督促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有力统计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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