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信息来源:省统计局发表时间:2021-05-18 10:00被阅览数:

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安徽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16个市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16个市中,常住人口超过800万人的市有2个,在300万人至800万人之间的市有8个,少于300万人的市有6个。其中,常住人口居前五位的市合计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比重为52.90%。

2-1 地区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常住人口数

比重[3]

2020年

2010年

全  省

61027171

100.00

100.00

合  肥

9369881

15.35

12.53

淮  北

1970265

3.23

3.55

亳  州

4996844

8.19

8.15

宿  州

5324476

8.72

9.00

蚌  埠

3296408

5.40

5.32

阜  阳

8200264

13.44

12.77

淮  南

3033528

4.97

5.62

滁  州

3987054

6.53

6.62

六  安

4393699

7.20

7.74

马鞍山

2159930

3.54

3.70

芜  湖

3644420

5.97

5.96

宣  城

2500063

4.10

4.26

铜  陵

1311726

2.15

2.63

池  州

1342764

2.20

2.36

安  庆

4165284

6.83

7.52

黄  山

1330565

2.18

2.28

 

二、地区人口变化

2010年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6个市中,有6个市常住人口增加。分别为:合肥、阜阳、亳州、蚌埠、芜湖、滁州,分别增加1912854人、600351人、146187人、131941人、99353人、49186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市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