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工作动态 > 统计要闻 > 正文

安徽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信息来源:省统计局发表时间:2023-03-08 17:36被阅览数: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2年7月24日至8月4日,国家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对安徽省开展了统计督察“回头看”,并于11月28日反馈了意见。安徽省统计局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抓实各项整改任务。截至2023年2月底,反馈的3个方面9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根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安徽省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整改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始终从政治上认识、从政治上认领、从政治上落实。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再次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各市、县(市、区)统计局均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加强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整改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省统计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议、3次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推动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落实;各牵头责任单位认真履职,落实落细各项整改任务。

(三)强化责任落实。认真研究制定《安徽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问题、任务、责任和时限“四清单”,将反馈的3类9个问题细化分解,制定22项整改任务,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四)强化督导检查。安徽省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相关地区实地督导整改工作;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定期督促督办。局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对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通过一周一督促、一周一梳理、一周一汇总等方式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二、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督察“回头看”反馈的3大类9个问题,安徽省统计局制定了22项整改任务,截至2月底,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协调推动地方整改落实力度不够”方面

1.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学习中央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安徽省统计局及各市统计局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在整改期间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或者再学习。

2.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制定整改方案。各市统计局推动市委、市政府逐条对照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本地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截至2022年12月底,16市均已印发整改工作方案。

3.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整改任务。安徽省统计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3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党委政府及市统计局等落实相应的整改工作,督促每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动员337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执法证并组织开展考前培训,全省考试通过率居全国前列。加强统计执法业务能力建设,采取“省局+市县局”执法模式,以省带市县、以市带县、以骨干带新兵,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执法前培训、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提升统计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督察整改任务未完全落实到位”方面

4.市、县统计局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各市统计局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并督促所辖县(区)统计局在整改期间认真组织学习相关内容。市、县(区)统计局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每半年至少学习1次。

5.认真落实举一反三等整改任务。针对督察“回头看”发现的个别地方统计数据失实情况,举一反三,安徽省统计局工业、投资、贸外、服调中心等专业开展专业数据核实,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统计调查项目自查清理,全面整改发现问题。省、市统计局建立常态化“双随机”执法检查机制,2022年省统计局共对323家企业(项目)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

6.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督促市、县统计局认真学习统计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各市及所辖县(区)统计局进一步明确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受理电话、邮箱,确保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渠道畅通。建立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机制。

(三)“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不到位”方面

7.严格履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职责。安徽省统计局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认真查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到位。

8.严谨规范开展执法检查。赴相关市开展执法检查,在实地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统计调查制度计算工业总产值。同时,将工业总产值等指标具体计算方法解读上传至官方微信公众号“统统知道”问答平台,方便调查对象随时随地查询了解。

9.严格追究统计违法企业责任。省统计局严格依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安徽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予以公示。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统计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巩固拓展整改工作成效,持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贯穿统计工作始终,持续推动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不断强化统计法治监督。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完成整改的,做好跟踪评估;对需长期坚持的,继续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上下功夫。完善统计督察制度,落实统计常态化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制度。强化统计监督与纪律、监察、组织、巡视、审计等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增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合力。

(三)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大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全面巩固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成果。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常态化开展专业数据质量核查,持续完善专业数据审核评估方法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1—62299850;邮政信箱:合肥市芜湖路168号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政策法规处);邮编:230001;电子邮箱:zfjd_sj@stat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