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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机制

信息来源:省统计局发表时间:2023-05-30 21:29被阅览数:

近日,为推动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绩溪县统计局、审计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要求,要建立会商联络机制。双方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沟通联络,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问题线索的移送、接受工作,定期反馈移送查处情况,协商解决协作配合中遇到的政策性、技术性问题。

意见明确,要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审计部门年度审计计划确定后或审计组进驻前,可根据工作需要商统计部门通报被审计单位有关统计工作情况。统计部门在开展日常统计监督前,可根据工作需要商审计部门通报有关统计调查对象的审计工作情况。

意见强调,要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审计部门在审计监督工作中,发现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线索的,应及时将违法行为线索移交统计部门;统计部门在统计监督工作中发现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应及时将违法行为线索移送审计部门。

该机制依法有效地将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有利于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为绩溪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统计和审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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