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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省统计局发表时间:2019-06-17 10:10被阅览数:

各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9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20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考试地点在合肥市。)

二、考试大纲、考试信息查询

2019 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 2018 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三、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9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全国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报名时间范围:625日——718

资格审核时间范围:625日——724

缴费时间范围:725日—73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 201920 号)要求,从 2019 年起,应试人员的“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要按照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等)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有单位者于报名期间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送至各市统计考办),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1

四、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考试成绩的使用

全国统考办根据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国家合格标准,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省统考办根据本省统计人员考试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划定当年省级合格标准,考试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统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省范围内当年或次年仅供使用一次。

考试取得国家或省级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方可申报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

五、考场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今年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点设置仍采取集中分片设置,届时根据报名情况再定考点。省统考办将于91630日开通网上准考证打印,各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费、教材费

今年考试费初级、中级、高级按每人100元收取。初级、中级考试教材到各市统计局订购,高级考试参考用书到省统计局订购。

七、高校在校生报考

各市统计局要加强与当地高校的联系,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高校在校生踊跃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八、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试监督力度

考风考纪是考试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考试成绩真实有效的关键。要加大考试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强化考试管理和保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试纪律,落实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考试各个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应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标注考区、考场,并张贴考场示意图、考试时间、考场规则(附件2)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号令)。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

   2.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9614


附件 1

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

 

根据国家统计局 人事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 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 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二)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四)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五)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六)获博士学位。

三、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的考试:

(一)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 2 年;

(二)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 3 年;

(三)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 4 年;

(四)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附件 2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 号),考生在考试开始前 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考试开始 5 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 120 分钟内,原则上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考生应按照要求在试题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以及所在地区和单位等规定内容。三、中初级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高级考试均为主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题字迹要清楚、工整。

各级别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中初级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各级别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PAD、便携式手提电脑、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要独立答卷,严禁交头接耳、交换试卷、偷看他人试题答案等,也不得自行向其他考生借用文具和资料。要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在考场内吸烟。

六、考场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准考证,对已经带入考场的违禁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对违纪违规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号令)处理。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有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褶皱和污点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

八、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中途暂离考场的,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时间。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答题卡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严禁考生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监考人员要收齐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确认无误封装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除佩带考区主任、主考、巡视、监考等有关工作标志的人员外,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附件:

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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