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宜秀区政府出台企业统计人员量化考核奖励办法

信息来源: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1-10-26 09:49  被阅览数:

为激发企业统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稳定基层统计队伍,提升统计工作能力,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安庆市宜秀区政府近日出台了《“四上”及抽样企业统计人员考核奖励办法(暂行)》。

《办法》的组织形式是由区统计局牵头综合评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实行“量化评分、月度考核、年度总评奖励”方式,按15元/分于次年1月底前将奖励款兑现给企业统计员。

考核评分实行“四项一否决”制。“四项”即“企业发展综合评价”、“企业统计基础评价”、“获奖加分项”和“扣分项”。其中“企业发展综合评价”占40分,由行业主管部门评价打分;“企业统计基础评价”占60分由区统计局评价打分;企业积极迎接各项调查调研并通过验收、执法检查无问题、开展统计分析、获得荣誉表彰的情况纳入“获奖加分项”,有报表验收不合格、数据不匹配等问题的纳入“扣分项”,两项均由区统计局负责打分。对拒报、拒绝调查、检查和有统计违法违纪现象的企业统计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奖励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