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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统计调查对象的一封信

信息来源:省统计局发表时间:2023-10-09 15:52被阅览数:

尊敬的统计调查对象:

  您好!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政府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政府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各级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和进行科学决策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相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 国家统计局对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实施全面调查(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住宿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真实独立报送国家统计调查所需的数据,既是企业的权利,也是义务。希望您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如实提供调查内容,政府依据您和其他调查单位如实填报资料所做出的决策,最终将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您也是受惠者之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各级统计部门对参与调查的企业(单位)和 个体经营户资料绝对保密,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请您消除不必要的思想顾虑,我们也接受您的监督。

  谢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安徽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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