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良好的统计法治保障

信息来源: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0-12-29 13:06  被阅览数:

       法者之端也。1116日至17日,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统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良好法治保障,助力安徽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建设美好安徽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各级政府实行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础,是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参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仅严重践踏统计法,动摇依据统计数据进行宏观调控和决策的基础,而且严重背离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败坏党的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是对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的严重违背,严重透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要从上到下、自始至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论述,为做好新时期统计法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一是依法统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统计体制”,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这些都要求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支撑。二是中央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全面部署。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开启了我国统计法治建设新篇章。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要求聚焦统计造假问题进行集中治理。三是统计监督已纳入党的政治监督体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开展统计督察。近两国家统计局对包括我省在内的28省份和中直部门开展了统计督察,督察情况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督察报告以及督察意见书移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统计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定位和推动,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不断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统计事业发展和统计法治建设的工作优势。

二、严格依法统计保障统计数据源清流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切实加强对统计数据生产环节的管控,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调查制度,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依法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运用统计法律法规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问题,确保统计调查过程和行为的规范。二是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坚持数出有据,加强数据质量实地核查,指导统计调查对象完善联网直报数据支撑资料,切实提高联网直报数据质量。积极推进企业原始统计资料规范工作,开展规范统一的企业统计台账制度试点,探索利用ERP系统智能采集统计数据和政府购买服务,减轻基层统计人员负担、减少对数据的人为干扰。三是切实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关于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严格落实分地区、分专业、分岗位的数据质量责任,如实搜集、报送统计数据,积极督促指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加强源头数据审核,严格执行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制度,确保统计数据实打实、硬碰硬。四是扎实做好舆论引导服务。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加强对相关统计数据的发布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切实发挥舆论的正向引导作用。

强化执法监督严肃追究统计违法责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统计执法监督的强大动力,以解决统计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不断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一是坚决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形成从领导干部到工作人员的责任闭环二是畅通检举揭发统计违法行为渠道。完善统计调查对象举报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机制三是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依法核查国家统计局转交群众举报、省统计局专业处发现等统计违法线索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保持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高压态势四是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按照《意见》《办法》《统计》《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安徽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对统计违法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实行联合惩戒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坚决维护统计执法监督的严肃性。五是完善统计执法监督协作运用机制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配合,提高案件查处效能。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巡视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加强法治宣传,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统计法治宣传是使依法统计深入人心、推进依法治统的基础性工作。一是紧抓关键少数。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在统计法治实践中的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统筹推动作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和运用统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二是突出“关键人群”。推动各级统计机构工作部署、业务培训中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及统计法律法规,让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更加明晰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的义务及发生统计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责任。三是用好“关键节点”。利用法治宣传日、统计开放日等,运用学习强国”“中国普法以及两微一抖新媒体新媒介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拓宽统计法治宣传受众面,提高普法实效性,扩大统计法治影响力四是加大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及时总结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撰稿人:安徽省统计局二级巡视员 执法监督局局长 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