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局与市委巡察机构建立巡察协作机制

信息来源: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1-09-03 15:17  被阅览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安庆市统计局与市委巡察机构建立巡察协作机制,将统计工作纳入巡察重要内容。

一是巡前通报。在巡察前市统计局向市委巡察机构通报被巡察单位深化统计体制改革的贯彻落实情况,统计监测、统计检查、统计执法等情况,提出应需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二是派员参加。根据被巡察部门(单位)职能工作情况,市统计局有针对性地选派统计专业骨干参加巡察工作。

三是注重协助。市统计局向巡察机构及时提供需查阅的统计监督检查底稿等原始材料,提供统计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咨询,积极配合需统计部门协助开展的工作。

四是移送机制。巡察机构在巡察中发现需市统计局统筹研究或推动解决的问题,可在巡察报告中提出,按程序移交市统计局办理,市统计局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市委巡察机构;市统计局在日常统计监督中发现有关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需巡察监督予以关注掌握的,应及时报送市委巡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