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中发现的典型统计违法行为汇编

信息来源: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1-03-22 17:38  被阅览数:

一、虚假纳统、在统

1.有关部门为使不达规模企业纳入统计,提供虚假纳税申报表。

案例1XX20XX—20XX年新增入库企业共76家,其中6家服务业企业按照当时的申报规定,未提供纳税申报表。其余70家企业,有59家企业入库材料中的纳税申报表数据和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申报表数据不一致。对此,相关税务分局工作人员解释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带来的纳税表数据一定和纳税系统数据一致,就没有认真核对数据,直接盖章。分局局长也表示曾经有县企业来盖章,我们认为没有税收违法犯罪,简单审核后盖章通过,以后我们再也不这样盖章了。

案例2XX区经信委负责组织区工业企业纳规申报,经办人对乡镇和街道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区经信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后报区统计局,但在区税务局函告提供的企业纳税申报表的数据与税务平台实际数据不符,并告知不能盖税务业务公章的情况下,区经信委未进行认真复核,将不真实企业纳税申报表再次提供区税务局盖章通过。

案例3XX区税务局违规对不真实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公章。XX区税务局业务人员在审核区经信委提供的5家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发现纳税申报表上的数据与税务平台数据不符,出具了核查情况函,提出不能盖区税务局业务章,并将申报材料和函交给区经信委经办人。后来,区经信委经办人将申报材料和函交区税务局办公室盖章,区税务局办公室明知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仍然对5家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了区税务局公章。

案例4XX20XX共有6家工业企业升规(规下升规上)6家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额与税务平台申报纳税销售额数据均不一致,但申报材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XX区税务局盖章XX区税务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纳税申报表数据与税务平台数据进行核对,为6企业申报材料加盖了XX区税务局公章

2使用相同的资料将不同投资项目申报纳统。

案例5XX有限公司“XX风电场项目”和“XX风电项目”2个项目使用相同的施工合同和照片申报入库,项目名字仅仅多加一个字。

3对同一项目,先作为单一投资项目审批,再将其混入其他项目一起打捆审批。

案例6XX镇中心小学迁建项目,XX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6229日(XX发改字〔201601号)单独审批,后又于2017125日(XX发改字〔201702号)再次与其他项目合并审批。

4纳统审批时对申报企业主要统计指标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达规模的企业进入统计。

案例7XX区统计局未对申报企业数据的真实性审核。XX区统计局赴现场核查时,仅了解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情况,未对申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数据的真实性核实,大多数企业财务不健全,无统计台账,原始记录不齐全。

5对在库企业审核不严甚至故意放任,致使不符合规模标准或已注销、停产、倒闭等企业不退库。

案例8XX县规上工业企业名录部分失实,有40家左右达不到规模标准或已注销、停产、倒闭等的企业,仍然作为规模以上企业留在统计名录库中

二、授意、指使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弄虚作假

1政府领导直接对统计指标数值及报送方式提出要求,统计局采取措施加以落实,并直接干预企业报送数据。

案例9XX县政府召开四经普登记工作推进会议,分管统计工作的常务副县长要求要达到全市增加值率平均水平企业数据要经过乡镇园区和县统计局相关专业审核后才能上报等。县统计局局长在会上要求工业增加值率平均水平达到20%—30%、折旧率达到10%—20%;非一套表企业户均要达到三经普的400万收入、个体户户均要达到15万收入、五上企业人均薪酬不低于5县统计局于XXXX专门召开会议要求禁止一套表企业直接在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数据已经自行上报的企业撤销上报,上报的企业先暂存数据,并要求各专业对上述企业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以满足达到行业增加值率全省平均水平

2政府领导召开会议,由有关部门分解任务到乡镇(园区),再分解到企业,要求企业按指令数据报送,甚至直接代填代报。

案例10XX县政府以下达目标任务形式授意指使有关部门弄虚作假,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统计数据。分管工业的副县长XX每月组织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通过县经信局制定各乡镇当月工业总产值指导性计划,并下发通知,将脱离实际的工业总产值目标任务分解至各乡镇(园区)。各乡镇(园区)接到上述任务目标后,分解任务至企业,指令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甚至代填代报。

3县政府直接以文件形式向全县规上工业企业下达生产“指导性”计划。名为指导,实际上就要求企业按计划数报送统计数据。

案例11XX县政府办从20XX年开始连续三年向全县规上工业企业下达生产指导性计划,制定《全县规模企业产值计划表》列明全县每家企业的产值计划,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确保实现全年工业生产目标任务。

三、指令诱导企业报送虚假统计数据

基层统计人员或有关部门人员直接编造虚假统计数据,要求企业按其编造的数据上报统计数据。

案例1220XX年、20XX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月度统计工作中,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部部长YXX每个月都按照分管统计工作的副主任ZXX意见,将偏离企业实际的工业总产值指导性计划分解到XX1XX2XX3XX4XX5XX66家企业,要求这6家按照分解的数据上报统计报表。

案例13XX经开区管委会经发局局长ZXX要求辖区一套表企业按照指令数据报送经济普查报表要求企业人数在15人以上的规下企业按照户均收入要达到500万元左右、个体户户均收入要达到18万左右推算并上报数据XX经开区管委会经发局副局长WXXWXLXZXBX、等按照ZXX要求通过电话和QQ联系的方式指令企业按照指定的数据上报统计报表数据,这些数据都不是企业的真实数据

案例14XX镇经发办主任ZXX每个月给LXXLXX等发送数据,让他们通知相关企业在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LXXYXX每个月按照ZXX给的数据或者自己算的数据要求企业在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

案例15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贸发展局首席统计员YXXXX统计交流群中要求企业的折旧率大于5%,利润率要大于3%,人年均薪酬要大于5。如果企业上报数据没有达到上述要求就反复查询。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工作人员JXXXX根据YXX指示,要求企业尽量按照这个标准审核修正数据。

案例16XX有关单位以微信群形式违法调度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行业综合增加值率数据,以下发通知形式将脱离实际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至企业、指令企业上报虚假统计数据,以调研督导等形式违法干预普查对象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以会议布置等形式违法干预非一套表单位普查数据

案例17XX镇经济发展办四级主任科员LX承认:20XX9月安徽XX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原会计离职后,该公司法人代表TXX通过微信咨询如何上报数据时,向其提供了建议上报数据(按照该企业上年同期数据和本年上月数据预估),TXX实际按照此建议数据上报。

四、注销、停产企业上报统计数据

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对注销、停产、停业等企业应按照规定程序退出统计直报平台。执法检查中经常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企业在库并非法报数的现象。

案例18:执法检查发现,XX开发区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XX木业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201911日后均未开工生产,20204月仍在上报3月份工业总产值数据。

案例19:执法检查发现,XX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底因道路施工被拆迁,已不再生产并申请退出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统计,但仍然上报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3395万元

案例20:执法检查发现,XX纸箱机械有限公司、XX家庭用品有限公司2家企业2019年已停产,仍然上报2020年工业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统计数据。

五、打捆和重复报送统计数据

1“加盟”形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不代表上报的统计数据也能“加盟”。统计数据“加盟”很可能就造成违反统计制度的“打捆”行为,而且加盟进来的独立法人若单独上报统计数据,还造成重复报送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

案例21TC市某公司为做大做强品牌,将使用其“中国驰名商标”贴牌生产的加盟企业(独立法人)安徽CS米业有限公司、TCFX米业有限公司、LASY米业有限公司数据汇总报送。LASY米业有限公司重复上报了统计数据。20XX年,该公司被评为全国大米生产企业50强,获得XX粮食产业化专项资金10万元、XX农委“三品一标”补贴4万元、食品安全认证补贴XX万元、XX市经济发展局锅炉改造补贴XX万元,稳岗补贴XX万元。不仅违反统计制度打捆上报,而且涉嫌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

2将多个投资主体的投资项目打捆成一个项目报送投资完成额,而且,打捆进来的一些项目又单独报送统计数据。不仅违反统计制度打捆上报,还造成重复上报。

案例22XX区发改委审批的Q区某镇“XX养生小镇项目”包括“1XX康体养生度假区……2XX国家4A景区……3XX国家4A景区……”以及XX交通运输局的“XX三期交通工程项目”等。该项目分布在全镇多个区域,涉及多种类型工程,包含多个主体,统计人员将该项目整体(“打捆”)上报。同时,XX交通运输局又将“XX三期交通工程项目”单独上报。不仅违反统计制度打捆上报,还造成重复上报。

3按照“在地统计原则”,总公司或集团公司报送统计数据时原则上只报送本身的经营数据不应包括其下辖的独立法人子公司、控股公司。

案例23XX轨道装备有限公司5月份与XX轨道装备有限公司合并,本企业已进行税务注销,将XX轨道装备有限公司20XX16营业收入数据合并报送,虚报107.3%

案例24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与上市公司统计数据保持一致,按照上市公司向社会披露信息上报了统计数据,包括下辖9独立法人公司数据,这9独立法人部分公司单独上报统计数据。该公司20XX年、20XX1-10月主营业务收入差错率分别为22.378.6

六、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

数据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要求,“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绝不代填代报企业数据”。可在统计工作实践中,代填代报问题屡禁不绝。

案例25XX镇政府社保所工作人员HXX每个月按照ZXX口头给的数据,代填代报XX新能源有限公司“XX风电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

案例26:由于企业觉得联网直报平台操作繁琐不愿上报统计报表、园区担心迟报等原因,XX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统计人员SX经电话询问XX有限公司运营部JXX,代填代报了JXX根据工程进度推算的“XX林拥城项目”20XX4月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

案例27:检查发现,XX农村公路扩面延伸项目和稻渔综合种养智能化养殖示范基地项目两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报表,分月统计数据未经农场人员提供,而是XX乡首席统计员直接代为填报。

案例28201812月、201910月,XX开发区管委会经贸发展局采集的71个、116个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中,分别有58个、107个项目的填报用户IP为同一地址,均为XX开发区管委会经贸发展局统计人员CXX个人办公计算机IP,为该统计人员代填代报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

案例29XX县“XX开关站改造工程项目”、“XX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建设方分别为XX有限公司XX供电公司、S县公安局,实际由XX镇政府、XX镇政府上报统计数据。XXXX采石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方为XX置业有限公司,统计员误将项目名称上报为填报单位。

七、形象进度法和财务支出法两种统计方法混淆使用

投资统计制度规定,投资主体在首次上报投资完成额时,可选择按形象进度法或财务支出法填报,一旦选定,必须按所选方法报送数据,不得更改。可在日常统计中,投资主体填报数据存在较大随意性,基层统计部门也疏于审核,企业勾选了财务支出法却按形象进度法上报数据,勾选了形象进度法却按财务支出法上报数据。在接受检查时,企业自己都弄不清当初勾选的是什么方法。

案例302018年,5005000万元项目采用财务支出法统计固定资产投资额。XX县民政局上报XX县殡仪馆项目本年财务支出800万元(上年已按照形象进度法上报投资额),统计人员为避免重复统计,仍按照形象进度法上报本年投资额121万元,造成该项目差错率达84.9%

八、非法修改上年同期统计数据

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符合有关条件时,可由企业修改同期数,但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和数值修改。检查发现,一些经批准可以修改同期数的企业不按规定的数值修改,恶意减小数值,达到增大速度的目的。统计部门对其上报的同期数是否符合要求审核监管不到位。

案例3120XX年,安徽XX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报工业总产值和收入上年同期数均20.6亿元,少报2.4亿元,少报数占申请修订数的10.5%。该企业未按规定向上级统计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同意,自行修改上报统计数据且数额较大,存在统计违法行为XX统计局工业统计专业审核、监管不到位。

案例3220XX1-4月份,XX股份有限公司和XX控股有限公司2家企业上报工业总产值去年同期数分别56.6亿元8.3亿元少报数分别占修订数的8.2%10.7%。两企业未按规定XX统计局申请并经批准同意,自行修改上报统计数据,存在统计违法问题XX统计局工业统计专业审核、监管不到位。

九、规避统计数据查询

依据发改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登记信息)或规划文件填报,一个文件只能作为一个投资项目的报送依据,由立项单位负责统计。不得人为合并项目报送。

案例33XX县交通局上报农村道路工程施工XX项目本年完成投资10611万元,为规避国家统计局对当月完成投资额过亿元项目需上报相关说明材料的查询(统计人员误以为当年完成投资额过亿元需上报相关说明材料),人为将其1549万元投资额调至该单位实施的另一项目农村道路工程施工XX项目统计,造成该项目差错率达37.3%

十、违反统计制度实施统计调查

1《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规定对于非一套表单位,由普查员使用PAD进行入户调查,在普查单位名录中的普查对象,使用PAD调出该单位的名录信息,现场采集普查表数据;如有新发现的不在普查单位名录中的普查对象,使用PAD新增单位普查表,标注单位所在的建筑物,现场采集普查表数据。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采用不同方式普查对象负责人对所填报的普查表数据进行签字确认

案例34XXXX社区普查员GXX未经企业同意、直接将XX政府经济发展中心返回的数据录入PAD,并在PAD上代签了三分之一左右的企业负责人签名未经企业同意、直接根据PAD提示的审核公式相关指标数据修改后上报没有在企业登记现场对PAD数据进行即录即审即报,而是按照XX政府经济发展中心的要求暂存后统一时间上报。XXXX社区普查员SXX未到企业现场登记情况下、通过电话采集了2家企业的经济普查数据。

2《统计法》第六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案例35XX开发区工作人员对企业上报统计资料提出不当要求。202041日和56日,XX经贸发展局工作人员GXXQQ群中发消息,要求企业产值表先暂存,待审核后通知上报。经贸发展局工作人员DQ也于56日在QQ群中发消息,要求投资报表暂存,审核后通知上报。

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项目正式开工才能报送数据。建设项目永久性工程的开工时间,一般是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也算为开工。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有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算正式开工。总体设计内的工程开工之前,用迁移补偿费先进行拆迁还建工程的项目不算正式开工。

案例36:安徽XX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LED照明灯具项目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就上报固定资产投资1060万元。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关于本年完成投资的指标解释为,指从本年11日起至报告期完成的全部投资额。本年完成投资是反映本年的实际投资规模、计算有关投资效果、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和经济分析的重要指标。

案例37XX4个项目瞒报20XX112月、虚报20XX14月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问题,经调查询问,该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表示,“县统计局让我们提供资料,提供相关资料后,又让我们按照他们提供的数据报送”。县交通运输局ZXX表示,“县统计局某副局长和XXX解释说上年度没报的可以在本年度根据情况认定一部分”,“他们根据我提供的资料研究后,定一个数据,让我按照这个数据来核减”。某公司统计员表示,“当时是按工程的进度上报的,在上报的时候,要求核减数据,县统计局XXX让报1.3亿左右,说县里数据差不多了”。县统计局副局长LX表示,“我们是严格要求企业按照统计制度、查询要求与国家局下发的《投资数据填报依据上报要求》上报的数据”。县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人员XXX表示,“我们对企业的解释是,如果结转项目存在上年没有及时上报的投资额,则纳入本年完成投资额统计”。县统计局对《投资数据填报依据上报要求》的错误指导造成4个项目同一笔数据上年瞒报、本年虚报

十一、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对外提供单个调查对象数据

1《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案例38XX区经信委每月要求区统计局提供规上工业企业的产值完成情况区统计局工业股工作人员YXX经分管领导房XX同意后,将相关企业数据汇总成一览表后通过QQ邮箱发送区经信委运行科邮箱,内容包括相关企业上月产值、当月产值、累计产值以及上年同期数据

案例39XX区经信局每月联系区统计局,要求提供全区及分企业规上工业产值有关数据,区统计局工作人员HXX根据要求汇总相关表格后发送给区经信局工作人员YXX

2《统计法》第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统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的,除对其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或者要求他人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由作出有关决定的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撤销晋升的职务。

案例40XX县政府设立企业增幅奖,增长30%奖励3万元,增长50%奖励5万元,要求企业持统计局盖章的增长证明去经信局领奖。县统计局对要求开取证明的来者不拒,毫无统计法意识。

十二、违法开展统计调查

1《统计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应当明确分工,互相衔接,不得重复。

案例41:国家统计督察发现,XX单位未经审批,调查收集企业生产经营数据,其调查内容与国家统计局布置的相关报表大量重复。

案例42:国家统计督察发现,XX单位未经审批建立重点限上企业预测分析系统,收集重点商业企业经营数据。

2《统计法》第十二条规定,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者共同制定。其中,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由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案例43:国家统计督察发现,XX单位未经审批制发《软件产业情况摸排表》,要求各县(市)区摸排辖区内主营业务与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有关的企业,填写摸排表。

案例44XX市就业领导小组于20XX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全市农村劳动力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在XX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劳动力调查未经统计部门审批

十三、编造虚假统计资料应对统计执法检查

在接到执法检查调查通知后,有关机关部门向检查对象通风报信,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相关文件、资料和证据的,认定为包庇、纵容责任人员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意见》《办法》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案例45201812月,为应对统计执法检查,XX园区管委会分管统计工作的副主任XX要求经发部部长XX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按照XX1XX2XX33家企业已上报的偏离实际的统计数据,编制与之匹配的财务报表,供检查组检查,掩盖虚报统计数据事实。

十四、阻碍、抵制统计执法检查

1执法检查期间,被检查地区有关机关和部门要确保每位被调查人员准时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督促被调查人员如实反映情况,确保反映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

案例46XX执法检查过程中,XX镇政府社保所工作人员HXX在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前,按照镇政府统计站站长ZXX要求,删除了电脑上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相关的资料,阻碍、抵制统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期间XX镇统计站站长ZXX因病在家未接受调查XX镇政府负责相关报表工作人员LXX患抑郁症未接受调查,XX镇政府负责相关报表工作人员YXX离职XX统计局WXX辞职,XX项目非上报报表单位接受调查,等等。

2执法检查期间,被检查地区有关机关和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统计调查对象接受检查

案例47XX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求XX面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按形象支出法计算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材料,该企业无法提供,于是执法检查组按照企业提供的财务支出资料认定了该公司202014月本年完成投资额,但是检查数与上报数差距较大,该公司行政经理李XX现场拒不同意签字。

案例48XX执法检查过程中,有4家企业统计人员与会计人员均不在,相关数据无法核实。XX有限公司负责人叫嚣“我就虚报了,怎么样吧,要追究我什么责任,让公安把我带走好了”。

3执法检查期间,被调查人员向执法检查组反映的情况、提供的证据,不得向执法检查组以外的任何人员泄露、提供;任何人员不得打听、询问被调查人员接受调查的任何情况,不允许要求被调查人员泄露、提供调查情况。要确保调查对象提供给执法检查组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确保相关文件、资料未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

案例49XX执法检查期间XX经开区管委会经发局局长张XX要求有关人员到企业打探检查情况应对、阻碍统计执法检查。经查XX经开区管委会经发局工作人员XX、梁XXXXXX1XX2XX3有限公司删除了干预企业统计数据上报的相关QQ记录,并解散了QQ群。

十五、企业统计基础薄弱、不规范

《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为履行法定的统计资料报送义务提供组织、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

案例50:国家统计督察及省统计局执法检查均发现,企业统计基础薄弱,许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甚至上亿元企业,既未设置专门统计岗位、配备统计人员,也没有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源头统计数据缺乏保障。XX执法检查期间发现,XX市开发区某企业将计划总投资额除以投资年限,再除以12个月,得出的数额作为每月投资额填入统计报表,所填数额跟实际投资额不相符,也没有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作为支撑。

 

还有专业处发现的一些其他问题,如上报次数过多、整数倍修改、修改前后差值是100整数倍、中间插值修改、齐步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