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贯彻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安徽省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于2022年11月13日至11月24日对我市开展了统计督察,督察意见经报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安徽省统计局于2023年5月31日向六安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根据《安徽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担当作为。省统计督察意见反馈后,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提出工作要求,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以下分别简称《选编》《汇编》)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切实在政治上对标对表、思想上警醒警觉、行动上立行立改,切实做到问题解决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合力。市委、市政府坚持高位推动,及时成立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条对照反馈的4大类11个问题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印发《六安市贯彻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分解提出20项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清单”,对账销号抓整改,清单闭环推进整改落实。
(三)严格督导检查,压实整改责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开展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多次调度整改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压实到位。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一体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方面
1.建立常态化、全覆盖学习机制。组织各县区、市开发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选编》《汇编》以及统计法律法规,今后每年学习不少于1次,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严格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建立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将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常态化纳入市委党校年度培训课程,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各县区组织部门、党校均建立相应长效机制,确保培训顺利进行。在统计局负责人任免时,坚持先征求上级统计部门党组对拟任人选的意见,再提交常委会讨论决定。督促指导县区委按要求做好征求意见工作,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
3.全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统计工作,研究部署统计领域重大改革和重点任务。各县区、市开发区通过召开县区委常委会会议、县区政府常务会议、工委管委会议等,及时研究、部署、解决统计改革发展存在的问题。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4.健全防惩统计造假机制。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确保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追究到位、处分处理到位。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调研督导,现场调研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查阅相关统计资料和统计台账。加强对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赴各县区、市开发区及市直相关单位开展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促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县区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延伸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5.严肃核查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加强市纪委监委与统计部门对接,督促统计部门对需要追责问责的统计造假典型案件及时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置。逐个研究本次移交的统计类问题线索,对线索涉及的有关县区和有关企业(项目)全面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依法依规处理,给予统计行政处罚,坚决杜绝执法检查“宽松软”。
6.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结合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市委主要负责人在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有关内容上作出批示,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通报了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各县区、市开发区均以县区委常委会议、县区政府常务会议、工委管委会议等多种方式学习相关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内容,通报曝光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各地各部门坚守底线、不碰红线。
(三)统计法定职责履行存在短板方面
7.加强统计法治意识。全市上下在整改期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跟进学习《选编》《汇编》和统计法律法规,提高统计法治意识。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督促对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国家统计政令的文件及做法开展自查自纠,严禁将统计部门作为牵头或协同责任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举办六安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大讲堂,就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作专题讲座,在六安市“两专一活”青训营上举办“五经普”大讲堂,推进统计法进党校,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有效提升全市各级统计法治意识。
8.规范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今后出台的有关文件不得将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目标完成责任单位,不得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一定幅度报送数据,不得要求统计机构为各项评比、资格认定提供个体统计资料。
9.保障统计工作条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调整开发区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由经济发展部门调整到统计工作办公室、工委管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招商服务部门,并指定统计负责人,设置专职首席统计员。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基本单位数量变动与统计人员增减联动机构,全市基本单位在500家以下的乡镇(街道)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2人以上,500家以上的配备3人以上,统计人员力量与统计调查任务相匹配。各级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全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了统计部门履行职能需要。
(四)统计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方面
10.立案调查部分地区统计数据失实问题。立案调查已初步核实的问题线索,组织市统计局现场执法检查并立案,依法依规处理。督促县区全面开展数据质量核查,聚焦问题突出领域、行业,分专业开展数据核实,及时纠正发现问题。
11.夯实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制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巩固年活动方案,通过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实施“四个一”辅导服务,开展专业数据核查等方式进一步推动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督促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调查对象进一步完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三、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市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做好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持续加强统计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全市统计工作提标提质提效。
(一)全面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强化对统计工作重视支持,落实统计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强化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支撑。
(二)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自觉守法、严守法律底线。全面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
(三)切实推动省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走向深入。巩固省督察整改效果,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跟进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持续巩固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64—3370697;邮政信箱:六安市长安南路行政中心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法规科);邮编:2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