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统计督察整改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第4督察组于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8日对我厅开展统计督察,延伸督察了安庆市经信局、望江县科经局,于2023年5月26日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我厅高度重视统计督察意见,扎实推进统计督察意见整改工作。按照督察整改工作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统计督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厅党组高度重视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厅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厅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关于统计有关文件精神,研究统计督察意见整改落实,扎实做好统计督察意见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统计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统计督察意见中提出的具体问题和整改建议,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工作台账,明确问题、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逐项对照落实。
(三)强化落实推进。召开统计督察落实工作部署会,对厅内相关工作任务进行了专题部署,推进统计督察意见整改落实。召开全省工业经济运行座谈会,传达学习了统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市经信部门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抓好督察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二、聚焦反馈问题,扎实推动整改措施落实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方面。一是召开厅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在我厅落地,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二是加强对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完善经信领域统计工作制度机制。举办2023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统计工作文件,统计法律法规,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等纳入培训内容。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一是修订《安徽经济和信息化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明确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二是组织开展经信系统统计工作自查,梳理现有统计调查项目,不断增强依法统计意识。结合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对基层统计业务对口指导和培训,不断提升依法统计能力。三是将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列入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以及每年经信法律知识测试,不断提升全体机关干部统计法律意识。
(三)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方面。一是落实《安徽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制定《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试行)》,明确首席统计员以及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发布和共享等制度,加强对调查对象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的指导,不断规范统计工作管理。二是健全统计工作机制,加强统计人员队伍建设和统计工作经费保障,不断夯实统计工作基础。
(四)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方面。一是探索建立相关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制度,规范数据处理流程;结合统计调查制度,制定数据全流程控制管理细则,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二是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规范基层数据采集,确保统计方法和标准一致,依法填报统计数据。做好部门综合统计报表修订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市县经信部门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统计违法企业的查处工作。
三、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下一步,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不懈提高我厅统计工作质量,持续巩固拓展督察整改成果。
(一)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经信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实际行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
(二)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加强统计工作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法定统计职责,持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加强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控制管理,规范数据处理流程;持续开展统计业务对口指导和培训,加强统计人员队伍建设,推动我厅统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制度设计,不断促进统计工作质量全面提高;把统计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把业务规范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把立足当前与推进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不断完善统计体制机制、健全统计制度规范,为推动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