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统计职称考评结合工作流程
(2020年7月27日)
办事机构: |
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报名条件: |
|
||||||||
办理所需证件: |
需提交材料: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继续教育证书。 |
||||||||
办理流程: |
一、申报高级职务资格评审流程图
二、高级申报条件 各企事业单位中凡符合《安徽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统〔2018〕119号)规定要求的的人员均可申报。 三、申报材料 1. 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安徽省成绩合格通知复印件1份; 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3. 年度申报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一览表(一式18份,A3纸打印); 4. 属破格申报人员须填写《破格申报审批表》(附件2),由市或厅(局)人事部门审核后上报; 5.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企、事业单位人员)原件; 6. 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7. 企、事业单位人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期间业务小结(2000字以内,A3纸打印); 8. 主要论文、著作原件(论文、著作电子档各1份)及其它业绩材料各1份; 9. 主要获奖证书原件; 10. 现岗位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要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破格申报人员年度考核至少要有一次优秀等次; 11.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相关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用人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充分公示、接受监督,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的业绩、论文、著作、获奖等材料应填写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情况,内容真实,文字简练,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要注明刊物名称、发表时间。
四、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并如实填写公示结果(在《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填写)。各级人事部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各种表格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报送材料时应出具市(厅)人事部门的委托评审函,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牛继武,联系电话:0551—62299715。 3、按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评审费300元。 |
||||||||
办理地点: |
各地统计局 |
||||||||
办理期限: |
通常11-12月份报名;每年10月份考试。具体时间请见当年评审通知。 |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 |